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网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也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越来越成为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农产品电子商务通过对传统的农产品生产方式、流通渠道和消费形态的深入影响,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并且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时空限制,对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形成补充和改造。然而,随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农产品和食品的经验品和信任品特征,加之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得网购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在每年的网购投诉事件中,网购农产品和食品占有很大比重,甚至有业内人士坦言,七成以上的“超市下架”食品流入了电商平台。因此,网购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一、农产品供给数量持续增长,产销衔接备受关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创造性地解决了“如何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的问题,而且保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2018年,我国粮食产量达65789.22万吨,比1978年的30476.5万吨增长了115.87%。肉类产量达8624.63万吨,比1979年的1062.4万吨增长了711.81%。牛奶产量达3074.56万吨,比1978年的88.3万吨增长了3381.95%。禽蛋产量达3128.28万吨,比1982年的280.85万吨增长了1013.86%。水产品产量达6457.66万吨,比1978年的465.45万吨增长了1287.41%。水果产量达25688.35万吨,比1978年的657.0万吨增长了3809.95%。

在农产品供给数量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产品“卖难”问题也现实地摆在人们面前。这一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显现,当时普遍认为产生农产品“卖难”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三个方面:第一,“改革使千家万户的农民都成了农业商品的生产者和持有者,使农产品流通的业务量大大增加”;第二,“商品农产品的提供在时间分布上的集中性”;第三,“商品农产品的增长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平衡性”。这三个方面的原因使农业生产的发展与流通环节不相适应的矛盾加剧,产生农产品“卖难”问题(韩元钦,1984)。(1)有学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产品“卖难”是价格回升、农产品产量增长超过当时较低水平的有效需求而引起的,是一种低收入水平上的相对过剩。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农产品“卖难”,是农产品在总量过剩的基础上结构性矛盾加剧而引起的(王启云,2005)。(2)可以说,即便当前依然由于绝大多数农产品供大于求,农产品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农产品“卖难”问题也一直存在。无论哪种形式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其实质都是供需失衡,产销难以有效衔接。因此,农业生产应适时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关注市场需求,做好产销衔接。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成为传统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有效补充

使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直接联结起来,是人们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时常常考虑的。毫无疑问,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时代农产品流通的新兴业态,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电子商务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能迅速对接消费市场,满足消费者对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优质生鲜农产品的需要(刘建鑫、王可山、张春林,2016)。(3)尽管由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涉及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及网站建设等多个方面,导致其经营难度较大,政府扶持与监管困难(骆毅,2012),(4)但是,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扩大了农产品的流通范围,实现了生产与市场之间的无缝对接,进而促使我国农业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地解决了农业中广泛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为了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架起城市和农村、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桥梁,各地进行了积极实践。如北京市房山区依托“房山农合网”构建了“网上联合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会员,打通了合作社农产品网络流通的渠道。北京市大兴区采取网络销售与实体网点相结合的形式,在区内建立了配送中心和若干社区网络超市,在其他区县也设立了网络超市。如北京市益农兴昌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利用在北京17个地铁出站口和20个社区设立的网上蔬菜提货点,销售果蔬、蛋、杂粮等。北京绿奥合作社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主营高档蔬菜,以适合8~10人食用的6千克、12种蔬菜组合套餐形式销售。实践表明,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农产品买卖提供了新的流通方式和流通渠道,实现了农产品跨地域直接买卖,减少了因流通环节过多而发生的损耗、变质等现象,尤其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形成了品牌,增加了收入。(5)

三、网购农产品(食品)市场逐步扩大,质量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城乡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在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同年,我国开始对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进行有机食品认证,主要服务于出口贸易和高端市场消费。1990年,我国开始以初级农产品为基础,以加工农产品为主进行绿色食品认证,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高层次消费需求。2001年、2003年我国先后推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对农产品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6)

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发展,促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农产品和食品网购及生鲜电商成为人们消费农产品、食品更为便利的方式,网购农产品(食品)市场逐步扩大。2013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500亿元,人均网购农产品消费支出36.76元;生鲜农产品电商交易额126.7亿元,人均网购生鲜农产品消费支出9.32元。到2018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259亿元,人均网购农产品消费支出232.78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551.8%和533.24%。2018年,生鲜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到1950亿元,人均网购生鲜农产品消费支出139.29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519.12%和1394.53%。

在网购农产品(食品)市场逐步扩大的同时,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得网购农产品、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有业内人士坦言,七成以上的“超市下架”食品流入电商平台,甚至不少都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典型“三无”产品。(7)2014年,我国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法律规范范围,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进一步加强网购食品的规制”。此外,受制于冷链物流和保鲜技术的实际应用状况,食品网购发展面临的困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