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论治—中医诊断的核心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也是诊断的核心,包括辨证和论治两个过程。辨证,即通过四诊八纲、脏腑、病因等中医基础理论,对患者的症状、体征进行综合分析,辨别为何种病证。论治,即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
*八纲辨证
通过四诊,掌握了辨证资料之后,根据病位的深浅、病邪的性质、人体正气的强弱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归纳为八类不同的证候,称为八纲辨证。八纲,即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是分析疾病共性的辨证方法,是各种辨证的总纲。
下面简要列举常见的几种八纲辨证。
*病因辨证
病因辨证是以中医病因理论为依据,通过对临床资料的分析,识别疾病属于何种因素所致的一种辨证方法。
*气血津液辨证
*脏腑辩证
脏腑辨证,是根据脏腑的生理功能、病理表现,对疾病证候进行归纳,借以推究病机,判断病变的部位、性质、正邪盛衰情况的一种辨证方法。
*卫气营血辨证
卫气营血辨证,是清代医学家叶天士首创的一种论治外感温热病的辨证方法。
四时温热邪气侵袭人体,会造成卫气营血生理功能的失常,破坏了人体的动态平衡,从而导致温热病的发生。此种辨证方法是在伤寒六经辨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弥补了六经辨证的不足,从而丰富了外感病辨证学的内容。
卫气营血代表温热邪气侵犯人体所引起的疾病浅深轻重不同的四个阶段,其相应临床表现可概括为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四类证型。
*三焦辨证
三焦辨证,主要用于外感温热病,为清代医家吴鞠通所倡。它是根据《黄帝内经》关于三焦所属部位的概念,大体将人体躯干所隶属的脏器,划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从咽喉至胸膈属上焦;脘腹属中焦;下腹及二阴属下焦。
*经络辨证
经络辨证,是以经络学说为理论依据,对患者的症状体征进行分析综合,以判断病属何经、何脏、何腑,从而进一步确定发病原因、病变性质、病理机转的一种辨证方法,是中医诊断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络辨证与脏腑辨证互为补充,二者不可截然分开。
*六经辨证
六经辨证是东汉医学家张仲景在《黄帝内经·素问·热论》等篇的基础上,结合伤寒病证的传变特点所创立的一种论治外感病的辨证方法。它以六经(太阳经、阳明经、少阳经、太阴经、少阴经、厥阴经)为纲,将外感病演变过程中所表现的各种证候,总结归纳为三阳病(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三阴病(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六类,分别从邪正盛衰、病变部位、病势进退及其相互传变等方面阐述外感病各阶段的病变特点。凡是抗病能力强、病势亢盛的,为三阳病;抗病力衰减、病势虚弱的,为三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