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有企业的中国式风险
·产权制度缺位下的特殊风险
著名经济学家陈清泰曾论述说:“明晰的产权是追求长期利益的动力,只有追求长期利益的人才会讲求信誉;只有产权明晰、所有者到位,才有为追求长期利益而恪守信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惩罚对方欺骗行为的机制。”国有企业的产权所有者是国家,国家通过经营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由于国家无法直接行使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因此,对国有企业而言,经营决策风险成为企业的最大风险。
国家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但困扰我国国有企业多年的问题正在于此,至今大多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仍然停留在形式上,尚未真正建立完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监事会并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股东、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没有形成相互制衡和合理分工的机制,特别是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机制缺失等仍然存在,导致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因此,企业经营者的决策成为国有企业存在的最大风险隐患,为国有资产的流失打开了方便之门。
曾有过辉煌历史的金信信托用近十年的时间,从一个偏居一隅的地方信托公司逐步成长为全国闻名遐迩的信托公司。然而,大量违规操作和风险内控的形同虚设,最终将金信信托送上了绝路。
剖析金信信托出现的违规行为,其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表面上看,金信信托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齐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党委等一应俱全,但事实上形同虚设。据金信信托员工反映,金信信托大量挪用信托资金用于股市,都是由公司高管个人发出指令、由虚设的平台公司操作,均缺乏正常的审批手续和记录;原董事长葛政在金信信托基本上就是“一言堂”,董事会、公司党委等均未发挥应有的制约或监督作用。
·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增加风险隐患
在我国,经历体制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兴衰成败往往取决于企业的“一把手”,一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往往以从企业“一把手”上任后到任期结束为计算标准。在我国党政企实行任期制的制度框架下,“一把手”的任期对于把企业塑造成基业长青来说显得过于短暂。在国有企业,由于企业家并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他仅仅对任期内的业绩负责,再加上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对企业家缺乏长期激励措施,企业缺乏风险评估考核、风险管理奖惩制度和风险损失责任追究机制等。容易造成企业高管层的风险管理意识及风险管理责任弱化,不看重长期利益,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短期化,盲目追逐短期利益,就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埋下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