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杰克逊把与银行的斗争进行到最后,却发现在胜利中失败了。1832年,他靠着银行问题以压倒多数再次当选,不久就把国家的所有存款从银行中抽走。比德尔极力抗争,想争取联邦存款回库,在这一过程中,他通过限制信贷造成了一次为期不长但十分严重的萧条,这次限制信贷只是到商界一致起来反对时才停止。这场人为的萧条刚结束,就开始了一场通货膨胀运动。杰克逊把从比德尔那里抽回的联邦存款投向数十家州级银行,它们迅速利用这些新资金大兴信贷,结果于1837年发生灾难性崩溃,这既不是杰克逊的初衷,也出乎其硬通货主张追随者的所料。托马斯·哈特·本顿抱怨说,“我参与推倒合众国银行并不是为了让地方银行如此泛滥。”杰克逊摧毁了比德尔的银行,也就排除了对投机性银行的唯一有效制约;联邦存款的分散存放也使通货膨胀主张者手中的资本得到扩充。他既反对特权,又反对通货膨胀,但他在与一方的斗争中却放过了另一方。他扼杀了银行,从而扼杀了对民主政府的潜在威胁,但同时却付出了不必要的很高的代价。他迫使比德尔造成了一次萧条,而他庇护的州级银行又使第二次萧条更为加剧;他使全国更加依赖于货币和信贷体制,而这个体制比他接手时更不完善。
比德尔从1823年接手管理银行起就一直在推行逐步而有控制的信贷膨胀政策,这一政策完全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美国经济的需要,直至1833年,抽走联邦存款一事激怒了他,因而进行了不顾一切的报复。要是杰克逊当初既不对过时的硬通货理论让步,也不对有关主张通货膨胀的集团的压力让步 [16] ,就很有可能——而且也会明智得多——与比德尔做成一笔交易,以继续颁发银行许可证来换取政府对银行事务的更充分的控制。这样就有可能既确保民主体制,又不致造成如此严重的金融混乱,但杰克逊等人却既仇视银行,又不愿代之以联邦对信贷的更充分的控制。民众对特权的痛恨和占主导地位的放任自由意识形成了一种不幸的结合。
反对银行的斗争初而蓬勃浩荡,继而偃旗息鼓,终而被人忘却,最终只产生了一些消极后果。但这场斗争所象征的反对公司特权的斗争却是在一个广泛得多的战线上展开的。在各州,这一斗争硕果累累,形成了一系列有关组建公司的一般性法律,这些法律于1837年首创于康涅狄格州,并在内战前的20年时间内遍及其他各州。任何人只要符合州规定的要求,就可以组建公司,因而立法者逐渐能够将公司形式的企业的概念与垄断特权区分开来,并在数十年间使它成了自由企业发展的一个要素,这对美国工商业发展的巨大贡献是不可估量的。这一点对银行业也是如此。1838年间,纽约是民主党激进派激烈反对银行垄断集团的中心,当时通过了一项自由银行业法律,准许银行业的协会按一般规章行事,无须申请具体的组建法令。这为其他各州订立类似法律开创了先例,一位权威人士布雷·哈蒙德把这称为“美国银行史上最重要事件”。
各州议会正在把杰克逊的理想撰写成公司法时,首席法官坦尼主持下的、倾向于杰克逊的最高法院则正在《宪法》中寻找可为这些理想作解释的条款,坦尼是杰克逊在1836年任命的,直至1864年死于任上;在他任职的漫长岁月中,最高法院一直在宣传杰克逊关于工商业无特权的观点。本杰明·F.赖特教授在其关于《宪法的契约条款》的论文中指出,经过坦尼领导的最高法院的工作,契约法条款“作为维护财产权的依据,在1864年比1835年更牢固更广泛”。坦尼经手的最引人注目的案件是查尔斯河桥案,此案如同政界的反银行斗争一样,象征了司法领域的反特权斗争。坦尼拟就的多数裁决书是对杰克逊信念的经典阐述,在清除公司的垄断烙印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查尔斯河桥是1780年马萨诸塞州批准建造的,出资兴建者为哈佛学院和波士顿名流。随着波士顿和坎布里奇人口的不断增长,工商业日益兴旺,交通日趋繁忙,该桥公司股票的票面值急剧上涨。1805年每股为444美元,到1814年已值2080美元。由于急需有一座新桥,州议会于1828年颁发许可证准许在原有桥梁附近再建一座新桥,即沃伦桥,待收取的通行费足以偿付建造费之后,即可免费通行。老桥梁公司股东十分担心这样一来会毁了他们手中的股票价值,便企图阻挠新的承建者,不让他们建造沃伦桥。1837年,坦尼就任首席法官时,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尚未裁定。该案显然涉及既得利益者与新创业者以及当地其他人之间的冲突。查尔斯河桥的出资者请了马萨诸塞州的四位名律师出庭,其中包括丹尼尔·韦伯斯特。他们争辩说,州议会给予老桥梁公司的许可证是一项合同,此类渡口或桥梁的特许权默示州当局保证不撕毁合同,不得给予另一个竞争者特许权,因这将会降低原桥的价值。
最高法院以5票对2票的结果裁决允许建造新桥。投反对票的是斯托里法官和汤普森法官,他们是杰克逊上台前就已任职的老法官,而构成多数的5位法官则都是杰克逊上台后任命的,这项裁决书实际上堪称杰克逊派的文件。斯托里的反对意见表达了对“投机性质的微妙之处或新花样”的憎恶,也引起“全国所有这类企业的每位股东”的兴趣,其推论所用语言代表了站稳脚跟的资本和害怕风险的垄断投资者。坦尼的多数裁决则以维护公共利益、技术进步和新兴事业来答辩。 [17]
坦尼断言,一切政府都应以促进社会幸福繁荣为己任,在这方面,决不可认为政府有遏制自己的权力的意向。“我们这样的国家,自由、活跃、富有创业精神,人口和财富都在不断增长,”不断发现需要寻找新的通信及交通渠道;州放权以促进新的开发,这不应根据未明确陈述这种意向的合同加以解释。
坦尼问道,如果最高法院使许可证中含有的垄断的思想得以维持,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沿旧有的收费公路公司交通线建造的为数众多的铁路该怎么办?他认为答案是:假如这些老公司在“交通线上的所有权不明确”,它们就会从睡梦中醒来,要求最高法院阻止新的交通运输改善工程,以保护其既得利益。已投入收费公路公司一度占据的交通线的铁路和运河的“千百万财产”就会危在旦夕。在已过时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当地社会就无法像文明世界其他地方那样享受新发明的好处。坦尼承认,财产权应予“维护,神圣不可侵犯”,但“我们不应忘记,社会也有许多权利,每个公民的幸福和福利都有赖于这些权利得到忠实维护”。
在辉格党人的报刊和像肯特及斯托里等保守的律师眼里,上述观点又是一种“无政府状态的宣言”,同杰克逊的否决银行的咨文如出一辙。事实上,正如查尔斯·沃伦在他关于最高法院历史的著作中所说,这种观点鼓励了“所有工商人士,他们都在考虑把资本投入新兴的公司企业,并且不再受旧许可证中含混条款中隐藏的垄断权的约束”。
—1824年的国会会议正值杰克逊时代的开端,丹尼尔·韦伯斯特在这期间指出:“社会上下无不激动万分:竞争开始取代垄断;智慧和勤奋但求公平竞赛,赛场开放。”在准确表述杰克逊运动的历史意义方面,杰克逊民主的拥护者中无一人超越这位反对者。随着“老山核桃木”的当选,流动变化的经济及社会制度冲破了固定不变的、狭隘的政治秩序的束缚。起初,杰克逊运动是一场反政治特权的战斗,以后不断扩大,形成了一场反经济特权的战斗,把大批“农业资本家和乡村企业家”团结到自己周围。当杰克逊离任时,他已成了美国社会中、下层心目中的英雄,他们的信念是以平等权利求扩大发展的机会;1845年杰克逊去世时,韦伯斯特指出的那种“激动”已在全国留下了深深的、永恒的印记,卡尔文·科尔顿欢呼道,“这是一个靠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人的国度,任何社会状态都没有胜过它的。”
[1] W.J.卡什所著《南部的思想》一书第14—17页对此种新兴显贵有极精彩的论述。
[2] 托马斯·帕尔金斯·阿伯内西指出,1790年代在田纳西“富人与穷人之间……并不存在强烈的、普遍的对抗。事实上,在边疆地区,除当然的社会领袖外,一般人很少去谋求政治方面的职位,前者以自己的声望而获得邻近的人们的推选,无须靠进行竞选活动的手段”。
[3] 1824年的选举是我们迄今掌握统计资料的第一次选举,投票者仅为35.5万人,其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州内的选民认为某一候选人——例如,杰克逊在田纳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亚当斯在马萨诸塞州、克劳福德在弗吉尼亚州——必定获胜,因而失去了兴趣。到1828年,选民的兴趣大大提高,有115.5万人参加了投票。1828年至1848年间,虽然人口增长不足一倍,选票却增长了两倍。
[4] 1829年,杰克逊在致里士满《探索者报》一位编辑的信中写道:“如果任职晋升之途不分贫富,无论农民或印刷工都一视同仁,唯诚信正直及能力是考查标准,我相信定会具有一种最令人欣喜的倾向:维护未遭削弱的行动自由。”
[5] 艾伦·伯尔曾任杰斐逊政府的副总统,并与汉密尔顿决斗,打死了汉密尔顿。1805年他装备一支探险队直下密西西比河,后被捕并被控犯叛国罪,指控他企图在密西西比河流域建立一个受他控制的政治统治领域。但最后他被宣判无罪,遂迁居英国。——译者
[6] 格伦迪的经历表明,他并不代表下层的激进主义,而是代表了一种可称为企业家的激进主义。1818年,他领导了一场运动,要求第二合众国银行在纳什维尔建一分行。
[7] 实际上,4位候选人中只有威廉·H.克劳福德一人是按习惯方式由国会政党干部会议提名的;其余3人均为州议会提名。
[8] 州银行界要人在杰克逊的班子里居显要地位。罗杰·布鲁克·坦尼既是马里兰联合银行的律师,又是该银行的股东。厨房内阁中的两位重要人物,阿莫斯·肯德尔和弗朗西斯·普雷斯顿·布莱尔,都参加过肯塔基州那场有名的债务减免战,前者还做过肯塔基州银行总裁。
[9] 劳动者对银行有其特殊的不满。雇主常用外地银行或令人觉得靠不住的银行的钞票支付工资,其价值在流通中低于票面值。这样,劳动者工资中就有一部分被骗去了。虽然这种做法不能归罪于合众国银行,但公众对银行的憎恨也落在它头上。辉格党政治活动家瑟洛·威德回忆说,“我很快就发现,发动劳动阶级反对‘大银行’或‘富豪’很容易。……银行发行的货币就像挂在我们的脖子上的‘磨盘’。”
[10] 也有例外。纽约和康涅狄格两州分别于1811年和1817年通过了准许某些类型的制造业企业一般组建公司的法律。
[11] 杰克逊派的一位左翼领导人曾在纽约抱怨说,“不向垄断公司纳贡就无法通过城市的一些区域;我们的面包、肉类、蔬菜、燃料,一切的一切,都得向垄断者纳贡。”《纽约晚邮报》的威廉·莱格特宣称:“无论筑路、建桥还是开凿运河,如未为此目的取得专有特权许可证就什么也办不成。……我们的立法者的全部事务就是为特许特权而讨价还价,做交易。”
[12] 银行的25位董事中,有5位是联邦政府任命的。尼古拉斯·比德尔是政府任命的董事之一,他实际上主持银行业务不受干涉,在有关银行的争执开始前,杰克逊本人已再次任命了比德尔。
[13] 世纪英国一些人鼓动人们购买南太平洋公司股份,声称要在南美进行贸易后未成的骗局。——校者
[14] 这一咨文由阿莫斯·肯德尔、安德鲁·J.多奈尔森、罗杰·B.坦尼和利维·伍德伯里协助拟就。
[15] 不仅杰克逊派的一般人士持这一立场,而且较“激进”的纽约民主党激进派也持这一立场。例如,纽约保守派心目中的无政府主义迷威廉·莱格特就暗暗地信奉自由贸易,并对与特权分离的财产权极为关注。他把关于组建公司的普通法看作“唯一能使穷人与富人竞争的办法”。艾萨克·史密斯这位激进派的重要候选人说:“我的信条是,商人的事让商人自己管。”马丁·范布伦说:“我一向主张……限制政府,对人民的企业非有确实的必要不得干预,并且[一向]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纽约劳工领袖伊莱·摩尔断言,“人民、民主政治所争取的措施,应是为各个企业提供施展才干的正当动机。”当时最有声望的经济学家威廉·古奇宣称,他主张的硬通货政策将造就一种社会,“财富与贫穷的自然而公正的起因的作用将不再被本末倒置,而……每一起因都将按其自然而公正的秩序起作用,并产生自然而公正的结果——财富将成为对勤劳、节俭、技能、精明和创业精神的报偿,贫穷将成为对少数懒惰、挥霍之徒的惩罚。”
[16] 支持与银行斗争的人各有目的。主张硬通货理论的人想使一切银行的职能都局限为贴现和存款业务,并剥夺它们发行纸币的权利;他们认为,钞票发行过多是物价猛涨和萧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主张通货膨胀的集团,包括许多州的银行,则因合众国银行限制钞票的发行而对其加以反对。杰克逊在这两股势力的影响下推行了一种前后不一致的政策。联邦资金存入州级银行一事使通货膨胀的主张者感到满意。杰克逊的继任者范布伦掌权时通过的“铸币通告”和“独立国库”政策则更倾向于硬通货派的观点。
[17] 关于针对公司的州政策,坦尼的观点温和而稳定,这一点最清楚地体现在他对“奥古斯塔银行控告厄尔案(1839年)”所做的精彩裁决中。关于这一点以及他以后一直对非垄断性公司所持的维护态度,可参阅卡尔·布伦特·斯威舍所著《罗杰·B.坦尼》一书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