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我们以“无咎”为切入点,细致地比较了程子和朱子对《周易》相关卦爻辞传释上的异同。我们发现,即便在解经原则上存在着分歧,朱子对程子易学思想的继承和吸收依然是主要的。就相异之处言之,其中系统性的差异,一则因程朱解《易》原则上之不同,二则同南北宋时局学风之变直接相关。
时至北宋,中国的儒家士大夫阶层作为一个群体才真正在政治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96]。皇家尚文,而北宋士大夫亦皆有抱负,和皇帝“同治”或“共治”天下是他们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97]。就程子言之,此种抱负更集中的体现在对《尧典》“克明俊德”的传解上:“帝王之道也,以则任贤俊为本,得人而后与之同治天下。”[98]程子解“无咎”为“无可指责”,所涉的对象中,既有自己所在的北宋士大夫集团的影子,亦可见其对治理天下所需要依凭之“理义”原则的坚持。
《师》卦彖辞:“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程传》云:“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从之者,以其义动也。古者东征西怨,民心从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为必克,无咎为合义。又何咎矣,其义固无咎也。”[99]程子解“无咎”为无可指责,其对象当为领兵之统帅。而程子劝解的对象则为君王与当政之朝臣。就此条来看,程子在《易》学阐释上不仅提出了自己的理学宗尚,而且将义理的地位放在了君权之上。又如《益》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程传》:“益,用凶事则无咎,凶事谓患难非常之事。三居下之上,在下当承禀于上,安得自任,擅为益乎?唯于患难非常之事,则可量宜应卒,奋不顾身,力庇其民,故无咎也。”程子认为将不可专任,然遭遇患难非常之事时,则可以独自行权,虽无圣令而行之,亦无可指责也。程子之义,此爻可以作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理论基础。《程传》中类似之处尚多,如《剥》六三、《丰》九三等。
程子释“无咎”为“无可指责”诸爻,朱子多理解为“无灾祸”。如《丰》九三“折其右肱,无咎”。程解说贤智之才,不能遇明君而能有为于天下,如人之折其右肱也。尽管如此,却也不能有所归咎。依程子之释,贤良高才欲辅助皇帝治理天下而不见用,但心中不应对上有怨咎。也即是说,共治天下之事本属正常,若未见用则本应生怨咎之心。朱子之解则有不同,他认为“三处明极而应上六,虽不能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100]朱子是从九三爻为下体离之终爻,为明之极,即使不能见用,却亦无灾祸。从程子的不责备于外到朱子这里的无灾祸,既反映了朱子解《易》原则的变化,亦可见南北宋儒家士大夫地位和心态的不同。
朱子评论《程传》“易传言理甚备,象数却欠在”[101],朱子所谓“象”,指卦象及八卦所取之物象;所谓“数”,指大衍之数和天地之数。朱子认为,《程传》过于重义理,时常脱离象数,于《周易》之本义或有忽略之处[102]。《周易》之本义,朱子认为“易为空底事物”,实际上发展了程子“假象以显义”之说。朱子有《易九赞·警学》云:“理定既实,事来尚虚。用应始有,体该本无。稽实待虚,存本应用。执古御今,由静制动。洁净精微,是之为易。体之在我,动有常吉。”[103]结合上举《丰》九三爻来分析,《程传》从一开始即将此爻限定在了贤臣明君上来讨论。朱子则就爻位和卦体言之,认为处此爻者得无灾祸,从而将对象拓展到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上。程子尝云:“圣人有圣人用,贤人有贤人用。若一爻止做一事,则三百八十四爻,止做得三百八十四事。”程子实已意识到易的“空底事物”之特点。“(程子)说的极好,然他解依旧是三百十四爻,止做得三百八十四事用也。”[104]从这一层面上讲,朱子实际上是将程子提及但并没有彻底贯彻的解《易》原则,严格贯彻到底了而已。朱子对《易》本义的还原,虽然扩大了其涵容范围,但其现实指导意义却大大削弱了。
两宋之际文化的转向是我们在分析程朱解易差异问题上不能忽视的一个方面。据刘子健先生对宋代学术的研究,从总体上看,北宋经学研究令人耳目一新,颇具挑战性和原创性。时至南宋,解经著作的质量下降,诸家喜欢争辩,执着于细节,所涉范围狭窄,文字冗长啰嗦,失掉了学术的多元性和创造性。就易学研究言之,北宋易学分出象数与义理两派。而南宋则主要是方法上的改变,或以史证易,或引老释易,或比附于禅宗教义。而其中流行的趋势则为调和象数和义理。朱子的很多著作即是将前人的解释系统化。[105]朱子对前人解释的系统化,并不只是字句的整合和文意的汇通,而是方法上的吸收运用。就文句言之,《本义》较《程传》简明很多。当然,南宋学者中能跟朱子媲美者毕竟少数,其间不乏执着于汇总诸家之说者。就易学研究言之,朱子对前人解释系统的吸收整合中可以看出学风之转和一代士人地位之变化。有宋一代,崇尚文治。但就南北宋言之,专制权利日渐上升,而渴望“共治天下”的士大夫对权力的分享日渐下降。[106]这一趋势同程朱解《易》中现实指导意味减弱的情况基本一致。
附记: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北京大学历史系赵永磊学兄多有襄助,谨致谢忱!
[1]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古典文献学2012级博士研究生。
[2] 案:朱震《汉上易学》将程颐列入象数派的传承系统中,《四库全书总目》略述之云:惟所叙图书授受,谓“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更三传而至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更三传而至刘牧。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再传至程颢、程颐。厥后雍得之以著《皇极经世》,牧得之以著《易数钩隐图》,敦颐得之以著《太极图说》《通书》,颐得之以述《易传》”。(参见《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9页)朱氏为谢良佐之门人,其治《易》以象数为宗,而谢氏本为程子门生,作为再传弟子列程子在象数一派不难理解,且程子易学解释系统中确实涵容有象数学的内容。冯友兰先生亦言“伊川所谓之理,略如希腊哲学中之概念或形式。以后道学中之理学一派,皆如此主张。此派如此主场,似受所谓象数之学之影响。”(参见氏著《中国哲学史》(下),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351页)
[3]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引论”,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6页。
[4]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十一,“读书法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91-192页。
[5] 《朱子语类》卷六六,“易二”,“纲领上之下”,第1625页。
[6] (宋)黄震:《黄氏日钞》,元后至元三年刻本,卷六“读《易》”。
[7] 详参姜海军:《程颐〈易〉学思想研究》绪言第二部分“程颐《易》学研究成果综述”,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11页。
[8] 顾永新:《〈周易〉传、义分合考》,《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四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06-207页。案:顾说据束景南先生说而时有辨析,束说见氏著《朱熹佚文辑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29-659页。
[9] 案:黄震《日钞》卷三二“读本朝诸儒理学书”条载,宁宗嘉定元年十月十八日赐朱熹谥曰“文”。之后不久即诏令朱子之学为正学,但尚无一语言及儒家真谛的传承。嘉定十三年,官方接受朱子对《论语》和《孟子》之注解,但尚未涉及其关于《大学》和《中庸》的注解。理宗宝庆三年,蒙古征服西夏之后,南宋政府意识到巩固整治与统一思想之重要,他们开始求诸儒家经典及其注疏之作,朱熹注解的《四书》才成为官方文本。(参看刘子健著,赵冬梅译:《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47页)
[10] 《四库全书总目》卷三经部“易类三”,第20页。
[11] 《四库全书总目》,第22页。
[12] 相关的研究情况,请参看张客彬《朱熹易学思想研究》“导论”之第二部分“朱熹易学研究近况综述”,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8-13页。
[13] 案:其中代表者有蔡方鹿:《朱熹对宋代易学的发展——兼论朱熹、程颐易学之异同》,《周易研究》,2001年第4期,第37-47页。吕绍刚:《程、朱解〈易〉比较》,《大易集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顾永新:《〈周易〉传、义分合考》,《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四辑)》,第204-222页。
[14] (宋)罗璧:《识遗》卷六“卜决疑”条,《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八五四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576页。
[15] 《四库全书总目》,第23页。
[16] 案:我们的比较工作以中华书局点校本《周易程氏传》和《周易本义》为基础。点校本《周易程氏传》所据底本为清同治十年涂宗瀛所刻《二程全书》本,《周易本义》的底本则为世界书局影印武英殿本为底本。武英殿本《周易本义》属于董楷四卷本系统,不同于朱子原本之十二卷本。我们此处所论并不涉及卷章分合及反切有无诸问题,单就传解上的差异言之,故四卷本亦不影响比较工作的进行及其质量。
[17] 《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58页上。
[18] (宋)耿南仲:《周易新讲义》“自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九册,第579页。
[19] 案:焦循著《易通释》中,焦氏按照自定之原则对“无咎”进行过系统研究,焦氏言“爻称无咎者八十五”,应当为八十六,焦氏少统计了豫卦的上六爻。请参看焦循撰,陈居渊点校的《雕菰楼易学五种》,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年,第274-285页。
[20] 案:焦循著有《易章句》、《易通释》、《易图略》(即《雕菰楼易学》,又名《易学三书》)和《易话》、《易广记》等,焦氏用自己所定的“旁通”和“时行”体例来解释《周易》。请参看焦循撰,陈居渊点校的《雕菰楼易学五种》,第274-285页。
[21] (宋)程颐撰,王孝鱼点校:《周易程氏传》,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页。
[22] (宋)程颢、程颐撰:《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一上,《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71页。
[23] 《朱子语类》,卷六六,“易二”,“纲领上之下”,第1622页。
[24] (宋)朱熹撰,廖名春点校:《周易本义》,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1页。《周易程氏传》,第2页。
[25] 《周易程氏传》,第2页。《周易本义》,第37页。
[26] 《周易程氏传》,第346页。
[27] 《周易本义》,第212页。
[28] 《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五册,第5392页下。
[29] 《尔雅注疏》,《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五册,第5599页上。
[30] 《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四册,第3850页下。
[31] (汉)许慎撰,(宋)徐锴校定:《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67页下。
[32] 《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一册,第403页下。
[33] 《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景印清嘉庆刊本)第一册,第878页上。
[34] 《毛诗正义》,第994页下。
[35] 《论语注疏》,第5360页下。
[36] (汉)扬雄撰,华学成整理:《扬雄方言校释汇证》,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872页。
[37] 《尚书正义》,第374页上。
[38] 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04页。
[39] 《周易程氏传》,第41页。
[40] 《周易本义》,第62页。
[41] 《周易程氏传》,第113-114页。
[42] 《周易本义》,第99页。
[43] 《周易程氏传》,第119页。
[44] 《周易本义》,第102页。
[45] 《周易程氏传》,第130-131页。
[46] 《周易本义》,第108页。
[47] 《周易程氏传》,第162页。
[48] 《周易本义》,第122页。
[49] 《周易程氏传》,第241页。
[50] 《周易本义》,第159页。
[51] 《周易程氏传》,第247-248页。
[52] 《周易本义》,第161-162页。
[53] 《周易程氏传》,第255页。
[54] 《周易本义》,第166页。
[55] 《周易程氏传》,第262页。
[56] 《周易本义》,第169页。
[57] 《周易程氏传》,第271页。
[58] 《周易本义》,第172-173页。
[59] 《周易程氏传》,第318-319页。
[60] 《周易本义》,第196页。
[61] (魏)王弼著,楼宇烈校释:《周易注》,《王弼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15-616页。
[62] 《周易程氏传》,第72页。
[63] 《周易本义》,第78页。
[64] 《周易程氏传》,第80-81页。
[65] 《周易本义》,第82页。
[66] 《周易程氏传》,第82页。
[67] 《周易本义》,第83页。
[68] 《周易程氏传》,第110页。
[69] 《周易本义》,第97页。
[70] 《周易程氏传》,第115-116页。
[71] 《周易本义》,第100页。
[72] 《周易本义》,第100页。
[73] 《周易程氏传》,第133-134页。
[74] 《周易本义》,第109-110页。
[75] 《周易程氏传》,第216页。
[76] 《周易本义》,第149页。
[77] 《周易程氏传》,第46-48页。
[78] 《周易本义》,第65页。
[79] 《周易程氏传》,第119页。
[80] 《周易本义》,第101-102页。
[81] 《周易程氏传》,第234页。
[82] 《周易本义》,第155页。
[83] 《周易程氏传》,第236-237页。
[84] 《周易本义》,第157页。
[85] 《周易程氏传》,第258-259页。
[86] 《周易本义》,第167页。
[87] 《周易程氏传》,第268-269页。
[88] 《周易本义》,第171-172页。
[89] 《周易注》,《王弼集校注》,第454页。
[90] 《周易程氏传》,第307-308页。
[91] 《周易本义》,第190-191页。
[92] 《周易程氏传》,第354页。
[93] 《周易本义》,第216页。
[94] 《周易程氏传》,第361页。
[95] 《周易本义》,第220页。
[96] 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2页。案:邓小南先生亦认为“真正形成为具备明确的主体意识、道德责任感张扬,兼具才学识与行政能力的新型士大夫群体,还是要到十一世纪的前中期,有宋一朝与帝王共治天下的格局,也只有到此时才终于确立”。请参邓小南:《走向再造:试论十世纪前中期的文臣群体》,收入《漆侠先生纪念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4页。
[97] 关于此问题请详参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第三章“同治天下——政治主体意识的显现”,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209-229页。
[98] (宋)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经说》卷二“书解”,第1035页。案:此条余英时先生《朱熹的历史世界》中已论及,而下文涉及程子对《易传》中相关爻辞的分析,实可补余说。宋儒解经和其政治抱负之间的关系,尚未见系统论说。
[99] 《周易程氏传》,第41页。
[100] 《周易本义》,第196页。
[101] 《朱子语类》,卷六七,“易三”,“纲领下”,第1652页。
[102]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二册,北京:昆仑出版社,2005年,第463页。
[103] 关于《警学》篇,朱伯崑先生有详解,参见氏著《易学哲学史》第二册,第483页。
[104] 《朱子语类》,卷六七,“易类三”,第1652页。
[105] [美]刘子健著,赵冬梅译:《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页。
[106] 《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第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