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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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安排前后期之变化

唐代的婚姻组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前后期间最大的变化是,科举出身的文人官员逐渐成为最理想的婚姻对象——安史之乱以后更是如此。这是进士集团在唐中期以后逐渐成为唐代政权核心的反映。[1]《太平广记》中的《卢储》生动地反映了唐中后期(故事发生在元和年间)科举出身深受青睐的状况:

李翱江淮典郡,有进士卢储投卷,翱礼待之,置文卷几案间,因出视事。长女及笄,闲步铃阁前。见文卷,寻绎数四。谓小青衣曰:“此人必为状头。”迨公退,李闻之,深异其语。乃令宾佐至邮舍,具白于卢,选以为婿。卢谦让久之,终不却其意,越月随计。来年果状头及第。才过关试,径赴嘉礼。[2]

婚礼前,卢储写下了一篇著名的《催妆诗》,很有以状元身份自得之意:“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3]

从墓志铭来看,唐中后期的墓志多以女子嫁进士为极高荣誉。比如,从《汇编》元和018我们了解到,出身于望族但祖辈中没有进士身份的韦氏夫人很为能嫁给并非出于望族但身为进士的于君而自豪。这篇题为《唐故尚书屯田员外郎于府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的墓志写道:

自士庶族分,轩裳竞爽,稽于汉魏,洎于帝唐,较人物之华,考钟鼎之盛,繁昌枝裔,祥委德门,大为国桢,小为邦媛,无逾于京兆韦氏矣。夫人讳懿仁,京兆万年人也。曾祖湜,皇颍王府司马赠陈州刺史;志不近荣,秩安散位,存加傅导,殁赠藩□。祖昭训,皇太子仆赠工部尚书;道以修身,位不充量,追策曳屐,式备哀荣。父光弼,皇大理少卿赠刑部侍郎,起草粉闱,详刑棘寺,一成无失于出入,得情必见其哀矜。朝典申恩,追荣宗伯。夫人即刑部府君之长女也。承累叶之勋华,弘百行于闺阃,淑德发于天纵,柔风形于幼冲。刑部府君昆弟六人,咸登朝列,霜台粉署,接翼翱翔。夫人外族天枝,故户部侍郎峄即外王父也。中外辉耀,灼焕当时。夫人处繁华之中,执谦柔之德,孝友明惠,钟爱二宗,年甫及笄,归于于氏,即故京兆尹御史大夫颀之元子也。进士高第,清贯累登,翰苑笙簧,人伦龟玉。

而咸通年间的《唐故处州刺史赵府君妻上邽县君苏氏夫人墓志铭》的作者,苏氏的堂舅李澹则讲到,因为苏氏嫁给了进士赵璜,苏家一族“咸谓选配得人,无遗恨矣”[4]。此外,唐代的笔记小说还记载了以禁止嫁给进士为对女子的一种惩罚。如《刘宾客嘉话录》记载道,德宗曾纳王承升之妹为妃,她虽有倾国倾城之貌,却“不恋宫室”。德宗不悦,称之为“穷相女子”,乃出之,并敕其母兄:“不得嫁进士朝官,任配军将作亲情。”[5]可见,中唐以后,进士朝官已成为最理想的择偶对象。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文人才子一旦通过科举上升到权力阶层,他们又往往在望族中择偶以进一步抬高自己的地位。在《唐故尚书屯田员外郎于府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6]中,于氏的出身远不如他的夫人韦懿仁高贵,韦氏不仅出身望族,而且她的家庭与皇室关系密切。她的姑姑(韦昭训之女)在杨贵妃入道之后被选为寿王李瑁之妃,[7]她的外祖父李峄则是太宗第三子吴王李恪之孙。[8]显然,凭着“进士高第”成绩,于氏终于满足了普遍流行于唐代士人间的娶望族女的愿望。唐代非望族出身的进士朝官娶望族女的事例举不胜举,如白居易在进士及第七年之后(807)娶弘农杨氏为妻,白居易时年36岁。又如,元稹曾先后二娶,前妻是京兆韦氏,后妻为河东裴氏。白居易曾赠诗赞美他的姻缘:“韦门女清贵,裴氏甥贤淑。”[9]显然,正如进士集团成员以结交女妓来炫耀自己的得势一样,娶望族出身的女性为妻也是他们显示自己在权力体制中逐渐取代望族而占据优势的手段之一,这也可能是墓志中炫耀望族出身的风气至唐末犹盛不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综合而论,婚姻组合是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力量结构和社会形态的折射,唐代婚姻安排的前后期变化正反映了进士集团在唐代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渐居主导地位的现实。

[1] 据台湾学者卓遵宏的统计,进士及第者在唐历任宰相中的比例显急剧膨胀之势。在初唐时期(618—660)的六十三名宰相中,只有五名是进士,其比例为7.94%,高宗—武周年间(661—704)其比例上升到20.53%,中唐时(805—846)的比例增至71.88%,而晚唐则达到87.88%之高。见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台北编译馆1986年版,第110页。高世瑜在《唐代妇女》一书中也指出,中唐以后,唐代公主的选尚标准有所变化,其中一个表现是“开始看重文雅之士,这大概是因为社会上重文风气日益增长,进士科越来越为人所重”。见高世瑜《唐代妇女》,三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页。

[2] 见《太平广记》卷181《李翱女》。

[3] 《全唐诗》卷369。

[4] 《汇编》咸通118。

[5] 《刘宾客嘉话录》“王承升”条。

[6] 《汇编》元和018。

[7] 见《新唐书》卷76《杨贵妃传》。

[8] 见《旧唐书》卷112《李峘传》。

[9] 见《和梦游萶诗一百韵》,《全唐文》卷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