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艺术社会学
艺术社会学旨在研究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它既包括从社会的角度看艺术,也包括从艺术的角度看社会。尽管艺术具有虚构的特性,但它却包含或者再现了丰富的社会内容。根据现象学、精神分析和批判理论等等的看法,正因为艺术作品是虚构的,它所体现的社会内容才是真实的,因为在诸如历史等非虚构文献中记载的社会内容有可能是伪装的或者经过篡改的。比如,阿多诺(Theodor Adorno,1903—1969)就认为,表面上真实的现实并不真实,表面上虚幻的艺术并不虚幻。艺术要表达真理就必须虚幻,就必须与异化的现实保持距离,因为只有与这个世界不相容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当一种非存在物被看成显得就是真实的时候,艺术的真理问题就出现了。”[1]正因为艺术之中蕴含真理,以艺术来证实历史,通过艺术来洞察社会的真相,这项工作就既有可能也有必要。
但是,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艺术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不是从艺术的角度看社会,而是从社会的角度看艺术。滕守尧对艺术社会学做了一个界定,并指出了它要解决的两大类问题。“所谓艺术社会学,就是联系艺术品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研究艺术品的形态、特征、风格变化、功能价值和意义的学科。艺术社会学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追溯社会、经济以及时代变化的文化模式是如何影响着各个时代的艺术的;反过来,艺术作为某个时代和社会的化石,又是如何把不同时代和不同社会的文明模式映照出来的。第二类问题是要探索社会是如何被艺术影响的,或者说,艺术对整个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个成员所起的作用是什么。”[2]滕守尧这里实际上提到了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从社会的角度看艺术,第二个是从艺术的角度看社会,第三个是艺术对社会的塑造或建构。不过,如果仔细区分就会发现,在艺术学范围内的艺术社会学与在社会学范围内的艺术社会学有所不同,前者更关注第一个问题,目的是理解艺术,后者更关注第二和第三个问题,目的是理解社会。
当然,理解了社会之后,可以更好地理解艺术,因此在艺术学范围内的艺术社会学与在社会学范围内的艺术社会学并不能完全分开。总之,将艺术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或行为,有助于拨开萦绕在艺术周围的迷雾,看清艺术的真相。萦绕艺术的迷雾有可能来自美学或者心理学。正因为如此,艺术社会学是在与艺术哲学或美学和艺术心理学的区分之中建构起来的。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需要从相互矛盾的视角来看待艺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