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集团化的经济分析
经济学理论往往能够清晰地说明法律制度存在的原因,在关于企业集团存在原因方面,经济分析也提供了其思考进路。
(一)中间性组织形态
经济学基于交易成本理论解释企业集团的存在原因。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来自分析企业存在原因的科斯定理。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可供替代的资源配置手段,交易成本决定了企业和市场的边界。[1]莱夫(Leff)是较早研究企业集团的学者,其认为企业集团是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间性组织形态。该理论认为企业集团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存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和中间品市场。企业集团作为公司间的一种制度安排,可以克服发展中国家要素市场和中间产品市场的缺陷和风险。[2]
如果企业将与其相关的所有业务都“一体化”进单体企业时,有可能产生因其组织成本过高而导致的规模不经济。因此,企业转而建立一种“准一体化组织”的企业集团。具体方式为以自己为核心企业,同时将其他企业作为外部组织,通过资金、合同、人事等纽带与其他企业建立联系,形成企业集团。这样,核心企业在节约交易费用的同时,仍在一定程度上享有一体化组织的规模、范围和分散风险的功能。[3]
企业集团通过集团内部计划和协调机制来协调企业间交易活动,从而降低企业间经济交换的交易成本。企业集团替代外部市场的作用表现在五个方面:(1)资金;(2)管理人才;(3)产品和投入市场;(4)跨境交易活动;(5)分担或者承担风险的市场,如为创业者提供的风险金融市场等。[4]
(二)企业集团的经济效率
企业集团化的经济效率[5]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风险控制功能。在认可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企业集团化经营可以实现“风险隔离”,使得投资人可以通过企业集团结构的设计,通过不同的公司结构将其资产分割成一个个公司的资产。这种结构可以促进对新的高风险行业的投资。因为投资人实现了这种风险隔离后,如果投资失败,仅损失其对一个公司的投资,而无须对债权人承担其他责任。
第二,成本控制功能。在公司采用集团化经营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设立公司的方式来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收。企业集团通过公司在集团内部的股息分红或者其他的合同安排来实现如在企业集团内部的转移等目的。
第三,管理效率。企业集团使得投资人可以通过设立不同性质的公司从事不同类别的经营。并且通过公司收购的方式扩展其经营范围。分别经营不同业务的公司比一家公司经营不同业务效率更高。
第四,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统一管理可以降低整个集团的资金使用成本。在企业集团内部往往存在较为活跃的内部资本市场,企业集团得以将其内部资金进行统一使用。很多企业集团有内部财务公司以调配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