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街道察院示諭:前門内外石道兩傍設攤,不許圍席,亦不准任意佔寬;令練勇[1]逐日巡察,倘有不遵,即行押解公所重辦云云。
五城街道廳衙門,出了一張告示,説是前門裏外石頭道兩傍邊兒擺攤子,不准圍上蓆,也不准往寬裏佔地方;天天兒派練勇巡察,若是有不遵的,立刻把他拿到公所去辦他。
[1] 練勇:清代地方武裝團練、鄉勇等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