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文体自觉与审美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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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散文文体自觉的“道”与“德”

散文文体多方面的自觉,包括核心理念的自觉、文史叙事的自觉、忧患意识的自觉、题材真实的自觉、真我言说的自觉、内容与形式审美的自觉、继承与创新传统的自觉、作家个人进德修为的自觉等。其中至为重要的两个方面,是作家创作理念的自觉与作家进德修为的自觉。

第一节 文体自觉的“道”

是不是做到核心理念的自觉,是散文文体是否获得整体自觉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牵动着多向“自觉”整一的践行。核心理念是散文文体审美创造机制的灵魂,舍此,一篇散文就是一堆杂乱的素材与失控的文字。讨论散文核心理念的自觉,就是讨论以“文以载道”为创作理念本位的自觉。“道可道,非常道”,“文以载道”的非常之“道”,是具有哲学意义的“天道”,于此可以分作两层含义进行理解。第一,是狭义的,也是传统的理解。“道”,是指在封建统治的时代被赋以为君王立言、为圣贤立言、为三纲五常立言的思想,难以完全剥离与政治的直接关联,而且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还突出了儒家思想作为哲学基础、作为中心思维的意识形态,从此“文以载道”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个政治概念。故此,五四新文化运动出于彻底反封建的目标与矫枉过正的思维方法,对“文以载道”进行了颠覆性的批判与否定,并代之以“自我表现”的人本主义的新散文之核心理念。第二层含义,“道”是指散文所表现的宽广内容,如林非先生所说:“正因为散文是一种自由自在地抒发自己情感与思想的文体,而情感与思想所翱翔的天地异常广大,所以它的触角就必然会是宽阔无垠的,必然会远远地超越文学的藩篱,趋向于思考艺术、哲学、历史、文化、政治,直至整个宇宙之间的许多重大问题。正是这样的审美功能与社会效应,使它具有一种十分蓬勃和强烈的生命力,可以在自己的国家的思想文化土壤上欣欣向荣地滋长,对于提高整个民族思想文化水准的关系极为密切。”[11]这里所说的“艺术、哲学、历史、文化、政治”,加上经济、教育、伦理、道德等,覆盖溶解于全部人文思想的文史叙事,都是言“道”。笔者以为,当代散文作家必须具有博大的人文情怀,坚持与继承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并体认当今新时代实现“中国梦”的人文关怀,才能坚持继承传统、坚持时代创新的“文以载道”。历来把“文以载道”与“自我表现”看作是两个互悖的理念,这是错误的认知。周作人说,“言他人之志即是载道,载自己的道亦是言志”[12],这是把“言志”与“载道”对立起来的最早的说法。其实,朱熹早就意识到载道与言志的相通,通过“德”转化为“言志”,使两者得到统一,云“德足以求其志……可爱可传矣”[13]。无个性即无共性。“载道”是共性的思想道德准则,但“载道”只有在个人认知的视角和个人思想情感的浸润之下,最终才能在文本上进行最有感染力和完好艺术性的表达。抽象空洞的、缺乏情感和艺术的高头讲章,是散文的大忌。因此,“自我表现”也是“五四”之后建立起来的散文哲学理念。五四文学革命对中国散文传统中被认为“异端邪说”、时隐时现的“独抒性灵”理念,予以正名,并将之正式引进了散文美学。我们不可因为今天重提“文以载道”,就无视“人本位”科学的进步,而对“自我表现”进行菲薄。只有将政治概念的“载道”回归到文化学和哲学的本身,并同时继承、发扬现代散文“人本位”的传统,散文作家才能将“文以载道”与“自我表现”两者会通融合起来,才能将客观世界的“大道”与主观世界的“小道”整一起来,以辩证地、完整地达到哲学意义上的“文以载道”。

第二节 文体自觉的“德”

根本上关乎散文文体自觉的,不仅是上述的“道”,还有被一起作为最高哲学概念写进散文学的进德修为的“德”。散文作家的进德修为,是完善道德、规范行为的意思,是讲作为创作主体的散文作家对自己的思想情操的严格要求。对此,孔子提倡君子的“德风”,即仁德;《易经》也反复讲“进德修业”“崇德广业”;老子要求“上德”或“玄德”。韩愈在《原道》里指称为“道德”,并称为“天下公言”(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可见,在中国的散文学里,将“人”与“文”之间的关系强调为因果关系,认为只有通过作家个人严格的道德修为,才能达到文章的立德立言、教化于人。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中国的文章学和叙事理念中,写作是一种自觉的文化行为,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意味和庄严的伦理精神。不仅如此,写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于作者的德性和自我克制的修养。”[14]强调散文作家进德修为的自觉性,一方面出于散文“三性”特质的命定和当代文史叙事的时代责任,而且还出于散文深层审美的命定。

散文作家通过自己的创作,无一例外地在人格上把自己交给了读者。人格定格在文本上而永远无法销声匿迹。散文读者深层解读的指向,正是作家在文本上的人格呈现,按照格式塔心理学的理论,作家人格意识的“氤氲物”在散文中无处不在,是读者终极审美所追寻的答案与“格式塔质”的谜底。可见人格自塑,已成为认知散文文体自觉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散文文体的人格自塑性,诉求着作家自我的严格的进德修为。散文与诗歌、小说、戏剧比较,其中有一个很显著的区别,是散文作家会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强烈的人格色彩,自我的生活习俗和思想情感的方方面面,这一切都会披露无遗。作家总是率性地向读者发放自己的“表情包”,在自我不经意的书写中进行着“自我写真”,甚至将自己赤裸裸地和盘托出。这是其他文学体裁所没有的散文之鲜明特征。散文作家只有在进德修为方面尽可能做到完善与完美,努力将自己修炼为知识渊博、思想健康、情操高尚、人格真诚的智者,才能在读者面前自塑为一个完善与完美的自我形象。笔者曾经说过这样的意思:散文构思、熔裁、结构、语言等一切艺术形式所表现的,是人本真的精神生活,形式本身传达着题材的真实、思想的真率、情感的真挚、人格的真诚等这些自我本真的内容。对此,读者阅读时并不存在审美阻隔与心理距离,无须像解读虚构性的现代小说与戏剧那样,进行从“真”到“假”的心理还原和从“假”到“真”的认识还原,就能够直接感受作者的“真我”,与之进行心灵的碰撞与对话。[15]因此,散文文体审美创造的过程,是通过一切方式、方法与手法使形式系统的表现更加本真化与人格化的过程。由此可见,散文比较其他文学样式,更具风格即人、人文互证互鉴的关系。只有充分认识散文文体自觉中的“道”与“德”,散文文体自觉的获得,才能真正找到根本。

增强文化自信的前提,是积极地批判、继承中国宏伟的文化传统。阐释并珍视散文文化自信的特质和文体的自觉,无疑会给当下的散文创作与研究,提供历史的参照经验与价值观的指向。如此,作为文化创造主体的散文作家和散文研究者,才能在现代与历史的人文对话之中,肩负“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16]的伟大使命,找到自己讲述“中国散文故事”的价值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