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书信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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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封 斯宾诺莎致博学而睿智的威廉·凡·布林堡阁下 [86]

(复前信)

阁下,受欢迎的朋友:

您的12月12日来信因附于12月21日另一封信中,所以在同月26日我才收到,当时,我在雪丹姆。从中我看到了您对真理的伟大的挚爱,以及真理是您的一切追求的唯一目标。这使得我这个和您抱着同样目的的人决意,不仅要完全同意您的请求,即我应当按照我的理解去回答您现在向我提出的或者将来要向我提出的问题,而且我自己也应当去做一切能增进我们的紧密相识和真诚友谊的事情。因为除了同赤诚酷爱真理的人缔结友谊的荣耀之外,再没有任何在我的能力之外的事情会受到我更多的敬重。因为我相信,在世界上除了这样的人外,没有任何在我们能力之外的事物是我们所能宁静热爱的。我们不可能解除相互这样缔结的爱,因为它是建立在彼此对真理知识的热爱的基础之上的,这就和我们不可能一旦掌握了真理,却又拒绝拥抱真理一样。同时,真理是我们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外所能发现的最伟大和最幸福的东西。因为唯有真理才能融合不同的观点和陶冶不同的情趣。为了不至于使您过久地耽搁在您自己无疑是知道的事情上,我暂且不谈伴随真理而来的极大的裨益。上面我所说的只是为了更好地向您表明,真理现在对于我,以及将来对于我是如何的幸福,如果我有机会向您证明我已准备下的效劳的话。

为了抓紧目前的时机,我现回答您的问题,问题是集中在这一点上,即根据同神的意志并无区别的神意(Providence),以及根据神的助力和神对事物的持续创造,似乎可以清楚推出,或者不存在罪和恶,或者神就是罪和恶的原因。但是您并没有说明您所谓恶究竟指什么。就我从亚当的被决定的意志的例子中所看到的,您似乎把恶理解为意志本身,就意志被设想为是这样被决定的,或者是这样同神的禁令相违逆的东西而言。因此,您说,(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应当承认的)凡断言这样两种主张——神自身创造了同它的意志相违逆的事物,或者虽然这些事物是同神的意志相违逆,但却是善的——的任何一种,就显得荒谬绝伦了。但是对于我来说,我是不能承认罪和恶是某种肯定的东西,同样也不能承认任何事物能违背神的意志而存在或发生,正相反,我不仅认为,罪不是某种肯定的东西,而且我甚至认为我们只有不恰当地和用人的语言才能说,我们对神犯罪,正如我们说人使神愤怒一样。

因为首先我非常知道,凡存在的事物仅就其自身考察而不同任何其他事物相关而言,都包含了圆满性,而每一事物中的这种圆满性与该事物自身的本质是同样多的,因为它们确实没有什么不同。我也以亚当要吃禁果的决意或被决定的意志为例,这种决意或被决定的意志就其自身考察而言,包含了它表现本质那同样多的圆满性。这一点,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我们不能在事物中设想不圆满性,除非我们考察了具有更多本质的其他事物。因此,当我们只就亚当决意本身考察,而不将它同其他有更多圆满性的或显示了更多圆满状态的事物加以比较时,我们就将不能够在亚当的决意中发现任何不圆满性。的确,我们也可以将它同无数的其他事物加以比较,而这些事物和它比较起来是更多的不圆满,如石头、树木等等。事实上每个人都能承认这一点,因为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有些事物如果我们立足于动物立场上去看是赞美和喜爱的,但如果我们用人的眼光去看,则对它感到憎恨和厌恶,如蜜蜂之争斗、鸽子之忌妒等等,这些事物在我们用人的眼光看来是憎恶的,然而当我们立足于动物立场去考察,它们就显得较多的圆满。因此,我们就能由此清楚推出:既然罪孽无非只是指不圆满性,所以罪孽就不能存在于任何表现本质的事物之中,正如不存在于亚当的决意或此决意的实行中一样。

而且,我们也不能说亚当的意志和神的意志是敌对的,或说亚当的意志由于触犯了神所以是恶的,因为这样就证明了神具有极大的不圆满性,某些事物可以违背神的意志而产生,神可以欲求某种它所不能获得的东西,它的本性像它的创造物那样的被决定,使它对某些事物表以同情,而对另一些事物投以憎恨,而且这种说法也完全和神的意志的本性背道而驰的。因为神的意志既然并不是某种和神的理智不同的东西,所以任何事物违背神的意志就如同违背神的理智一样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任何违背神的意志的事物按本性将必定是同神的理智相违逆,正如方的圆一样。因而,既然亚当的意志或决意就其自身而言不是恶的,或确切地说,不是违背神的意志的,那么可以推知,神能够是,或者按照您所提出的论据,必定是亚当意志的原因,这确实并不在于亚当的意志是恶的这点,亚当意志之所以是恶,无非只是缺乏一种更圆满的状态,这是由于他的那个行动而失去的。真的,这种缺乏并不是某种肯定的东西,但我们只是就人的理智才用这个名词,而不是就神的理智而言。这可以这样来解释,因为我们是根据同一个界说表现同一种类的一切个体,例如表现一切具有人的外在形式的个体,所以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个体都能够具有从这个界说中我们可以推出的最高圆满性。现在如果我们发现了一个人,他的行为是和这种圆满性不相容的,那么我们就认为他已丧失了这种圆满性,他背叛了他的本性。但如果我们并没有把他归在这个界说内,没有把这样一种本性归属于他,那么我们就不会这样认为。但是,既然神既不抽象地设想事物,也不做这样一般的界说,而且除了神的理智和神的力量分给和实际授予事物的本质外,没有更多的本质属于事物,那么我们可以明白推出,我们只能就人的理智而言才说这种缺乏,而不是就神的理智而言

因此我想,问题是完全解答了。但为了进行顺利,扫清障碍起见,我还必须回答下列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圣经记载说,神要不虔敬的人们去忏悔,当神已经命令了要发生相反的结果,他又为什么禁止亚当去吃树上的果子呢;第二,由我们上面所说的,似乎可以推出不敬神的人是在用他们的傲慢、贪婪、自暴自弃等等服役于神,正如敬神的人用他们的宽仁、容忍、慈爱等等侍奉于神一样,因为不敬神的人也是在实现神的意志。

为了回答第一个问题,我说,因为圣经的对象主要是普通人,所以它不断地用人的方式来说话,因为人是不能够理解高超的事物的。因此我相信,神向先知们启示的所有那些为拯救所必需的事物是用律法的形式写下的,所以先知们杜撰了一个完整的寓言,他们首先因为神启示了拯救和毁灭的手段(神是它们的原因)把神描绘为如同一位国王和立法者,继而又把这些无非只是原因的手段称作为律法,并用律法的形式把它们书写下来。拯救和毁灭本只是这些手段必然而来的结果,而先知们却把这些拯救和毁灭描述为奖赏和惩罚,所有他们的语言是适合于这个寓言,而不是适合于真理。到处,他们把神描绘为如同一个人一样,时而愤怒,时而慈祥,时而欲求未来,时而又充满忌妒和疑虑,甚至为魔鬼所欺骗,所以,哲学家们,以及所有那些凌驾于律法之上的人们,也就是那些遵循德性的人们——他们遵循德性并不是由于德性是律法,而是由于他们认为美德是最高善的东西而对德性的挚爱,——所有这些人们是绝不需要用这些字句来困扰自己的。

因此,对亚当的禁令唯一就在于这里,即神向亚当启示了去吃树上的果子就会死,正如神通过我们的自然的理智向我们启示了毒药会致人于死命的一样。但如果您问,神向亚当启示这个是为什么目的,那么我回答说,这是为了使亚当的知识更圆满。因此去问神为什么不给予亚当一个更圆满的意志,就如同去问它为什么不把所有方形的性质赋予圆一样的背理。这从上面所说的是非常明白的,同时在《几何学方式证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一部分命题十五的附释里,我也已经证明了这点。

关于第二个问题,的确,不敬神的人是按照他们的尺度来表现神的意志的,但是他们并不因此就能够同敬神的人相媲美。因为任何事物具有的圆满性愈多,它所分享的神性就愈多,它所表现神的圆满性也就愈多,因此既然敬神的人比起不敬神的人具有不可胜数的圆满性,所以他们的德行就无法和不敬神的人的德行比拟,因为不敬神的人缺乏对神的爱,这种爱是从神的知识中源源而来的。因此按照我们人的理智,唯有我们才能称作为神的仆人。的确,不敬神的人由于不认识神,所以只是作为主人手中的工具在不自觉地服役着,并在服役中毁灭,反之,敬神的人是自觉地服役着,并通过他们的服役变得更加圆满。

阁下,这就是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现在所能说明的一切,我想这可能是最能使您满意的答复了。但如果您仍发现有所疑难的话,请告诉我,这样我可以知道我是否能解除它。至于您那方面,请不要有任何顾虑,只要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把理由告诉我,这是我最欢迎的,因为真理最终会认清的。的确,我本想能用一种我所熟识的语言来写,以便把我的思想表露得更清晰 [87] 。现在只能请您多加宽容,并予以指正。我是

您的忠顺的朋友和仆人

斯宾诺莎

1665年1月5日 长果园

在这果园,我还将逗留三、四个星期,然后我打算返回伏尔堡。我想,在我离开此地之前,我会收到您的回信。如果您的事务不允许的话,那么请寄到伏尔堡,地址教堂巷。

画家但尼尔·铁德曼先生寓。


[1] 原信是荷兰文,现已阙失。《遗著》所载拉丁文乃是斯宾诺莎自己的译文。

[2] 据英译者Wolf意见,斯宾诺莎所说的熟识语言是指西班牙语。奇怪的是,难道荷兰文不是斯宾诺莎熟悉的语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