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一般哲学的概念——就学派概念和世界概念来看的哲学——哲学论证的基本要求和目的——这门科学的最普遍和最高的任务
要说明在一门科学中已被理解的东西,有时是困难的。但是,当人们还未能把这门科学同与它相近的诸科学区别开来的时候,科学就通过确定概念的规定赢得了精确性,以往在不知不觉中潜入的许多缺点都由于某些原因而避免了。
在我们试图给出哲学的定义之前,必须先研究一下各种知识本身的特性,并且,因为哲学知识属于理性知识,所以尤其要先说明所谓理性知识是什么。
理性的知识与历史的知识相反。前者是来自原理(ex principiis)的知识,后者是来自事实(ex datis)的知识。但是一种知识尽管是历史的却可以来自理性。例如,一位纯粹的作家学习他人理性的作品,他这种关于理性作品的知识就仅仅是历史的。
因此,区别各种知识可以:
1)根据其客观的起源,即根据知识唯由以出发才可能的泉源。就此而论,一切知识或者是理性的,或者是经验的;
2)根据其主观的起源,即根据知识如何由人取得的方式。从后一种观点来看,知识或者是理性的,或者是历史的,知识可以自在地如其所愿地发生。因此某种知识可以客观地是理性的知识,而主观地只是历史的。
单纯历史地了解知识,这在一些理性知识中是有害的,而在另一些中则无关紧要。例如,航海者从他的图表中历史地了解航海规则,这对于他就足够了。但是如果法学家单纯历史地了解法律,那么他要做法官就完全糟了,要做立法者就更糟了。
从上述客观的和主观的理性知识间的区别也可看出,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可以学习哲学,却不能推究哲理。要成为真正的哲学家,必须练习自由地而不是模仿地,或者说机械地使用他的理性。
我们已经把理性知识解释为由原理而来的知识。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理性知识必定是先天的。但是有两种知识,它们都是先天的,却仍有许多显著的区别,这就是数学和哲学。
人们通常说,数学和哲学是依照对象而互相区别的,因为数学的对象关系到量,而哲学的对象关系到质。所有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两门科学的区别不能归因于对象;因为哲学涉及一切(只要一切都具有量),因而也涉及量,部分地也涉及数学。在数学和哲学中,只有理性知识或理性使用的不同方式才构成了这两门科学的区别。因为哲学是来自单纯概念的理性知识,而数学则是来自概念构造的理性知识。
构造概念,就是在先天的而非经验的直观中将概念提供出来,或者说,在直观中提供出与其概念相一致的对象来。数学家永远不能根据单纯的概念来利用他的理性,哲学家也永远不能通过概念的构造来利用他的理性。数学需要具体的理性,但这直观却不是经验的,在这里,人们将某种先天的东西作成直观的对象。
如我们所看到的,数学因而具有优于哲学之处,前一种是直观的知识,后一种则相反地只是论证的知识。为什么在数学中我们更能权衡量,其原因在于量可以在先天的直观中构造出来,反之,质在直观中则无法展示。
因此,哲学是哲学知识或来自概念的理性知识体系。这是这门科学的学院概念。就世界概念来说,哲学是关于人类理性的最后目的的科学。这种崇高的概念赋予哲学以尊严,即一种绝对价值。事实也是如此,唯有哲学才具有内在的价值,并赋予其他一切知识以价值。
然而人们终究还是要问:哲学本身作为科学,从学院概念来看,哲学论究及其最终目的的用处何在?
在这个词的学术意义上,哲学仅与技巧有关;反之,就世界概念而论,哲学与可用性有关。着眼于前者,哲学是关于技巧的学说;着眼于后者,哲学是关于智慧——理性的立法者——的学说,在这种条件之下,哲学家不是理性的艺术家,而是立法者。
理性的艺术家,或者如苏格拉底所说的philodox [5] ,仅仅致力于思辨的知识,而不顾知识将为人类理性的最后目的作出多少贡献;他为各种随意目的提供理性使用的规则。实践的哲学家,借助于学说和榜样传授智慧的教师,是真正的哲学家。因为哲学是一种完美智慧的理念,它给我们指出人类理性的最后目的。
就学院概念而论,哲学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哲学是理性知识的充分装备;另一方面,哲学是理性知识的系统联系,或者说,是理性知识在一全体理念中的联结。
哲学不但允许这样一种严格的系统联系,而且是唯一在最精确的知性中具有系统联系,并赋予其他一切科学以系统的统一的科学。
但是关于就世界概念而论的哲学,则可称之为我们理性使用的最高箴言的科学,不过需将箴言理解为在各种目的中进行选择的内在原理。
因此,在后一种意义上,哲学是关于人类理性的最终目的的一切知识和理性使用的科学,对于作为最高目的的最终目的来说,一切其他目的都是从属的,并且必须在它之中统一起来。
在这种世界公民的意义上,哲学领域提出了下列问题:
1)我能知道什么?
2)我应当做什么?
3)我可以期待什么?
4)人是什么?
形而上学回答第一个问题,伦理学回答第二个问题,宗教回答第三个问题,人类学回答第四个问题。但是从根本说来,可以把这一切都归结为人类学,因为前三个问题都与最后一个问题有关系。
因此,哲学家必须能够确定:
1)人类知识的泉源;
2)一切知识之可能的和有用的使用范围;最后
3)理性的界限。
确定理性的界限是最必需的,也是最困难的,但爱正义者对此却漠然置之。
对于哲学家来说,主要有两件事:
1)才能和技巧的教育,以便将它们用于各种目的。2)使用一切手段达到任何目的的熟练。这两者必须统一起来;因为没有知识就不能成为哲学家,但是仅有知识,却不能将一切知识和技巧的合目的性联系带给统一,洞见到这种统一与人类理性最高目的的一致,也不成其为哲学家。
一般说来,任何不能推究哲理的人都不可称为哲学家,而推究哲理只能通过练习和理性本身的使用来学习。
究竟应当怎样学习哲学呢?
可以说,每一位哲学思想家都是在别人工作的废墟上写出他自己的著作的;但是没有一部作品达到了所有部分都固定不巧的境地。由于这种理由,哲学是不能学习的,因为它还没有拿出来。假如面前确有一种哲学,也不会有学了它,便能自称哲学家的人,因为他这种知识永远只是主观——历史的。
数学中情况则不同。数学在某种程度上当然是可以学习的,因为这里证明如此明显,以致每一步都是可以确信的。数学正由于它的自明性,作为一种确定不变的学说,才似乎可以维持下去。
相反地,愿意学习哲学推理的人,只可把一切哲学体系看作理性使用的历史,看作训练他哲学才能的对象。
真正的哲学家必须成为自由自主的自己思维者,而不能奴隶般地模仿地使用他的理性。但是也不能辩证地使用,也就是不能这样地使用,即旨在给诸知识以真理和智慧的假象。这是纯粹诡辩者的事业,与作为智慧专家和教师的哲学家尊严绝不相容。
科学只有作为智慧的工具才具有内在的真正的价值。作为这样的工具,科学对于智慧如此必需,以致可以说,没有科学,智慧不过是一种我们永远达不到的完美的幻影。
人们把愈是热爱智慧,反倒愈憎恨科学的人称为厌恶议论者。厌恶议论通常是由于科学知识的空泛及与此相连的某种虚浮引起的。但有时也有些人起初十分勤勉和幸福地寻求知识,终则发现全部知识都不能令人满意,因而犯了厌恶议论的错误。
哲学是使我们知道如何得到这种内在满足的唯一科学,因为哲学仿佛结成一个科学的圆圈,各门科学通过哲学才获得秩序和联系。
为练习自己思维或推究哲理起见,我们对于我们理性使用方法的重视,胜于对命题(我们是通过方法得到这些命题的)本身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