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文学与性别政治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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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文学”与新启蒙主义话语

“女性文学”是当前研究界普通使用的一个概念。考察当代女性文学批评的理论资源,首先需要对这一概念本身出现的时间进行追问,进而辨析它与80年代语境中的思想/理论资源之间的关系。

“女性文学”(或“妇女文学”)这一提法在20—30年代就已出现,但作为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范畴,却是出现在1984—1988年间。[1]这是1949年后中国(大陆)首次从性别差异角度讨论女性与文学的关系,它的提出有着明确的针对性,即针对50—70年代妇女解放理论及其历史实践的后果。在毛泽东时代,尽管在社会实践层面上,女性获取了全方位的政治社会权利,成为与男性同等的民族国家主体,但在文化表述层面上,性别差异和女性话语却遭到抑制,女性是以“男女都一样”的形态出现在历史舞台之上,处在一种“无性别”生存状态中,缺乏相应的文化表述来呈现自己的特殊生存、精神处境。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女性文学”首次将“女性”从无性别的文学表述中分离出来,成为试图将性别差异正当化的文化尝试。

如何界定“女性文学”,在当时即引起了争议,它的具体内涵被人们认为是“模糊”的。对“模糊”这一性质的认知,表明当时的人们希望寻找一种确定的表述,以使“女性文学”与普泛意义上的“文学”或“男性文学”具有相区别的固定品质。形成较为普遍的共识的,是对这个概念做“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内涵侧重的是文学中的女性形象,狭义内涵强调的是作家的性别以及特定的“女性风格”[2];或把“女性文学”规定为女作家的文学作品,由其是否表现“女性生活”来划分“广义”和“狭义”[3]。这种区分建立在对文学/女性关系的不同层次上,由作家的性别区分,到作品所表现内容或形象的性别区分,最后到作品是否有特定的“女性风格”与“女性意识”,做了或宽或窄的限定。与广义和狭义的分辨相伴随,“女性文学”逐渐被纳入“两个世界”格局之中。这种说法最早出现在作家张抗抗1985年于西柏林国际女作家会议上的发言《我们需要两个世界》[4]。这篇发言稿提出:“女作家的文学眼光既应观照女性自身的‘小世界’,同时也应投射到社会生活的‘大世界’……在此基础上,顺理成章的结论是:成熟的女性文学应同时面向‘两个世界’。”相关的说法还有“内在世界”/“外在世界”、“第一世界”/“第二世界”等。“两个世界”的说法,可以很明显地看到80年代文学/文化批评界主流观念即刘再复的“主体论”论述的影响[5]

值得分析的是,这种说法似乎是在平面地处理“女性”/“人类”、自我/社会、女性经验/社会经验,但关于这两者关系的论述却不自觉地透露出一种“等级”关系。如“女性文学的第二世界,是女作家对外在世界的艺术把握,是女作家与男作家站在同一地平线上,不仅作为女性,而是作为一个人创造出的一种不分性别的新文化”[6],或者“应该是女性以女性化笔法用女性化生活来表现超乎女性的全人类生活的一切精神和意义的文学”[7]等。可以看出,在“女性文学”、“女性意识”之“上”还存在一种“人类”的文学,一种“超越”了性别的文学。这一点事实上构成了“女性文学”的内在悖论。一方面,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为了给“女性”的文学提供正当性;但是,当“女性文学”与“人类的文学”并列时,它又必然地处在“次一等”的位置上。而这种悖论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在80年代的语境当中,“女性文学”关于女性差异的表述,受到新启蒙主义思潮的直接影响。“女性文学”的提出和80年代新启蒙主义话语有着直接的关系,或者说,它本身就是新启蒙主义话语的构成部分。新启蒙主义将80年代视为“第二个五四时期”,它对当代中国问题的讨论是在“救亡(革命)/启蒙”、“传统/现代”的框架内提出的,这两组二项对立式有着同构并互相替代的关系。50—70年代的当代历史被指认为“传统”、保守、落后的前现代统治时期,而80年代则在延续五四启蒙主题的意义上,成为另一个“现代”时期。这一现代化运动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人性”的解放,强调个体的价值和丰富性。但有趣的是,在80年代的中国,作为对“阶级”话语的反拨,“性别”成为标识“人性”的主要认知方式。人们很少从父权制的社会文化结构层面来谈论性别关系,而把女性文学的提倡视为对毛泽东时代的“无性”状态的反拨,以达成“两性和谐”作为目标。“一阴一阳才为‘道’”,是提倡者经常使用的类比。女性的独特经验和文学表述,一方面丰富着对于人性的理解,同时也丰富着文学的表达。“女性文学”这一范畴的讨论,因此被限制在一种关于“人”、“人类”的抽象想象之中,女性文学的差异被视为“人性”修辞的一部分。

在如何阐述“女性意识”的合法性这一点上,80年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毛泽东时代与封建时代等同,认为这一时期“似乎是中国当代的女权运动的兴起,是在鼓吹男女之间的平等。然而,骨子里除了‘四人帮’的政治用心之外,其实是对封建意识的泛滥。封建时代把女性看作‘性’的动物,是女性的物本化;这里则把女性看作‘神’的抽象物,是女性的神本化。两者殊途同归,都不是把女性看作血肉和灵魂相和谐的人,是彻底的女性主体的异化”[8]——这种表述,不仅是“五四复归”式的现代想象的重申,而且丰满的人性被理解为“血肉和灵魂相和谐”,“人性”被充分地自然化了。这使得对“女性”差异性的认知必然导向“生理”和“心理”差异。正是受这种新启蒙主义思路的影响,“女性文学”的倡导者侧重从生理、心理等“自然”而非“文化”的因素来界定女性,从而把性别差异导向一种本质化、经验化的理解。

另一种论证80年代“女性意识”合法性的方式,是首先承认,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之后,女性已经获得了“平等”的社会地位,但没有获得与社会地位相匹配的自主意识,因此,倡导“女性文学”和“女性意识”,就是以“文化革命”的方式确立女性的主体性和独立意识。“在社会已最大限度地提供与男性同等政治权利的今天,女性要获得真正的女性平等和显示她们生存的价值,她们所面对的已不再是封建道德观念的外在束缚,也不是男性世界的意识压力,而主要的是她们自己的觉醒和自主意识的复萌。”[9]在这种解释中,女性的政治解放和自主意识的文化解放被区分为两个层次:在前一层次上,中国女性被判定为“解放”的,在后一层次上,中国女性又被判定为“未解放”的。“女性文学”在这样的意义上,被看作女性发出她们独特的声音,表达其自主意识的“文化革命”的步骤。这就使得关于女性/文学的讨论必然从统一的民族国家话语中分离出来。但由于这种讨论遵循了新启蒙主义话语关于“人”的重新想象,试图在抽象层面上建构一种普泛化的“人类”共同本质,女性文学“必然”地置于“次一等”位置;另一方面,对性别差异的强调由于局限于生理、心理等“自然”因素层面,而不能深入到文化分析的层面,因而无法与“男女有别”的传统性别秩序划清界限。这使得“女性文学”始终处在尴尬而暧昧的处境之中。

“女性文学”及其连带产生的语义形成于80年代的特定历史语境之中,但这一范畴迄今仍被女性文学批评界广泛接受。厘清其与80年代新启蒙运动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一范畴的独特内涵及其局限性。它设定了一个“男女和谐共存”的、“不分性别的新文化”理想,针对民族国家内部以阶级话语建构的主体想象提出性别差异问题,但并没有明确反对父权制和批判男权意识。自80年代后期开始引入的西方女权/女性主义理论,则在一定程度上使女性/文学批评从新启蒙主义话语中分离出来,明确地将批判对象指认为男(父)权制,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表述体系和话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