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性是否处于从属地位?
那种认为妇女在最初的社会里曾经是男子的奴隶的意见,是18世纪启蒙时代所留传下来的最荒谬的观念之一。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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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女性是否处于从属地位?
我想了很久,在从属、屈从、依附、弱势这些词之间打转,最后选择了“从属”这个词,而不是生硬地提问:女性被压迫吗?被剥削吗?被奴役吗?
压迫、奴役、剥削之类的词,会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不仅有男性,而且还有女性。这些词会被认为过于沉重,过于敏感,过于煽情,与日常生活不搭调,除了极其女性主义的女性学者,谁还这样表达啊?
即使问是否处于从属地位,这已经算是退一步了,也还是会有很多人不认同。有些人不服,谁敢说女性是从属的,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她们已经很有地位了。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社会的天平已经偏向女性,男性才是从属的呢!开玩笑地说,男人并不一定都是领导,但所有女人都能当上领导,只要结了婚,在家里都是“领导”,男人什么事都得汇报!
倒是也有人认同,现在依然是男权社会,女性依然处于附属地位,但女性享受这种不平等带来的感觉,她们已然成为男权社会的拥趸,她们认为男人天生就应该挣钱,女人天生就应该花钱,她们努力维护着这种局面。
有女性确实甘愿享受这种依附,在家做全职家庭主妇、贤妻良母多好,避免职场的争锋,享受避风港的温情,打理好自己,对自己好一点,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女性内部已经出现了分裂,以至于当有些女性主义者还在为女权而斗争,还在高喊女性解放的时候,有的女性已经“身在曹营心在汉”。
一切似乎表明,女性地位的问题,本身已经无法达成共识。不争的事实是,女性主义理论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女性追求解放的精神却少了,女性主义的行动甚至还被认为是无理取闹的“行为艺术”,对女权的呼吁甚至被看作是无病呻吟!
在这种社会情境下,我们不禁要问,女性是否已经和男性一样拥有同等的地位?女性和男性的关系是否已经完全合理?
很多具体的事例确实能给出肯定的答案,但更多的事例只能说明还远远不是!我们不能从个别方面看到女性已经优越于男性,就得出整体上女性地位已经与男性平等的结论!我们不能看到女性地位有了很大提升,就认为女性已经完全获得了解放,女性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
我们确实应该尽可能避免用压迫、奴役、剥削这样的词,因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境遇确实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女性曾经所受的奴役和压迫已经渐渐褪去。
但女性的从属、屈从、依附地位并没有完全转变,职业选择和竞争、生育抚养孩子、传统性别观念等等都还束缚着今天的女性,这是探讨女性问题的前提。如果在这点上都不予以承认,那么探讨女性的问题将没办法开展。
女性的社会地位是相对的,并不是跨时期恒定的,不能固定地、静止地去看,我们必须具有历史的视野、时间的维度。只有透过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我们才能真正回答:女性的地位究竟如何?女性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吗?女性地位的提升到此就已经到头了吗?女性的地位还有多少值得提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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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形态,有不同的婚姻形式,不同的家庭形式,不同的男女性关系,因此也有不同的女性地位。学习恩格斯,思考女性地位的问题,就要有这种宏观的视野。
绝对令人大开眼界,令很多人不可思议!人类原始社会曾经盛行杂乱性关系,当时没有婚姻制度之说,性关系毫无限制,部落内部的每个男人和每个女人都可以发生性关系,兄弟姐妹可以互相发生性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同样如此。
以现在的眼光看,这种行为是性生活的无序和糜烂,是任意的通奸和乱伦,严重违背家庭伦理。所以有思想家总是试图否认人类性生活的这个初级阶段,好像这样做就能使人类社会免去奇耻大辱。但这完全没有必要,恩格斯说得好,只要还戴着妓院眼镜去观察原始状态,便永远不可能对它有任何理解。
戴着妓院的眼镜,看到的原始性关系当然是混乱的,正如戴着有“色”眼镜看任何人,看到的永远都是“色”的一样。其实,这种性关系在当时并不杂乱,而且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是完全合乎伦理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禁忌,没有习俗、法律的限制,它之所以被说成是杂乱的,只是因为有了后来的法律规定、伦理规范。
要理解原始性关系,就必须将其放在特定的背景下,不能以今天的道德标准去评判它,或者去否定它的曾经存在。反过来说,今天的道德准则、家庭伦理一旦确立,再去以符合人性的名义,试图赋予自由性爱合法性、合理性,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一些西方的电影——举两个例子,一部是《黑客帝国》,一部是《香水》——喜欢挑战观众的视觉神经,还原性爱狂欢的场景,并站在正面肯定的立场上,难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原始状态下的正常性生活,在今天属于限制级,这就是历史变迁的结果。
在杂乱的性关系之后,不同的家庭形式陆续出现了,第一个出现的是“血缘家庭”。它按照辈分来划定夫妻,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互为夫妻,他们的孙子孙女又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每一代人,都互称兄弟姊妹,也都互为夫妻,都自然而然地可以发生性关系。
这种家庭是婚姻集团,是群婚制,与杂乱性关系不同的地方只在于,它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性关系。而兄弟姐妹之间依然可以成为夫妻,发生性关系。音乐家瓦格纳在《尼贝龙根》中有句歌词:谁曾听说哥哥抱着妹妹做新娘?马克思给的回答是: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是合乎道德的。就此而言,仅仅按照今天的状况来写歌,不了解历史的真相,难免会犯常识性的错误。
第二种家庭形式是“普那路亚家庭”。这种家庭形式也是相互的共夫和共妻,若干数目的姊妹是她们共同丈夫们的共同妻子,这些丈夫互称“普那路亚”,即亲密的同伴,只是丈夫中没有她们的兄弟;同样,一列兄弟则跟若干数目的女子共同结婚,这些女子也互称“普那路亚”,这些女子不包括他们的姊妹。
在同一家庭内的姊妹的子女还是互相称为兄弟姊妹,他们与他们母亲的兄弟的子女互相称为表兄弟、表姊妹。这些姊妹称兄弟的子女为内侄、内侄女,这些兄弟称他们姊妹的子女为外甥、外甥女。也就是说,这时才有了我们今天所说的表兄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之分。
普那路亚家庭是群婚的最高发展阶段,它走出的重要一步是禁止了姊妹和兄弟之间的性关系,也就是排除了血缘亲属之间结婚。而兄弟和姊妹间的性关系的禁规一旦确立,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集团,就开始向以地缘为基础的氏族集团转化,家庭成员就开始成为氏族的成员。
对偶制家庭是第三种家庭形式。在群婚制中,某种或长或短时期内的成对配偶制出现了,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开始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也开始有一个最主要的丈夫。对偶制家庭已经有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形式,但男女之间只是一对暂时松散地结合的配偶,好像是“临时夫妻”一样,本身还很脆弱,很不稳定,婚姻很容易被对方解除。
专偶制从对偶制家庭中产生,这是第四种家庭形式,也就是一直持续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与对偶制不同的地方在于,专偶制的男女婚姻关系要牢固得多,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不能任意解除。
可能会有人提出异议,为什么没有一夫多妻制?特别是那些喜欢看历史剧的人都知道,我国历代王朝,可都是允许娶妻纳妾的,都是典型的一夫多妻。为什么恩格斯如此疏忽,会忽略这种家庭形式?
恩格斯当然不可能犯这种错误,在他看来,与普遍的专偶制同时出现的,确实有少数社会成员的一夫多妻,以及极其个别、极其少数女性的一妻多夫。只不过,多妻制和多夫制这两种婚姻形式,只是历史的奢侈品,只能算是例外,它属于特殊的社会成员,没有上升为普遍通行的形式。
想想就知道,如果每个男性都可以多妻,都拥有多妻,女性的数量要多多少倍于男性,那些觉得多妻制是常态的人,是多么的不靠谱!
家庭婚姻的发展就是这样的,最初是群婚制,接着是对偶制,经过漫长的时期才确立了今天的个体婚制。这三种婚姻形式,正对应于三个时代,群婚制之于蒙昧时代,对偶婚制之于野蛮时代,个体婚制对应于文明时代。
人类社会的家庭发展史,原来可以如此简要图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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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家庭形式的变迁,女性地位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我们可能会认为,女性地位从古到今是不断得到提升的,以前的女性备受压迫,现在则大为不同。恩格斯通过考察家庭史指出,那种认为女性在最初的社会里曾经是男子的奴隶的意见,是18世纪启蒙时代所留传下来的最荒谬的观念之一。
在人类社会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中,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女性不仅是自由的,而且还受到高度尊敬。
女性地位不是直线上升,不是越来越高,而是经历了从高到低,再从低到高的转变,呈现的是波折状的发展。而且,我们甚至不能说今天女性的地位比人类社会刚开始时的地位要高。
女性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曾经有过“黄金时代”。与群婚制伴随的是“母权制”,即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确定继承关系。母权制不是恩格斯的发明,而是前人发现的成果。恩格斯认为用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因为那个时代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没有“权”的意识和制度,何谈母权呢?
但恩格斯仍然保留了这一名称,因为母权制至少可以说明女性当时在家庭中的地位。要说明的是,母权制并不表明男性的地位是低下的,是依附的,受到女性的奴役,男女两性并不存在冲突的情况。
采取母权制在当时是必然的,既然是群婚,是杂乱的性关系,那么孩子的父亲就是不能确定的,能够确定的只能是孩子的母亲。母亲把共同家庭的一切子女都叫做自己的子女,对于他们都担负母亲的义务,但仍然能够把她自己亲生的子女同其余一切子女区别开来。这说明,只要采取群婚制,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女性的地位就必然会得到保障。
当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转变的时候,女性的地位开始随之降低。在对偶婚制下,虽然是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共同生活,但男性的权利越来越广泛,他可以轻易解除婚姻关系,并享有对婚姻不忠的权利,多妻和偶尔的通奸仍然是男子的权利。女性性自由的权利渐渐地被剥夺,女人被要求严守贞操,要是有了通奸的情事,便被残酷地加以处罚。
对偶制向专偶制的过渡以及专偶制的迅速发展,要求废除传统的按母系的继承制度。它冲击并废除了母权制,废除了按女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母系的继承权,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
这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男女之间的和谐关系被打破,专偶制家庭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下,在长期的历史阶段,丈夫都是家庭的家长,掌握家庭的权柄,一些妻子则成为男子婚生的嗣子的母亲,他的最高的管家婆和女奴隶的总管。
专偶制只是形式上的,或者说只是对女人的要求,男人依然可以多偶;一夫一妻在开始也只是妻子方面的一夫一妻,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一夫一妻,丈夫甚至有供其支配的女奴隶。一夫多妻制恰恰就是在普遍的专偶制确立之后出现的。
一夫多妻虽然是奴隶制度的产物,是显贵人物的特权,但恰恰反映的是专偶制的虚伪,反映的是女性地位的沦落。一夫多妻是与男性的统治连在一起的,是男权社会的最大表征。它表明群婚时代性关系的相对自由,并没有随着个体婚的胜利而消失,而只是改变了形式,剥夺了女性的自由,保留了男性的自由。
即使在今天,虽然几乎所有国家都从法律上确认了一夫一妻的家庭婚姻形式,但一夫多妻制并没有根绝,还以一定的形式存在着。当我们去谈论某些船王、赌王的几房姨太太,去谈论某些名人的现任和情人之间夺位的花边新闻,去声讨腐败官员有多少情妇时,就应该想到这一点。一夫多妻的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是根深蒂固的,包养美女是一些官员、老板身份的象征,就是最好的证明。
恩格斯说得够狠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专偶制还以通奸和卖淫作为补充。男人在家庭之外用金钱取得女性的性服务,一些女性不得不沦落为性工作者,不得不做拍色情片的女优,这无疑是对现代社会的
最大控诉。
在性关系上的不平等只是一个方面。在专偶制的婚姻中,在形式上平等的家庭中,实际上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它掩盖着女性的依附和从属地位,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
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
个体婚制当然是历史的进步,发展到今天更取得了重大飞跃。但它的“出身”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它建立在两性冲突、女性被压迫的基础上,直到现在也不能说有了实质性的转变,只能说和以前比有所改善,不能说已经解决。
恩格斯的分析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在于,我们要善于透过表象看到实质,要看到在男女平等的形式背后,还存在实质上的不平等,性别问题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不能无视当代社会性别之间的实际矛盾、冲突和问题。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只有站在最高峰,我们才能看透性别问题的实质,才能往更高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