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中国社会学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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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论

根据模型结果,本章得出基本结论:经济剥夺是农民工参加集体行动的潜在条件,社会网络是参加集体行动的结构性因素,而拖欠工资、人权无保障、权益受损事件的发生和不公正感的增加却是导致集体行动参与的触发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收入对农民工参加集体行动的影响是非线性的

从模型结果可见,随着控制变量的增加,绝对经济受损对是否参加集体行动作用的方向发生了改变。该变量虽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模型4中数据结果显示,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参加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增加了。为了对该结果作细致解释,我们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再分析,从中可以得出:第一,参加集体行动的人经济受损情况更加普遍,或者说绝对的经济受损更容易导致集体行动。因为,调查统计数据结果显示,参加集体行动的农民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有拖欠工资情况的比例均高出总体样本在这两个项目上平均比例的两倍以上。第二,农民工在未遭受绝对经济剥夺的情况下,因为工资拖欠、权益受损和不公正感较强也更可能参加集体行动。对统计数据进一步分析可知,参加集体行动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高出总体样本平均工资51元。但与总体标准差对比分析可得,其离散程度要远远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因此参加集体行动的农民工群体内部在经济收入存在两极分化可能。所以,综合统计模型结果和以上两点分析,我们认为经济收入对集体行动的影响是非线性的。

该结果表明,经济剥夺只是农民工参加集体行动的潜在条件,而当他们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受到侵犯时,集体行动就成了可能性极大的现实选择。这说明斯科特的研究结论对解释中国农民工群体集体行动的逻辑具有一定普适性,也表明从行动与社会心理上农民工并未完全区别于小农,他们依然遵循着“生存伦理”。但与此同时,从模型结果也可以看出农民工中的部分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并非完全是反抗性的,是针对传统的生存权利所遭受的攻击的回应。但这是否支持了波普金的观点还需要作细致的分析。回应开篇国内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仅用“生存伦理”来解释农民工群体外出务工的动机和在城市生活的策略是不完全的。农民工行动的逻辑具有复杂性,我们应对此作出理论上的推进和创新。

(二)农民工的社会网络规模对参加集体行动有积极影响

农民工在打工地朋友的数量越多,可以动员的资源和被动员的可能性也越大,越可能参加集体行动。其中,参加同乡会虽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从系数可以看出其所提高的农民工参加集体行动发生比基本等同于工会变量所起的抑制作用。这说明农民工群体同质性越强,态度和行为越一致,对负面社会心理更容易相互强化。因此,由制度隔离造成的社会隔离导致的消极影响在该群体中已经逐步显现了。而农民工的正式组织——工会,虽然具有降低集体行动的可能,却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方面反映出农民工的正式组织化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反映了工会职能的缺失。

(三)不同企业之间农民工参加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基本无变异

企业性质、企业制度、企业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差异对该事件的发生基本没有显著影响。该结果再一次印证了刘林平等对农民工工资研究中得出的工资与企业性质无差异假设的结论(刘林平、张春泥,2007)。这表明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农民工都是一个例外于其他群体的特殊群体,其所遭受的待遇是普遍一致的,因此企业间不同的制度差异在农民工群体身上就消失了。

(四)农民工权益受损已接近底线,任何侵权事件的再发生都可能促成集体行动的爆发

农民工权益受损情况普遍,事件频发,但这并不表明这个问题就可以继续存在。如同阿尔蒙德所说,“在贫富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是由富人掌握的,而穷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是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经历了二十多年流动的农民工群体,在权益意识上存在一个成长的过程。现在,对农民工权益继续采取漠视已经难以为继。从我们的模型可以看出,即便未遭受经济剥夺,权益受损也足以成为集体行动的理由。因此,建立健全制度化的利益诉求机制,承认并保障该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维权走向制度化解决渠道已是当务之急。

对集体抗争,美国社会学家赫希曼(Hirschman)曾经提出所谓的“抗争—退出”假设:一个人在某个组织或领域中感觉受到不公平对待时,他有抗争(voice)和退出(exit)两种选择;他到底选择哪条道路,取决于两条道路之间的相对成本和收益。如果退路较多,或者退出的成本低于抗争,那么,人们就很可能选择退出,而不是抗争(Hirschman,1970,1982)。城市农民工是一个极其脆弱的群体,他们在经济上和社会心理上抵御风险的能力极差,面对权益受损可以退让的空间已经接近底线。从社会支持来看,农民工是同质性极强的孤立群体。他们与乡村的联系伴随流动时间的增长在减弱,而在打工城市与市民的相对隔离使其很难真正融入其中。农民工群体的自有组织非常少,且组织化程度极低,来自政府的制度支持较少。在舆论上,渐渐表现出被利用的作为武器的弱者。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退出之后基本没有别的出路。那么他们只有选择抗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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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小娟,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讲师;刘林平,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陈澄,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政治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