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7 邻居建房起冲突 抓住根源求突破
【基本案情】
2009年7月24日晚9点多钟,天气炎热,灌云县伊山镇司法助理老吴正准备上床休息,突然接到某村打来电话,说有两户居民因建房发生纠纷,甚至可能要发生械斗。他立即赶至现场,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将准备参与械斗的人劝走,避免了事态扩大。
【调解过程及结果】
经了解,当天下午,灌云县某村居民李某在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因建房“滴水”问题,同居民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坚持不让李某建房,双方进而发生冲突。现场聚集了20余人,手持菜刀等,准备拼个鱼死网破。
老吴立即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严肃批评了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错误做法,责令其立即补办手续;接着又批评了王某,指出其维护合法权益本身并无过错,但解决矛盾不能靠武力,而应通过合法渠道;同时教育双方,邻里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并用“邻里好,赛金宝”开导双方当事人。王某连连点头,答应作出适当让步。经过连续六天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在履行建房批准手续的前提下,对“滴水”作了适当的调整,王某也高高兴兴地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一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
【点评】
本案属于较为常见的邻里纠纷案件。
人民调解员为了避免事态的扩大,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认真调查案件发生背景,明确本案是由建房“滴水”问题而引发的邻里纠纷。调解员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调解工作:1.指出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错误做法,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2.对王某用武力解决矛盾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此外,调解员又以“邻里和睦”为核心思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最终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一起邻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人民调解无小事,看似很简单的纠纷,处理不当也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调解员在调解该纠纷时,不仅抓住矛盾双方直接的问题,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一方地解决本案的具体问题,而且抓住了产生纠纷问题的根源,从而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顺利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