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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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观察者(代序)

2019年是《行政诉讼法》颁布三十周年,也是我攻读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二十周年。回望个人的学术成长道路,可谓与《行政诉讼法》的命运紧密相连。在这二十年间,我发表的行政诉讼法方面的论文有四十余篇,承担的行政诉讼法方面的部级项目有五项,独著及主编的行政诉讼法专著有七部。在个人上半场的学术生涯中,行政诉讼法一直是我持续关注并用力甚勤的研究领域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持续学术观察者。

我与行政诉讼法结缘最早始于1998年的秋季。当时的我正在安徽大学读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并在全力准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承蒙恩师程雁雷教授(时任安徽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现任安徽大学副校长)的推荐,我第一次走上本科生讲台,给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四年级学生讲授行政诉讼法。那次授课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也是一次全方位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历练。

我真正在行政诉讼法领域迈开研究步伐则始于2005年的秋季。当时的我已在苏州大学顺利晋升副教授,并开始承担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行政诉讼法的授课任务。承蒙恩师杨海坤教授的提携,我借助承担司法部中青年项目“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研究”的机会,围绕这一主题撰写了多篇论文并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同名著作。同时,我还协助杨老师主编了《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述评》《行政判例研究》,并出版了个人文集《行政诉讼法前沿问题研究》。这些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培养了我对行政诉讼法研究的兴趣,也为2009年在苏州大学破格晋升教授奠定了很好的成果基础。

我在行政诉讼法领域新一轮的集中研究始于2012年的秋季。当时的我已在苏州大学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利用《行政诉讼法》修改提上国家议事日程和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镇化进程中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的机会,我围绕行政诉讼的制度变迁展开了系列研究。承蒙好友何海波教授的邀请,2013—2014年我在清华大学参加了由其主持的“理想的行政诉讼法”研讨会,其间受益于与多位学界同道的交流讨论。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和赵大光、李广宇、王振宇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领导的鼓励关心下,我参与了《行政诉讼法》修改及司法解释起草的论证工作,亲身感受到时代巨变中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轨迹。这些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坚定了我聚焦行政审判制度命运的决心。

本书的整理和出版就是对我2012年以来新一轮密集研究行政诉讼法的一次系统总结。在这七年之中,《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其实施成为行政法学界重点关注的议题。我在中国本土行政审判模式建构的主题之下,围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边缘性制度的生长和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类型改造及与行政复议的功能衔接等传统制度的演变进行了持续观察,并就《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新司法解释的基本精神进行了学理解读。书中的十章内容就是这一期间学术思考的集中代表。

在多年研习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到既要立足“法内”做好行政诉讼法释义学的研究,也要关注“法外”做好行政诉讼法社会学的研究。就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在法律话语和政治话语的交互影响之下,行政诉讼具体制度和审判模式正在悄然变化之中。为此,聚焦行政诉讼法律文本变迁和审判实务发展,在系统梳理中国本土经验事实的基础之上,提炼中国本土的行政审判理论就成为新时代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既代表了我对社会转型时期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学理观察,也是对未来法治国家进程中行政审判制度命运的一种期许。

回望二十年来的学术研究,无论是在苏皖还是在沪上,无论周边环境发生何种变化,我对行政审判制度的学术初心始终未改。就目下而言,我会利用承担司法部重点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的机会,持续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实施效果和行政诉权保障机制优化进行研究,希冀在人生下半场的学术之旅中,继续做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观察者,不辜负这个伟大时代对我们这辈学人的期待!

章志远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