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充分发掘旧的发展范式下的绿色潜力
1.旧的发展范式存在的理由与力量
一般而言,在旧的发展范式还能够支持相当多的人们生活水平提升的时候,在其技术经济改善环境的潜力还没有被穷尽的时候,在其余国家没有实质性放弃它的时候,一个国家是很难改变发展范式的。
发展范式决定着人们对与自然关系、对什么是幸福等问题的思维模式,它是历史的产物。我们承认正是经济增长给数目庞大的人口带来了现代化生活。而中国的增长还给世界上更加均衡的财富分配格局带来了希望。这对于未来世界的和平与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贡献。我们也看到经济实力是绿色新技术及其推广成为可能的条件,而它又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
发展范式又受到国际关系的深刻影响。全世界环境力量都在要求、支持和赞扬中国转变增长方式的努力,但是经济全球化的力量不完全是这样,因为它是以资本的利润为转移的。中国经济增长得益于经济全球化,也使许多国家的经济得益。但是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经济结构在不同程度上正是在世界资本流动过程中形成甚至被锁定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一些环境问题看起来是国内的,其实它也是这只有时看不见的经济全球化之手的作品。看看中国新一代势不可挡的消费主义大潮,即使某些群体、甚至某个国家希望更加独立地引导消费方式与技术选择,它是否抗得住全球市场力量的内外夹击呢?很难设想在发达国家根本不触动自己的消费模式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能够独自地自我改变很多。
2.今日倡导的绿色经济基本上是现行发展范式下可行的政策
“里约+20”大会把“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作为大会的两个主题之一。在“迈向绿色经济”(UNEP报告)中,绿色经济被视为全球经济增长方式的绿色转型,因而是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经途径。绿色经济更加认可自然资本的价值并对自然资本进行投资,它将保护小农户、穷人的生存环境与缓解贫困联系起来,它要实现更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和低碳交通。报告还强调从长期来看绿色经济不仅可保持和恢复自然资本而且其增长快于褐色经济。绿色经济政策的要旨是调动各国公司与企业家的积极性,使之超越短期的、狭隘的分析成本-利益的眼光,在投资绿色新经济中寻求发展。
3.在旧的发展范式下,中国还有极大的潜力有待挖掘
我国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与本文所说的“发展范式的转变”有关但还不同:前者基本上以增长为刚性,而后者以环境底线为刚性。但是这种温和的绿色经济转型还有很长的路可走,因为还有极大的潜力。对外潜力主要存在于增加经济整体的自主能力,减少我国劳动成果与自然环境-资源被过于廉价地输出。对内,这主要存在于克服制度障碍。重要的是要为绿色经济创造更有利的制度基础(即使不完全脱离旧发展范式)。其具体要点是:
① 调整政府、企业与社会团体三者关系,使之有利于绿色经济。要使政府的功能更加有效,需要加大对作为管理者的政府的规范与制约,增大对作为监督者的“第三方”主体的监督权的保障。尽早形成一个平衡而又充满活力的格局: 政府尽责于履行环保职能和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安心于合法经营并不断提高其生产和经营的环境绩效,社会“第三方”主体依法对政府环保履职和企业的守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3]。
② 进一步发挥人代会等权力机构的作用,改变“部门立法”的陋习,从而为实现“全局指挥局部”建立法律基础。这是减少来自上层部门之间“扯小皮误大事”痼疾的条件。
③ 进行财政体制改革,规范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减弱地方政府投资增长的冲动,规范其支配资源环境的行为。
④ 提高政府统筹整体的战略决策能力。中央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优势不是应当减少,而是应当加强。这又必须依靠真正独立的、多元的、坚持从全社会的长远利益为出发点的研究、评估与监测机构。重大决策过程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还需要使用对绿色经济考核的新方法。特别是以有效的问责制追究与严惩急功近利、坑害子孙以获取政绩者。
⑤ 鼓励与保护企业的公平竞争。污染严重企业之所以得以生存,与市场经济还远远没有规范、缺乏公平竞争环境、违法成本过低有极大关系。这种“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不利于那些靠创新与管理在市场上竞争的企业,污染了中国绿色公司成长的土壤。
⑥ 改变环境政策制定与推行由政府包办的单一方式,扩大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的空间。以尊重和保障公民环境权利为基础,鼓励民众和社会组织(包括环境NGO)更积极地参与到规划决策、环境立法、污染监督、生态保护的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