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警钟: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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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案例一 大学生被骗花8.7万“刷单”43笔

2018年12月9日,上海市青浦公安分局夏阳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在校大学生兼职“刷单”被骗近10万元。12月8日,在校大一学生黄某发现电子邮箱内有一份有关“刷单”兼职广告的邮件。为了赚取生活费,黄某根据邮件提示加对方为QQ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对方自称是“网络兼职招聘中心”,可以为黄某提供“刷单”兼职。被害人黄某选择了10万元返现8000元一档的兼职“刷单”,但需要先垫付本金。于是,黄某将自己的某网络购物平台账户给了对方,对方下单,黄某再登录账号进行支付。第一笔刷单5万元,黄某收到了对方返现4000元。这让他深信不疑,又根据对方要求继续“刷单”。在其完成了43笔刷单、共计支付了8.7万元后,黄某的室友提醒其小心电信诈骗,当黄某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8.7万元时,对方以尚未完成10万元的“刷单”任务为由,不予返还。在同学的劝说下,黄某选择了报警。

据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九支队探长范华介绍,黄某遇到的是典型的“兼职刷信誉”类电信诈骗。黄某手机收到兼职“刷单”广告的短信和链接后,主动添加犯罪嫌疑人在短信或网络中预留的社交软件,填写个人简历和各种申请表,并拍下犯罪嫌疑人在电商平台指定的商品付款刷单,很快就会收到少量的“刷单”返现,在赢取被害人的信任以后,要求被害人在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内拍下指定商品刷单,然后再以“系统故障”“刷单延时”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多次反复“刷单”,后来被害人申请退款没有回应方知被骗。

(案例来源:临夏网警巡查执法)

案例二 大学生谋兼职遭遇诈骗

2019年5月,武汉某高校大二学生小邓想找暑假兼职,他下载了一款兼职类App,从一条置顶帖内找到了“芒果兼职”杨主管的联系方式,对方告诉小邓,让他拿着自己的身份证等相关的资料到光谷中心花园A栋的一户民房内接受面试。5月24日,小邓如约而至,签了一份兼职协议书,并缴纳了300元作为定金,对方承诺将在一个月后为他安排工作并退还定金。但一个月过去了,与小邓一起的数十名大学生始终没有接到任何兼职安排,遂报警,多名犯罪分子落网。

(案例来源:互联网)

案例三 校园网络借贷行骗花样多

之一:骗称贷款记录可以被消除

2017年4月份,韩鹏(化名)以假称贷款记录可以被消除的方式,诱使山西某大学学生周某在“名校贷”平台借款15000元,从中抽成骗取8300元。在贷款到手后,韩鹏秘密篡改“名校贷”平台登录手机号,使周某无法登录“名校贷”平台,让周某误以为“贷款记录已经消除”。之后,韩鹏还在周某的介绍下先后给太原两所大学的6名大学生在“名校贷”平台贷款,以相同的方式实施诈骗。案发后,韩鹏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互联网)

之二:骗称帮助网络贷款给好处费行骗

2017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一则通报,让一起“校园贷”上升到刑事诈骗案件的层面。据内蒙古市某学院在校学生崔某报案称,一名叫贾某的女子到她所在的学院,骗她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忙从手机App上为其公司贷款,贷款下来后支付她高额好处费。她先后帮助贾某通过7个App网络贷款软件,共贷款2万余元。由于贾某手机关机,人失联,怀疑被骗遂报案。随后,民警陆续接到该校50余名学生报案,他们以同样的方式被嫌疑人贾某以校园贷方式诈骗,致使网络贷款公司向他们催债。据统计,此案受害人多达60人,涉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涉案金额80余万元。

(案例来源:《投资时报》2017年8月10日)

案例四 大学生陷入传销诈骗陷阱

之一

2015年3月24日21时,贵州省某高校化学工程学院学生许某离校出走。接报后,学校保卫处立即到该学生宿舍进行调查,询问该学生班主任、同宿舍室友,对其在学校的云南老乡、同学等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同时,通过移动公司将许某手机开机,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劝其回校。最后通过公安厅技术手段,定位许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后来经过学校保卫处、当地派出所多方寻找,最后发现其受老乡诱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从事传销活动。5月15日,其父亲、叔叔将许某从广西钦州市接回学校。

(案例来源:贵州省某高校保卫处)

之二

2017年8月,湖北省钟祥市警方接到湖南省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林某溺水身亡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终于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8月4日12时许,钟祥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郢中镇孔庙村直河水面有人落水。接警后,皇庄水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搜救,并将与林某同行的许某某等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鉴于三人言行存在诸多疑点,钟祥警方随即组织专班开展侦查。经过调查,林某经过校友卿某某介绍,于2017年7月12日来到钟祥,被许某某等人纠缠劝说其参与传销活动,并限制林某的人身自由,致使林某与许某某、郭某某和谢某某共同行至河边而纵身跳入河中溺亡。经过进一步侦查,一举端掉这个传销窝点。钟祥警方已经将5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来源:新浪财经)

案例五 警惕“套路贷”对大学生的诈骗

2017年12月15日,一起24人团伙“套路贷”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宣判,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受害人之一的被骗女大学生小蓉(化名)的遭遇,值得所有人警惕。2016年3月,小蓉在一次同学聚会过程中与单某相识。在聊天时,小蓉无意中透露,自己的父母已经以她的名义购买了两套房产。聚会之后,单某对小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小蓉很快陷入爱河。不久,单某告诉小蓉,自己的好兄弟出了交通事故,急需10万元赔偿对方。单某提出:“我认识社会上的大哥,请你去借点钱,救救急。”同时还一再承诺自己会还这10万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了你的恩情”。小蓉答应了单某的请求。2016年4月19日,小蓉在几名中介的带领下,来到了聚鑫公司,双方谈妥以25%的利息,借款10万元,期限一个月。可是到了签署合同时,小蓉却发现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25万元。聚鑫公司的人和中介称,写翻倍借条是“行业规定”,对企图赖账的人起震慑作用。如果小蓉到时按期还钱,就只需按照实际约定的12.5万元还款就可以了。小蓉就这样被催促着稀里糊涂地签了字。第二天,小蓉被带到银行,聚鑫公司的人将25万元现金打入小蓉的账户后,又要求小蓉当场取现,并把小蓉取现的经过录制为视频。随后,聚鑫公司的人向小蓉要回了15万元,留给小蓉10万元现金后离开。接着,在场的中介张某、韩某,以及小蓉的男友单某等人,又以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从小蓉那里拿走了9万多元。

半个月后,韩某等中介人员与聚鑫公司又故技重施,再次诱骗小蓉签下人民币25万元的虚假借条,上面的情形再次上演。就这样,小蓉前后签订了总额50万元的借款合同,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一万余元。更令她措手不及的是,在签完这两笔合同之后,生死相许的恋人单某突然人间蒸发。眼看着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小蓉简直惊慌失措。就在这时,又一个贷款中介找上了小蓉,说能帮她代还款项。2016年5月14日,六神无主的小蓉被带到了博得公司。博得公司人员在实地看房、考核资质后,同意代小蓉偿还之前的50万元债务,并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6%。但到了签订合同时,又是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小蓉签下134万元的借款合同和名下房产的租赁合同,并到银行走账、取现,录制了借款视频。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鑫哲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2016年9月,鑫哲公司以追偿借款为名将小蓉起诉到了法院。在法庭上,鑫哲公司出示了小蓉亲笔签署的借款合同、公司的银行走账记录、小蓉的取现视频。面对这些证据,小蓉只觉得自己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就这样,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小蓉的借款就从实际到手的1万多元垒高到了500万元,贷款公司和中介不仅起诉要求其归还高额借款,还对其名下的房产申请了查封。

2016年10月,小蓉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最终侦破这起案件,小蓉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所谓的“男友”单某其实也是犯罪团伙的一员,他正是在得知自己名下有房产才展开追求,目的就是引其进入这个“套路贷”的陷阱。

(案例来源:上观新闻、中国青年网)

案例六 被诈骗学生跳海自杀

诈骗团伙陈某、范某等七人,在网络中群发“奔跑吧兄弟”等虚假中奖信息,诱骗收到信息者登录“钓鱼网站”填写个人信息认领奖品,然后以兑奖需要交纳保证金、公证费、税款等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再通过冒充律师、法院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或领取奖品构成违约为由,恐吓要求被害人交纳手续费,2016年6月至8月间,共骗取高考学生蔡某等63人共计681310元。蔡某得知受骗后,于2016年8月29日跳海自杀。陈某还通过冒充“爸爸去哪儿”等综艺节目发送虚假中奖诈骗信息共计73万余条。

陈某组织、指挥电信诈骗团伙,有利用“钓鱼网站”链接、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造成一名被害人自杀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范某等人十五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从严惩处的精神。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2020年2月21日上午9时许,山东省临沂市一家医疗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到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2月12日,他的公司受一家单位委托,要采购大量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王某通过微信了解到田某销售医疗用口罩,王某就与田某联系购买口罩,往田某的个人账户和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136.6万元。汇款后一直未收到货物。接到报案后,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于同日在日照市东港区将田某、苑某、渠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过调查,嫌疑人田某今年19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田某春节前与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她失去生活来源后,发现疫情期间介绍口罩生意能从中获利,她在内蒙古自治区短短时间就赚到了15万元。为了得到更多利润空间,开始约同伙苑某租车来到山东省,联合他人谎称有外贸公司,可以联系口罩生产厂家发货,在网络上疯狂发布广告,先后诱使临沂市、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等多人上当,共诈骗钱财400余万元。就在田某落网时,合肥一家公司正与她洽谈一笔3000万元的采购口罩业务,因为民警及时出现,才使这家公司免遭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