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联网环境下现代农业服务业创新发展特征与新模式
1.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创新的内涵
服务创新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Barras提出了“逆向产品周期”模型,部分揭示了服务产业创新活动的演进规律。我国学者从2000年以后开始对服务创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主要围绕现代服务业的特征、作用及内涵等方面,并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但在农业服务业创新方面涉足较少,已有研究大多聚焦于农业信息服务创新、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农业金融服务创新等农业服务业子领域创新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服务业不断创新,农业服务业涵盖领域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的农资农机农技、育种生产销售、金融培训旅游等子领域,在实践中涌现了一批创新主体、革新模式与实践成果。
笔者认为,农业服务业创新指基于各类信息技术,对传统农业服务业在服务观念、服务技术、服务流程、服务产品、服务方式、专业化程度、服务市场等方面进行的变革与创新,以便更好地将信息、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引入农业行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创新的特征
农业服务业创新作为错综复杂的系统创新,具有以互联网技术平台为基础、创新周期短、发展潜力大等特征。
(1)以互联网技术平台为基础
信息的低成本、便利性和及时性,以及能够突破时空阻隔、实现信息有序快速扩散等特性为农业服务业创新奠定了基础。基于IT技术的长尾效应和标准化运营模式,农业服务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运行,在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上实现了创新。
(2)创新周期短
一是由于农业服务业企业的业务流程属于用户需求导向型,而且农业细分领域众多,在与不同客户进行频繁沟通与不断互动过程中,从客户、界面到模式的创新持续推陈出新;二是农业服务业需要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地开发新产品或新服务,创新周期也随之缩短。
(3)发展潜力大
相对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与广大农民群体,目前农业服务业开发的业务和受众只是少数,行业内大部分细分领域的市场格局尚未定型。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实践,农业服务业将拓展新的产品和更进一步细分市场,具有很强的成长性。
3.互联网环境下农业服务业创新的典型模式分析
(1)共享模式
①设备共享。农业生产环节的农机设备,如激光平地机、精量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一般具有专用性、大型性、高值性和时令性,与农户的刚性、低频作业需求及购买力低下特征相互矛盾。传统的设备共享是以农机合作社作为基础的,但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农机设备共享逐步市场化、移动化,并出现了一批第三方农机合作平台。以农忙网为例,突破了原有的农机服务商与农户的原始田间拦截对接方式,根据农业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信息,结合地图功能、土地测量功能及报价功能,让农机服务商与农户流畅对接,目前已有近15家农业服务商入驻农忙网。类似的服务平台还包括农机帮、帮农忙、e田科技等。此外,设备共享还包括运力共享,如“乡村货的”和“云鸟”等手机配货软件,定位于县到村级40~4000斤的零担货运市场,致力于解决农村配货、为车主找货、货主找车的信息服务。
②人力共享。由于农业劳作的时令性这一根本原因,针对农闲时期的过剩劳动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应用将劳动力需求方与农民工对接起来,并增加了技能培训等内容,优化了以往粗放接工方式,提高了对接效率和农民收入。人力共享模式最早是由德国社团组织Maschinenring发起的,目前德国55%的农民在Maschinenring社团注册提供人力服务。我国目前类似的人力共享平台包括淘力、农民贡、吉工家等。这些服务平台均着眼于蓝领招工信息对接,整合培训服务与资金流转功能,后续发展以围绕用户群体多维需求进行延伸服务为方向。
③土地共享。在土地流转被放开、规模化与集约化农业发展提上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土地流转成为农业共享经济的重要板块。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流转比例已经超过1/2。目前国内土地流转方面的服务平台较多,涉及土地流转的规模电商平台有土流网、土地资源网、地合网、地呱呱、聚土网等10家左右,这类平台的核心是提供交易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等,但在具体的交易模式和服务模式上略有不同。
与其他组织和行业的发展类似,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流通也需要关键资源与要素支撑,且农业产业链条长、涉及主体多、各类需求更多。为满足这些需求,共享经济由于能让物、人变得全面流通,把沉积资源带动起来满足多方需求,是农业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推动力,尽管当前在农业设备、人力与土地方面进行了一些共享的探索,但尚有大片空白需要填补。
图2-2 共享模式示意图
(2)专业化服务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与农业装备水平的不断提升,各类农业专业服务逐步兴起,如激光平地机、商品化育秧、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植保、全程托管等,这些专业服务结合移动互联网,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例如,激光平地机,其通过传感和控制系统利用光学原理进行土地平整,大大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劳作效率。又如,无人机植保,通过在飞行平台上集成导航飞控与精准喷洒技术,改善了植保机械和人工作业进地难、效果差等不足,提升了植保作业效率与资源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同时,信息技术创新和网络海量资源对接,为农业服务企业开展精准专业服务奠定了基础。例如,江苏省如皋市宏远稻麦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资统购配送、机耕机播、育秧插秧、植保和肥水的统一管理;互联网企业农田管家服务平台以打造无人机喷洒农药服务垂直应用生态圈为切入点,专注于为农户提供植保飞防服务,促进农产品的安全流通。此外,海量互联网订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专业飞防队作业周期短、跨省作业成本高、全年收入少等问题。
图2-3 专业化服务模式示意图
(3)平台化服务模式
由于多方原因,我国农技推广在基层和农户层面的服务水平仍较低,农技服务不够“接地气”,农技服务人员缺口仍然较大。农业服务企业针对这一难题,以农民技术需求为切入点,以对接需求为己任,汇集专家资源,推出各类具有一定用户黏性的信息服务平台,如绿云格、云种养、农医生、农保姆、农管家等,实现农业服务的平台化服务。其中,“绿云格”平台是一个以设施物联网接入、农技问诊、生产经营系统化管理为核心的服务平台,其整合工厂化智能育苗数据、高产栽培相关数据、病虫害防控诊断、质量安全追溯数据等生产经营数据并依据农业模型做出种养决策。此外,具有数据共享性质的种质资源平台也是平台化服务模式的典型应用。例如,金种子服务平台,实现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融合创新,在系统平台上提供种质资源管理、试验规划、性状采集App、品种选育、品种区试、系谱管理、数据分析、全程追溯等服务,帮助各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实现商业化育种,并在隆平高科、山东圣丰种业等种业企业得到成功应用。
图2-4 以“绿云格”平台为例的平台化服务模式示意图
(4)产业融合的服务模式
农业服务业的产业融合创新服务模式指“互联网+”环境下,通过树立全产业链思维,推动互联网与农业服务业各子领域的全面融合,以融合促进创新,最大限度地汇聚各类市场要素,提供产业服务的一种创新模式。其典型应用是“农业金融服务业+互联网”和“农业休闲旅游+互联网”。“农业金融服务业+互联网”起源于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金融行动计划,通过信息技术支持,以众筹、P2P网贷、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抵押物创新等策略革新传统农业金融服务揽收吸储、担保征信、贷款发放等业务板块。由于具有资金需求强烈、盈利模式明晰的特点,“农业金融服务业+互联网”这一模式不仅涌现了大量如翼龙贷、云联牧场、农金圈、麻布袋、乐钱网、91金融、PPmoney等网贷平台,更吸引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为首的电商巨头以及大北农、新希望等农业龙头企业的介入,以市场化的方式提高了“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渗透率和覆盖度。“农业休闲旅游+互联网”则指以休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例如,去农庄、花儿农场、住两天等App将“互联网+”融入休闲农业的生产、经营、宣传推广各个环节,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平台、技术和资源,改造传统休闲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实时性、在线化和交互化的运营管理方式与服务模式,从而实现休闲农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图2-5 以“农业金融服务业+互联网”为例的产业链融合创新服务模式示意图
(5)服务主体升级模式
在信息技术与“双创”理念的双重支撑下,“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服务主体进一步泛化,以农业生产经营、流通、服务为职业,具备相当的文化水平与技术知识,运用互联网思维,拥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新农人及其他涉农电商从业者不断涌现,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商业经营模式、消费体验模式也随之不断升级创新。以新农人为例,在各级政府举办的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等服务内容支持下,基于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目前我国有近200万新农人电商企业以个体经营型、合作经营型或企业经营型等形式存在,采用社区支持农业、农产品O2O电商等经营模式使农产品供给更加契合消费需求。以耕客ICSA平台为例,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社区支持农业实践,在打造供需对接平台、连通CSA农场与追求高品质生活消费社群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户拓展,如线上的社群运营,线下的社区活动推广和企事业单位合作,目前个人用户已达9000多人。
图2-6 农业服务业主体创新模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