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练:基层政府法律人成长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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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法制人,都有一颗孤傲的心

2018年3月21日

作为一个在基层法制办工作了12年的老法制人,我经常会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法制人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喜欢法律。许多人会笑,现在喜欢法律的人多着呢。但法制人的喜欢与您的理解不一样。尽管法律已经成为显学,尽管每年都有很多学生从法学院毕业,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都数以十万计,但平心而论,许多人将法律视为饭碗,对法律并不喜欢。曾经看过不止一位法律人的朋友圈,几乎没有一条与法律有关的内容。你说他多么喜欢法律,我真的不信。即便是有法律的内容,也无非是转发的“千万别出借车辆给朋友”“复印身份证一定要加注”等似是而非的内容,这样的法律人与没有法学基础的普通民众有多大差别?

热爱法制岗位。现在的法制岗位很累,提拔不快(甚至很慢),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部门,法制岗位都不是关注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聪明机灵的法律人也会审时度势,自然不愿意坚守这样的部门。法制又累又不好干,我相信全国各地的法制同人都有同感。那为何还对这次重组恋恋不舍?这个问题真的要辩证地看。你说农民累不累,蓝领工人职业好不好,解放军苦不苦?天底下哪有不苦的职业啊,年轻人!躺着把钱赚了?童话看多了吧。既然天底下那么多人都苦、都累,凭什么你就可以不苦、不累?就凭你学过法律?

就我看来,受苦受累能把钱赚了,能够养家糊口已经不容易了。所以一直感恩生活,不管多么苦累多么忙碌,咱们能够有份体面的工作,能够有点自己的兴趣,还能够有点小理想,这一切还不都是因为读书进了城?还不是因为选择了法律?还不是因为有了一纸文凭?所以,我一直感恩命运,感谢生活,感激还有法制办这个单位。

敢于据法力争。即使是学过法律,即使是在法制岗位,有的法律人也把自己当成普通职员,没有自己的独立判断,总强调领导说的都是对的,总认为服从领导是保身立命之第一选择,总用自己的法律为领导的英明决策作注释,将法制办生生改造成了变法办,说:“我们法制办,其实是‘变法办’,当领导提出一个违法的‘创举’来,我们的任务是想办法,‘变’出几条合法的依据来证明领导举措的合法性。”相信个别地方还是存在这种情况的,有的法制办还以想办法办了正常情形不能办的事为荣。这是法制的耻辱啊。

你不过是领导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本身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这不能怪法制办,因为法制办不过是一个小部门。但这样的法制办有与没有似乎差别也不大,所以我们法制人提出了“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的职业操守和行业准则,这是多么需要勇气的事。

献身法律。不只是我们法制人,就是法院的个别法官也是把法律当作饭碗,存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对法律的敬仰无从谈起。总认为当事人来打官司是麻烦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人打官司自己就会面临失业(在这个意义上当事人是自己的衣食父母)。一见案件就烦,搞个案件总想让原告撤诉或者找个理由给原告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请求),至于案结事了,没人关心没人问。这怎么行?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法制人是孤傲的。法制人内心又是娇嫩的。法律实质上是在维护公民的权利和权益,但从法律表层面上看到的往往是各种不公,如杀人犯法,如违约不诚信,如政府违反信赖利益保护等。但法律始终是正义的。

法制人一直将自己定位为服务人员,上服务于领导,下服务于部门,对外服务于群众,因此法制人没有任何权力,有的只是服务。一方面,我们坚持法治底线,敢于对触犯法律底线的事说不。这需要勇气,但更多还在于沟通;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在敢于说不的同时,尽量为对方找出合法的路径。就政府来说,本身都是为了经济发展,为了城市管理更好一些,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大多数不是法律出身)或者说思想上有贪快求全的想法,于是方式不对或者省略了一些法定程序,这时法制人就更应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说起来,法制办找几个法条来否定别人的决策真不难,但给别人指出正确的路径不容易,这就需要不断学习,提升法律水平,准确把握法律的原意和精神,正确判断合法与非法的边界。

法制人,让我们继续保持这颗孤傲的心,在不同的岗位上坚守法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