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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明朝“广州交易会”
明朝中期是海外贸易的转型时期,贡舶贸易日趋衰落,商舶贸易则蓬勃兴起,占据主导地位。并形成一套新的运作机制,包括对贡舶私货和商舶征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开展东西方贸易,澳门作为中葡贸易的重要据点迅速崛起成为远东国际贸易中心,对外贸易传统的“广州一元”结构被打破,代之以“广州—澳门二元中心结构”。
外销瓷Export of Porcelain
明朝政府规定澳门葡萄牙人不能公开到广州贸易,只能在澳门与各国通商,只向明朝缴纳船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广东官方从万历六年(1578年)开始在广州举办一次“交易会”,万历八年(1580年)以后改为每年举办春、夏两季“交易会”,允许各国商人(包括葡萄牙人)到广州贸易,把对外贸易从澳门转移到广州。广州“交易会”,依海上季风和番舶到港日期而定,一般在一月份和六月份,每次交易为两三个月。
广州贸易与葡萄牙人关系最为密切。他们一方面运来白银,用以购买珍贵的丝绸、瓷器、珍珠、砂糖等中国产品;另一方面运来欧洲的毛织物,印度的琥珀、珊瑚、象牙等,投放广州市场。崇祯末年,葡萄牙耶稣会士奥伐罗塞默多指出:广州是“中国最开放和最自由的交易地点”。每年两次交易会期间,“中国最好的商品都由此处运往各地”。
前来广州贸易的不仅仅是葡萄牙商人,还有东南亚、印度各国的客商,他们也运来各自的商品。因此广州交易会商品种类繁多,交易量也极为可观。
黄埔锚地象牙油画,1810年绘制,画面左后方为琶洲塔Oil Painting on Ivory (1810): The Berth for the Western Ships in Whampoa, with Pazhou Pagoda on the Left at the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