第三节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的回顾与总结
中国期货市场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并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十几年来,期货市场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的缺陷,出现了盲目发展的状况,经历了长期的治理整顿阶段,期货市场走过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因此,需要认真回顾期货市场发展历程,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客观评价期货市场的作用、差距和成因,为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一 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动力和环境
中国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有着密切关系。中国在建立全新的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过程中,注重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向市场经济推进,释放了生产力,形成了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基本动力和内在要求。
(一)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历史背景
1.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党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开始了中国的经济制度变革。回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由计划管理体制分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在1978~1983年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阶段,农村进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调整了农产品购销制度,改进了工业品购销形式,建立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济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流通体系”,使价格和市场开始开放。在1984~1992年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改革阶段中,确立了“国家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发育走上了建立完善市场体系的轨道,形成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行的双轨价格制度。从1993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开始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逐步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中国期货市场筹备、建立于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规范和发展。
2.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释放了生产力
在农村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实施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将市场机制注入农业和农村,以市场取代计划,极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释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产品产量迅速提高(见表1-2、图1-2),为其后工业改革及城市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产生了建立期货市场的条件和对期货市场的需求。
表1-2 1978~1992年中国按人口平均的主要农产品产量
图1-2 1978~199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猪牛羊肉产量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3)》数据整理。
3.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从实际出发,同时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连续性、法制性和多样性方面,中国缺乏实践经验,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许多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运行和组织方式等理论和经验被介绍、引进到中国。政府正视问题和差距,借鉴国际上的先进思想和方法,敢于在改革中尝试和试点,从而逐步完善经济改革政策。中国期货市场就是在这种改革的环境中孕育和产生的。
(二)中国建立期货市场的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期货市场的必要性在于,它不是人们主观冲动的结果,而是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的内在要求。
1.中国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1)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引进市场机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增强国内经济活力,提高国内经济实力。据1992年年底的统计:政府直接管理价格的产品种类已由1978年的1337种(类)减少到43种(类),政府定价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仅占5.90%,加上服务收费占11%左右;在农民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占12.50%,在工业企业出售的生产资料总额中占18.70%。有80%~90%的商品已经由市场决定价格。需要相应建立市场体系为价格形成机制提供平台,而期货市场其价格发现功能具有形成均衡价格的优势和提供价格未来变动趋势的作用,可以弥补现货价格的不足,是市场机制有效性的核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要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须要建立期货市场并发挥其功能。
(2)10年的改革使市场流通体制和市场组织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至1988年,新旧体制并存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计划取消后,产需双方依靠长期合同衔接,但现货合同不规范,履约率低,三角债严重;农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生产波动,产生了很大风险,打击了生产者,损害了消费者。这些问题的实质是一些重要商品的流通还没有找到合适方式,需要在市场建设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而期货制度和期货市场可以提供有组织的市场,规范流通秩序;提供预期价格,合理引导市场和消费;可以提供套期保值工具,分散和回避价格风险。期货制度的这些优势,可以解决改革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3)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长期处于徘徊状态的农业出现了持续高速发展,但带来了新的问题。具有充分生产自主权的农民,按照现货价格安排生产与经营,由于市场信息的缺乏和现货价格的缺陷,往往出现集中生产某一产品,产生严重市场过剩,价格大跌的情况,“羊毛大战”、“生猪大战”时有发生,农产品生产大起大落,波动性很大。农村市场化推进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政府急需寻找平稳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方式,当期货制度从国外介绍进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做出重要指示,决定研究期货交易,探索在中国试办期货市场,解决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2.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企业回避市场风险需要
经济体制改革使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走向市场,1992年,有80%~90%的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企业获得了应有的定价权和生产自主权。在自主经营的同时实行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但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强,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也在增加,促使各种类型企业产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需求。
3.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向市场经济转轨,促使中国经济逐步与国外市场接轨,并须按国际市场运行的共同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发展经济。面临世界经济日益向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形势,要求中国必须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作为走出去的坚强后盾。必须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应对跨国集团的竞争。这二者的实现都需要建立和发展期货市场。只有发展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的迅速集中信息功能和较强的辐射功能,在国内形成某一期货商品的交易中心,才能逐渐改变条块分割、区域分割的现货市场,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而为企业提供预期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分散和回避价格风险、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4.为日益增长的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投资渠道的需要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中国社会的民间资本不断增大。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聚集了大量民间闲散资金,这些资金并不满足于普通的利息回报,而是期望谋取短期的高额利润,只要存在高盈利空间,它们就迅速涌入。普通居民的投资意识也逐渐增强,居民的储蓄开始向投资领域渗透,其中包括流向期货市场。从这种意义上说,发展期货市场无疑可以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民间资本提供一个有效的稳定的投资渠道,帮助民间资本在适当时机进入期货投资市场,实现资本增值,在获取风险利润的同时,成为分散价格风险的承担者,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的良性运行。
二 中国期货市场筹建和发展模式的设计
(一)中国期货市场的理论研究和试点准备
1988年年初,中国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联合成立了“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开始了期货市场的理论研究和期货市场试点准备工作,并结合国情,对国内试办期货市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讨论。
(1)在理论上明确了期货市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必然产物,认识到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和应有作用,为在国内建立期货市场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对期货市场上“投机”的作用,从理论上给以合理的解释,清除了发展期货市场的思想障碍。
(2)根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肯定了期货市场在市场经济调控体系中的作用:“期货市场对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的目标模式——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建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商品经济的计划性更多地体现在期货贸易上。期货市场具有事先调节功能,这正是我们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所需要的”。当时建立期货市场的作用:一是通过期货市场保护生产者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回避市场风险;二是可以完善合同制;三是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
(3)对是否具备建立期货市场条件和必要性组织了论证,并达成了共识。1988年一些产品处于短缺状态,在一定时期内将保持“双轨”并存的局面,一些旧观念、法规和行政措施不同程度地限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在近一、二年内办现代化的期货市场条件还不具备。但许多重要的农产品,许多重要的基础品,已经实行了“双轨制”或价格完全放开,出现了市场机制,有些产品价格波动很大。因此,在中国发展商品经济迫切需要规避风险的新机制,可以先从引进期货机制,改造现货批发市场开始。
(二)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模式的设计
“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在对期货市场试点进行研究和准备过程中,系统地研究了国外期货市场的历史经验,重点了解一些国家开展期货交易的历史条件和具体做法、经验教训。认识到,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一定阶段的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期货市场的要求不同,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发挥程度也不同;并结合中国国情,设计了国内期货市场试点的整体框架。
1.期货市场定位
考虑到市场发育程度、经济发展状况、法律法规建设、监管能力和市场队伍的素质都未达到较高的程度,只能坚持有限度的商品期货试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2.试点阶段的原则
试办期货市场必须坚持积极稳妥的方式,走规范化、法制化、先试点后推开的道路,不能一哄而起,要成熟一个试点一个,逐步探索前进,以便让期货市场真正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3.期货市场发展模式
根据现时条件,不能走“贸易中心”一步推开的老路,应该走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从农产品开始试点,以“一个发展、两个改造”为目标,与完善现货批发市场、整顿市场秩序相结合,大力发展有保障的远期合同;用期货机制改造远期合同,使合同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便于转让;以改造批发市场为起点,建立法规严密和交易便捷的期货交易市场。具体内容:
(1)在引导和完善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有法律和经济保障的远期合同,衔接产需,保护双方利益;同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使部分远期合同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便于转让;在完善现货批发市场过程中,改造部分批发市场,使之成为服务型的商品交易所。
(2)在改造现货批发的基础上,开展期货交易,使两者相辅相成,建立新的市场秩序。
(3)期货市场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组织结构。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内部是结算、保证、交易三者合一,结算部隶属交易所,保证制度实行会员保证制。
(4)规章制度要完善,交易手段以实用为原则,不追求过分现代化。
(5)在试办初期,为了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应该以真正的买者卖者为主体,同时也允许有经济支付能力的企业或个人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在一定限度内购买期货,以增加合同的流动性,使套期保值业务易于开展。
(三)中国期货市场的建立
1990年7月,中国国务院批准了商业部等8个部门提交的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报告。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作为第一家农产品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国内期货市场的诞生。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迈出了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的第一步。
1991年6月10日,深圳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所宣告成立,这是中国国内第一家以期货交易所形式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同年9月28日,推出了国内第一个商品期货标准合约——特级铝期货合约。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的相继成立和运行,为中国流通体制改革起到了超前的示范作用。两家交易所借鉴国外经验,实行的会员制度、保证金制度、集中交易制度、竞价制度、集中环行结算制度、交易秩序化制度,为以后期货试点发展提供了经验。
三 对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发展状况的分析与评价
(一)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的发展情况
1.期货交易所和上市品种过多
自郑州第一家引入期货机制的批发市场开业以后,各地纷纷建立和筹办期货市场。据统计,1993年年底,中国国内经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批准开展商品期货交易的商品交易所共有近40家(见表1-3),共有会员2337家,代理客户超过3万家,上市品种为七大类50多个。1993年,全年交易总额达7150亿元,日均交易额为42亿元。此外,还有一大批引进期货市场机制、以发展期货交易为目标的批发市场。
表1-3 中国商品交易所(批发市场)一览
续表
2.期货经纪机构出现了超常发展的势头
在建立期货市场的同时,期货经纪机构也纷纷成立,一部分港台期货机构进入国内参股合资,代理境外期货。1993年年底,各地批准成立的期货经纪公司达300余家,其中中外合资期货经纪公司50多家,交易所会员中具有期货兼营资格的2000多个,未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地下期货代理机构500多家。
3.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
中国期货市场在建立初期,虽然发展过快,很不完善,但上海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较规范的交易所在减少困扰现货交易的“三角债”,规范市场流通秩序,节约流通费用,合理引导大豆、铜、铝、小麦等品种的市场流通,回避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1.交易所和交易品种过多,上市严重重复
纷纷成立的期货交易所所选择上市品种,往往是照搬国际期货品种,超过原来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品种范围。上市品种过多,并在多家交易所重复上市,仅钢材期货就有15家交易所同时上市交易,有9家交易所开展铜、铝的交易,一些当时市场条件不具备的商品也被列入期货交易所范畴,使得交易分散,恶性竞争,难以形成有代表性的期货价格。
2.风险控制与管理水平低,风险事件频频发生
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有序运行依靠严格的交易管理和风险控制。中国国内一时间成立许多家交易所,专业管理人才严重不足,缺乏管理经验,人员素质低,交易规则不完善,风险控制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另一方面,市场参与者结构不合理,投机成分过多,出现了“上海粳米事件”、“广联所的籼米事件”、“天津的红小豆事件”等投机过度的风险事件。
3.期货市场功能难以很好发挥
一些期货品种不是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推出的,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较少。一些交易所的品种出现期货价格脱离现货基础的情况,发现的价格难以真实反映市场供求,期货市场功能难以很好发挥。
(三)中国期货市场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出现的问题,导致了长达近10年的治理整顿。对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的分析和总结,为后来国内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1)中国期货市场没有按照原来的设计原则和发展模式进行试点,在短短2~3年时间内,就发展到50余家。美国期货市场当时已有近150年的历史,而在其国内却只有14家交易所。这反映出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发展过快,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发展环境不相适应,脱离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2)期货监管体系建设落后。期货市场的特征,使期货市场上聚集着大量风险,期货市场出现的市场操纵现象以及期货市场具有的外部性特征,从根本上要求政府对期货市场实施监管,以解决期货市场失灵问题。期货监管体系建设滞后是导致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过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期货市场试点的,但试点推出后,监管机构没有及时明确,形成许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头监管模式,这种模式难以克服的弊端就是存在监管盲区,不容易区分责任,行政干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从而出现期货市场发展很快,规范管理相对滞后,风险控制不力的情况。
(3)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期货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较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是建立在实体经济之上的以契约为核心的信用经济。期货交易通过期货交易所的有效组织才能正常运行,市场秩序是通过交易规则来实行和保障的。市场参与者依据市场规则进行交易活动,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约束交易者行为,保证市场规则的实施,保障市场的有序运行。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是通过行政文件对期货市场进行管理,这些文件大部分是针对期货市场出现的问题才出台的,缺乏系统性,治标不治本。没有一套适用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来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对违犯者处以应有的惩罚,因此在法律手段运用上,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影响了这一重要监管手段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对市场操纵这一具有典型金融市场特征的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司法界定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使得市场行为缺乏以法律形式为保障的强制性约束,造成了法制管理真空,市场风险不能得到较好的控制。
四 期货市场的治理整顿及其成效
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过快发展以及出现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导致了期货市场经历了近10年的治理整顿。
(一)期货市场第一次治理整顿(1993~1997年)
1993年11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文件,开始对国内期货市场进行规范整顿。
1.明确了期货市场试点的指导原则和组织保证
文件明确了中国期货市场仍处于试点阶段,必须坚持“规范起步,加强立法,一切经过试验和严格控制”的原则,对期货市场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管。明确了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指导、规划、协调、监管全国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职责,并赋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具体工作的执行权。由此确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监管的机构,使期货市场回归到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2.对期货交易所的治理整顿
(1)组织有关单位对交易所及交易品种进行清理。经中国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文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等15家期货交易所为全国期货市场的试点交易所,35个商品为期货上市交易品种(见表1-4)。
(2)整顿期货交易秩序,完善风险控制管理。一是明确交易所非营利机构的性质,从组织上保证了期货交易所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完善期货交割、持仓总量限制等各方面规则制度,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表1-4 1995年中国15家试点交易所35个交易品种一览
续表
3.规范交易者行为,打击过度投机
(1)要求国有或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事业单位只能从事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商品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各类金融机构一律不准从事商品期货的自营和代理业务。
(2)任何金融机构不得出具期货交易资金保函,严禁用银行贷款或拆入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3)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管理与规范。对大户操纵行为进行了认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建立“市场禁入制度”,严厉打击违规、投机行为,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
4.清理整顿期货中介机构
对期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各种期货经纪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在中国国家工商局重新登记注册,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重新审核不予登记注册的各种期货经纪机构,一律停办期货经纪业务;中外合资期货经纪公司暂不重新登记。这些措施的出台,控制了经纪公司盲目发展的混乱势头,严厉打击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
(二)期货市场第二次治理整顿(1998~2002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期货市场,证监会将期货市场监管工作重点,转向整顿期货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交易行为、控制市场风险上来。确定了“继续试点,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继续进行期货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中国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99年6月2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2007年3月6日修订后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从而结束了国内期货市场无法可依的状况。并相继制定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对期货市场的主体行为、资格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明确了对证券期货市场的内幕交易、价格操纵、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了对以上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了期货市场违规交易的成本,有效地震慑了某些投资人肆意操纵市场、破坏交易秩序的行为。
2003年6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在司法实践中原有法律法规未涉及或者解释不够明确的若干问题,进一步落实了期货纠纷中各主体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对基层法院的进一步司法实践起到了指导作用。
2.转变政府监管思路
明确了监管工作应该是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积极借鉴国际成熟期货市场经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使期货市场真正能够为国民经济服务。监管手段从简单的行政干预向遵循市场内在规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转变,监管内容从控制风险为主向揭示风险和加强市场建设为主转变。并积极推动市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运行和公司分类管理的方式;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探索组建综合性期货公司,允许部分金融机构参股期货机构和参与期货交易,适当放宽期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加强对期货品种开发及日常工作的研究,适时上市玉米、白糖、棉花等期货品种,研究金融期货品种交易的可行性等。
3.加强期货市场的基础建设
1998年8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对国内期货市场实施结构调整,对原有的14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整顿和撤并,保留了上海、郑州和大连3家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清理,保留了大豆、小麦、铜、铝等12个交易品种(见表1-5)。
表1-5 1998年中国期货市场上市品种一览
在治理整顿中期货交易所注重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3家交易所重新修订了上市合约、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和交易细则,使基本制度更完善、更规范。
(2)各个交易所落实《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规范》,对技术部门岗位责任制、数据备份制度、保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保证了整个交易系统的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同时对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3家期货交易所通信联网系统正式开通,会员可以通过联网通信系统进行远程交易。
(3)各个期货交易所积极研究和开发能源、金融等新的期货品种,准备在更大的领域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
4.整顿期货经纪机构
取消所有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包括兼营机构)的期货代理资格;提高期货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促进期货经纪公司合并和重组;实行年检制度,规范期货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一律不得从事自营业务;实行期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制度。通过年检和增资工作,期货经纪公司的布局趋于合理,业务行为逐步规范,抗风险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总结与评价
通过对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程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得出以下经验和教训。
(1)中国进行的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期货市场,对国内期货市场进行试点及期货市场发展模式的设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2)期货市场建立初期没有按照设计模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建设滞后,地方和部门争相办期货市场和经纪机构,导致期货市场的发展脱离了当时经济和市场环境,形成盲目发展的状况,出现很大风险,使国有资产和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削弱了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给期货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3)国家规范整顿期货市场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为期货市场以后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规范整顿期货市场时间过长,接近10年。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促进国民经济飞速发展,而期货市场却停滞不前,使得期货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教训证明,期货市场是为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服务的,期货市场稳步发展需要一定的市场条件和法律制度保证,期货市场的发展进度必须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