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刘将孙代表的自然性情论
刘将孙(1257—?),字尚友,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宋元之际著名文学批评家刘辰翁之子。因其父号须溪,故人称小须。他虽没有其父在诗文评点等方面那样突出的建树,但其文学批评理论却很有价值,多有超越其父的观点,在元初是一位有代表性的文学理论批评家。性情论就是其重要观点之一。元初的庐陵有一个以他们父子为中心的、具有流派性质的文人群体,这一群体在文学理论主张上趋于一致,所以,研究他的有关主张,就更有意义。
刘将孙不是重要的诗人,却是重要的诗论家。他认为诗之价值就在于它发自人的性情,诗因此不仅被普通人看重,也被先圣先贤看重:“文章犹小技,何况诗云云。沛然本情性,以是列之经。”[1]他论诗因此就特别重“情性”,“情性”一语,是他诗学主张的一个纲领。
刘将孙认为诗人之性情得自自然,发而自然。我们把他的性情论概括为“自然性情论”。从他的诗学自然性情论出发,他认为诗是诗人“一时自然之趣”:
诗本出情性,哀乐俯仰,各尽其兴。后之为诗者,锻炼夺其天成,删改失其初意,欣悲远而变化非矣。人间好语,无非悠然自得于幽闲之表,而留意于兹事者,仅以为禽犊之资,此诗气之所以不畅也。[2]
这一观点,包含了他对以往许多诗学主张的批判:他认为诗是诗人感情的自然流露,所以诗的抒情应该是自由的、自然的、随意挥写的,只有“哀乐俯仰,各尽其兴”,才能写出真诗,才能见出真情,也才能表现出诗人的个性。所以,他反对宋代诗人的锻炼功夫,因为锻炼破坏自然。他对宋代文人于“常料格外,不敢别写物色;轻愁浅笑,不复可道性情”[3]也即理性诗学强调的“持情”的诗,极不赞赏。这所谓“常料格外”的“常”和“格”,对诗人的束缚是极大的,比如传统诗教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等,刘将孙大声疾呼要突破这些“常”、打破这些“格”,要用非“常”之“料”(“料”即诗之内容、用事等),抒“格”外之情。打破这些束缚后,抒情应遵循自然的法则,他称这种自然之趣为“天”“天成”“天趣”。他以鹤鸣九皋比诗,说:
九皋者,幽闲深远处也,而鹤则乐之。……岂非去人愈远,于世若疏,其声之不可闻,而天者遂与之一?此远而彼近也,此疏而彼密也,而非耳目间意也。……若夫感赏于风露之味,畅适于无人之野,其鸣也,非以为人媚;其闻也,非其意。而得之缥缈者,无不回首萧然,虽肉食之鄙夫,筝笛之聋耳,将亦意消而神愧,则惟九皋之鹤声为然。……人声之精者为言,言之又精者为诗。使其翩翩也皆如鹤,其诗之矫矫也如其鸣于九皋,将人欲闻而不可得闻。诗至是,始可言趣耳。夫诗者,所以自乐吾之性情也,而岂观美自鬻之技哉!欣悲感发,得之油然者有浅深,而写之适然者有浓淡。志尚高则必不可凡,世味薄则必不可俗。……宜其超然尘埃混浊之外,非复喧啾之所可匹侪。凡学诗者,必不可以无此意也。[4]
这里显然不仅是对以江西诗派为代表的宋诗缺乏自然性情的批评,还包括对宋末自称学唐人的江湖一派的否定:诗不过“自乐吾之性情”,而非“观美自鬻之技”,如江湖诗派以诗为贽游谒江湖、换得达官贵人之资者,刘将孙是否定的。这些人志尚不高,嗜欲重,人之性情已失,其诗自然面目可憎。
刘将孙的自然性情强调诗是非功利的,它只是“自乐吾之性情”。诗不能作为“禽犊之资”,即奉献给达官贵人的馈赠之物,以此换取富与贵,将诗作为诗人发身之具,甚至献诗“以为人媚”,取悦于他人,则诗之品格坠地矣,如此就玷污了诗的圣洁。就诗意的获取说,它只是诗人“一时自然之趣”,得之油然,写之适然,是人的自然之情与天地自然之趣的融合,人与自然为一,诗则不知其所以然而得之。文学的目的,只是“自乐吾之性情”。如此才能气畅诗畅,才有真正的艺术。
刘将孙的自然性情论认为,艺术必须符合自然的法则,这自然的法则就是“天者”,在“天者”面前,人为的东西显得非常渺小,微不足道:
盖尝窃观于古今斯文之作,惟得于天者不可及。得于天者,不矫厉而高,不浚凿而深,不斫削而奇,不锻炼而精。若人之所为,高者虚,深者芜,奇者怪,精者苦。三千年间,惟韩、欧、苏独行而无并。两汉以来,六朝南北,盛唐名家,岂不称雄一时?而竟莫之传者,天分浅而人力胜也。[5]
“得于天”即任自然。诗得自自然,那么一切美好的属性如“高”“深”“奇”都会自然具备,“人之所为”破坏了自然的法则,欲追求美好却必然走向反面,求高则“虚”,求深却“芜”,求奇却“怪”,求精反“苦”。所有失败的教训归为一句话,就是“天分浅而人力胜”。他从风格论的角度,进一步阐发了他纯任自然的性情论。诗道性情,得天趣,才有生命,有灵性,才是活的艺术。如果扼杀了诗的性情,不管这种扼杀是因过分地讲究技巧,蹈袭常格,还是扼杀于道理与学问,都会扼杀诗的生命。缺乏趣味,也便不再是艺术,诗也就可以不作了。总之,是要任“天分”而不要凭“人力”。
这涉及他诗学性情论的又一主张:诗是诗人不期而遇的获得。他认为:“人间好语,无非悠然自得于幽闲之表”,诗应是纯任自然的;诗应“发乎情性,浅深疏密,各自极其中之所欲言”[6],不装点,不矫饰,不造作,随性而发。“极其中之所欲言”,在他看来,也是自然,也是“天”。可见其所谓“天”,是外在自然之天,也是内在心灵之天,是兼内外而言的。内在心灵之天又是个性的。在刘将孙看来,凡自然与个性以外的东西,都不符合诗性精神。因而他反对创作中的人为之伪和刻意追求,以为如此将丧失艺术生命:“第以平仄对偶者为诗”,“如土偶人,耳目非不具,而神明不运”。真正的艺术是要有活的生命的,是要有精神的,要“于五七字中见意,于千百言外见趣”的。[7]
刘将孙的自然性情论充溢着禅学精神。从这一角度看,他与宋代的严羽有些相似:都以性情论诗,都以禅论诗,而性情与禅又有着内在的联系。刘将孙说:“诗固有不得不如禅者也。”他认为,诗之所以如禅,首先是诗的思维与禅的思维相通。面对人所共同面对的自然,诗人和禅家都能“爽然而得其味于意外焉,悠然而悟其境于言外焉,矫然而其趣其感他有所发者焉”,与诗兴之“悠然自得于幽闲之表”是相同的,也与其诗学性情论是相通的。诗的感悟类似于“禅之捷解”,但诗人性情之感发似禅又高于禅之悟解,“诗者则眼前景,望中兴,古今之情性,使觉者咏歌之,嗟叹之,至于手舞足蹈而不能已。登高望远,兴怀触目,百世之上,千载之下,不啻如自其口出。诗之禅至此极矣!”[8]其次,诗人和禅家都追求一种超尘脱俗、虚灵玄妙的境界,追求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妙悟。刘将孙对此有深刻和独到的体悟,他说:
目之于视,口之于言,耳之于听,类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有得于情性者,亦如是而已。夫言亦孰非浮辞哉!惟发之真者为不泯,惟遇之神者为必传,惟悠然得之人心者必传而不朽。……然廓然而云雾开,犁然而神境会,一日而沛然发于情性者,清才辈出,悟言赏叹……如月明闻笛,疑有飞仙;如蝉鸣绿荫,风日妍寂,从中而起;又如惊啼过树,矫然林表,转眄惊绝。因物所感,高山流水,适契琴趣。混合自然,眼前意中,宛然不食烟火。[9]
他这里有一个在古人看来有些不可思议的理论:言为“浮辞”但要“发之真”。何谓“浮辞”,浮辞,乃不实之词,多余不必要之辞。按一般的理解,“浮辞”便不“真”,必然不能“发之真”。这里正好体现了刘将孙对文学本质属性的真知灼见:诗歌追求真情,不追求真实。不真实,所以是“浮辞”;诗不是实用的,所以是“浮辞”。诗虽是“浮辞”,但情必“真”,此为“发之真”。他的这一理论,当时有反理学文论的意义。宋代理学家没有把握诗的这一本质属性,他们不理解也不认可诗歌的审美娱情属性,杜甫有诗:“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曲江二首》之二)诗写得很美,很值得赏玩。程颐反对写这样的诗,说:“如此闲言语,道出做甚?”[10]他们的观点是:言必有用。程颐认为文章害道,认为诗文都是浮辞,程颐称之为“无用之赘言”,是“离真失正”之言。这两个意思,正是“浮辞”两方面的含意。程颐说:“圣人之言,虽欲已,得乎?然其包涵尽天下之理,亦甚约也。后之人始执卷,则以文章为先。平生所为,动多于圣人。然有之无所补,无之靡所阙,乃无用之赘言也。不止赘而已,既不得其要,则离真失正,反害于道必矣。”[11]但在刘将孙看来,这些“无用之赘言”,这些“离真失正”之言,正是诗的属性。它的价值,就在于“真”,不是所写内容真实,而是表现性情之“真”。如何才能“真”?就是诗人性情的自然触发,就是“天趣”,无意为之,自然兴会,而不知其所以然,才能见出人之真性情。诗情禅意,在刘将孙这里是如此妙合无间。不朽的作品,应该是“发之真”“遇之神”“得之人心”的,其作者必须是排除了一切世虑俗念的,有真性情、得天趣、具有清虚的精神境界的人,而这样的作品,总是具有清气和灵气的,给人一种似乎神游仙境的享受。诗人的努力不在技巧,不在学问,而在精神修养,在于境界的追求,这也与参禅的过程相似。而达此境界,自有此诗,“凡天趣语难道,以实自证自悟,故一出而高。其远者,矫首发于寥阔;近者,悠然出于情愫。意空尘俗,径解悬合”[12]。“发于寥阔”“出于情愫”,都是自然,都是真。
刘将孙崇尚自然、真情的性情论,又包含志趣高远和清雅的要求,这既是对宋人理性约束的反拨,也是对江湖诗风的批判。他的理论,也如九皋鹤鸣,一派清音,“廓然而云雾开,犁然而神境会”,对元代诗坛产生了积极影响。
元代持自然性情论者还有释来复、吴全节、刘敏中、王沂、叶颙等,他们在理论上都没有超出刘将孙。但有如此众多的论者,说明在那个时代,自然性情论还是有声势、有影响的。他们的主张都和刘将孙一致或接近,如释来复为张翥的《蜕庵集》作序说:
余犹记公之言曰:“……善赋之士往往主乎性情,工巧非足尚。盖性情所发,出于自然,不假雕绘。”观公之诗,知公之所蓄厚矣!春空游云,舒敛无迹,此其冲淡也;昆仑雪霁,河流沃天,此其浑涵也;灏气横秋,华峰玉立,此其清峭也;平沙广漠,万马骤驰,此其俊迈也;风和日煦,百卉竞妍,此其流丽也。写情赋景,兼得其妙,读之使人兴起,诚为一代诗豪矣。[13]
虽然其语言与刘将孙不同,但其精神意趣却无二致。“春空游云,舒敛无迹”“昆仑雪霁,河流沃天”“灏气横秋,华峰玉立”“平沙广漠,万马骤驰”“风和日煦,百卉竞妍”,虽然是不同风格的比拟,但也表现了纯任自然的精神取向。从他转述张翥的主张可知,张翥也是主自然性情论的。又如孔旸《午溪集序》说:“大凡诗之本,在乎达性情,善作者不以雕琢为巧、脂粉为华也。往时闻刘须溪先生之语曰:‘诗无论拙恶,忌矜持。’又曰:‘晋人语言,使壹用为诗,皆当掩出今古,无他,真故也。’”[14]直接征引了刘将孙父亲刘辰翁的话,同样表达了纯任自然之真、反对人为之伪的诗学主张。对晋人清风高致的推崇,刘将孙与其父也是一致的,其《感遇》诗之五有云:“晋人善语言,其言明且清。少少胜多多,飘萧欲通灵。”[15]元人自然性情论,与晋人对自然的崇尚,其精神有相通处。
[1] 刘将孙:《感遇》之五,《养吾斋集》卷1。
[2] 刘将孙:《本此诗序》,《养吾斋集》卷9。
[3] 刘将孙:《黄公诲诗序》,《养吾斋集》卷11。
[4] 刘将孙:《九皋诗集序》,《养吾斋集》卷10。
[5] 刘将孙:《须溪先生集序》,《养吾斋集》卷11。
[6] 刘将孙:《胡以实诗词序》,同上书。
[7] 刘将孙:《高绀泉诗序》,同上书。
[8] 刘将孙:《如禅集序》,《养吾斋集》卷10。
[9] 刘将孙:《彭宏济诗序》,《养吾斋集》卷11。
[10]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18,《二程集》,第239页。
[11] 程颐:《答朱长文书》,《二程文集》卷9,《二程集》,第601页。
[12] 刘将孙:《胡以实诗词序》,《养吾斋集》卷11。
[13] 释来复:《潞国公张蜕庵诗集序》,张翥《张蜕庵诗集》卷首。
[14] 孔旸:《午溪集序》,《午溪集》卷首。
[15] 刘将孙:《感遇》,《养吾斋集》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