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文献·历史:思孟学派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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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来回过头来,检讨一下以往有关思孟五行说的论证,看看其中有什么薄弱的环节,又有什么方法可以改进。

首先,我们来看看《荀子》的《非十二子》篇中那句话: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1]

然而,现存历史资料并不能提供更多的细节说明被荀子批评的对象。正如庞朴在一开始就指出的:“在流传下来的孟子书上,以及相传为子思书上(《中庸》《缁衣》等),也找不到直白无隐的可以佐证荀子的什么五行说。”他又说:“孟子道性善,讲仁义礼智‘根于心’的君子本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孟子当然也没少谈圣,只是,人们似乎从未见到七篇巨著中,孟子曾在哪里把仁义礼智与圣字连举并提过。至于子思,就更难说了,因为其书已不可考。……在现在的《中庸》及版权上疑为子思的《缁衣》《表记》等《礼记》篇章中,我们似乎同样并未看到仁义礼智圣五德并举的字样。”[2]此说完全正确。既然今存典籍中很难找到佐证《孟子》、《中庸》中有五行说的资料,那么怎么联系帛书《五行》篇来证明思、孟本有五行说呢?

庞朴的特识,是在《中庸》、《孟子》中各找到一例在他看来是五德并举的例子。对于孟子,他认为“最为关键的证据是:孟子也曾将仁义礼智圣并列,来谈论人性和天命的关系”。他举出的《孟子》中的一例资料是: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逸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

庞朴根据朱熹《四书集注》记载的一种说法,认为圣人的人字是衍字,这样:“现在有了马王堆帛书,我们可以而且应当理直气壮地宣布,‘圣人之于天道也’一句中的人字,是衍文,应予削去,原本为‘圣之于天道也’。孟轲这里所谈的,正是‘仁义礼智圣’这‘五行’。”[3]然而,即使如此,我们也得承认,孟子只讲“四端”,并未提到“五行”的观念,而且,《孟子》中上面这一段也不是独立讨论“德行”,而是在《孟子·尽心下》的性命论中提出来的。而所谓“孟轲和之”,不仅意味着孟子使用了“五行”的概念,而且他对五行的德行论仍作了发挥。但这在孟子上面一段中是找不到的。所以,即使我们赞同庞朴对上引文的解释,我们也不能不说,这一思想在《孟子》中算是“隐晦”的了。仅仅这一条材料就能证明“孟轲和之”吗?显然不能。[4]

庞朴在《中庸》中所发现的仁义礼智圣连用的一例是:

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智,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三十一章)

庞朴解释说:“这里所说的聪明睿智,就是圣;宽裕温柔,就是仁;发强刚毅,就是义;齐庄中正,就是礼;文理密察,就是智。”[5]

庞朴对《中庸》这段话的解释是可以接受的。[6]然而,即使我们承认庞朴的解释完全成立,我们也不能不说,《中庸》没有提到“五行”的观念,比起《孟子》,甚至没有明提仁义礼智圣五者。把这作为子思在《中庸》表达或倡言其五行说,比起《中庸》本身明确提出的五“达道”,三“达德”,更是过于“隐晦”了。这一条材料就能证明“子思唱之”了吗?显然不能。

所以,最重要的是,仅靠这两条“幽隐”(借用荀子的用词)的材料,即使如庞朴的解释,也决不能证明仁义礼智圣五行说,曾经有过“子思唱之、孟轲和之”。相对于竹简《五行》篇对五行的明确叙述,《中庸》的一段是绝不能证明子思曾经“唱之”,而《孟子》的一段,也绝不能证明孟子曾经“和之”。[7]试想,如果仅仅是《中庸》和《孟子》这两条材料,荀子能明白指责“子思唱之,孟轲和之”吗?这两条材料其实只能说明在《中庸》和《孟子》中有五行说的隐微的痕迹。如果不弄清楚子思如何唱之,孟轲如何和之,我们对于所谓“思孟五行说”,就还没有真正把握。思孟五行说的历史面目仍有待揭示出来。

庞朴后来总结其工作与思路说:“借助于帛书《五行》篇的提示,我们从子思孟子书中也发现了仁义礼智圣的五行;从而反过来,可以确定帛书《五行》之篇属于思孟学派,确定荀子的批评,不是无根据的。”[8]但事实上,1970年代的研究只是证明孟子后学的余波有五行说,却无力证明子思如何唱之,孟轲如何和之。五行说在《中庸》孟子中的幽隐,这一点庞朴和其他学者也是承认的。而我们必须指出,如果《中庸》、《孟子》中“五行”是如此的幽隐,那就表示我们尚未能证明子思曾唱之、孟轲曾和之。所以,学者们在1970年代的研究工作,对于“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这八个字,其实是尚未能予以证明的。这并不奇怪,在郭店竹简出土以前,这是难以避免的,这是历史和资料的限制。帛书《五行》充满孟子思想,而史载孟子学于子思之门人,故说帛书所见的五行说即思孟学派的五行说,是可以成立的;问题在于,我们还必须有其他的证据、其他的解释,才能使“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这一思想史的历史得以落实。

郭店竹简《五行》篇的出土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证据和契机。既然我们承认帛书《五行》篇的思想是思孟学派,现在《五行》篇的经部被证明与说部不是同时完成的,经部乃成于孟子之前,而且《五行》的经部与《缁衣》同抄,这就在相当程度上证明了《五行》的经部为子思所作(或传为子思所作)。有了《五行》经部为子思所作这个结论,“子思唱之”才有了坚实的证明。难道还有比子思作《五行》经文更能佐证“子思唱之”的材料吗?因此,竹简《五行》出土后,我们不能仅仅一般地肯定子思作竹简《五行》,还必须明确地在“子思唱之”的意义上肯定竹简《五行》为子思所作。

同理,在此基础上,只有同时肯定《五行》的说文为孟子所作,才是对“孟轲和之”的最好证明。上面提到,已有的研究无不肯定帛书《五行》的说文近于孟子思想,有些文句也相同,那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设想《五行》的说文为孟子所作(至少以孟子的名义或在题名孟子的书中)?我们认为,其实没有任何文献的阻碍,妨碍我们作出说文为孟子所作这一合理的推定。问题很明白,只有肯定子思作经文,孟子作说文,才能顺理成章地坐实“子思唱之,孟轲和之”。

所以,如果竹简《五行》是子思所作,那么,很明显,荀子说的“子思唱之”,就绝不是指《中庸》而言,而必是指《五行》经部而言。换言之,以往的论证方法,用《中庸》的隐微的仁义礼智圣说去证明“子思唱之”是远不够的。由此也可知,荀子说“孟轲和之”,也绝不是指《尽心》篇的一句,而必另有所指,用《尽心》篇的一句去证明“孟轲和之”是远不够的。既然荀子指名批评子思、孟轲,必有二人明白倡导五行说的作品为之根据,换言之,荀子应看到过帛书《五行》篇的文献,而且他知道此篇乃子思唱之于经,孟轲和之于说(至少荀子看到的《五行》篇文献是这样署名的),所以他才有这样明确的批评。此一子思唱之,孟轲和之的《五行》篇,是荀子作出如此批评的主要根据(虽然不见得是唯一的根据),而他所批评的无类、无说、无解,当即指子思唱之的《五行》经部而言。

事实上,庞朴在其最早的研究中曾经提到,《五行》篇也可能出于《孟子外书》。[9]此说亦见于清儒刘台拱《荀子补注》,其书云:“赵岐称《孟子》有外书四篇,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五行之说或出于此,今则不可得而闻也。”[10]其实,《孟子外书》所收,不见得不是孟子的著作,只是此四篇的篇名,似不能与《五行》篇相容。盖此篇单独行世,不在孟子十一篇内,或在子思子二十三篇之中,亦不无可能。

至于帛书《五行》篇说部与孟子思想的异同,也不会妨碍我们认为说文为孟子所作或以孟子之名传世。《五行》说文若为孟子所作,当在孟子学于子思之门人的中年,而不是退而与万章之徒作七篇的晚年,故《五行》说文的思想和晚年七篇的思想有一定差异是可以理解的。而此篇若以孟子之名传世,则其中还可能有孟子后学的若干增饰,这也是可以想见的。[11]至于竹简五行与帛书五行经文之间的差异,有可能是传本的差异,不必一定是孟子后学对经文作了改编。即使是改编,也有可能是在孟子时代便已经作了改编。还有一种可能,即孟子和之于说以后,孟子后学在经文和解说两方面又作了若干调整。

郭店《五行》篇的出土,在有关《五行》篇的作者和时代的问题上,给了我们新的思考空间,使我们有可能得出比以往更为合理、更为符合历史真实的结论,也将使我们对子思和孟子的研究开展出新的局面。这就是郭店竹简《五行》出土的历史意义与重要价值。

2006年6月写于麻州康桥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1] 自宋代王应麟以来,有些学者怀疑《非十二子》中对子思、孟轲加以批评的一段是后人所加,然多数学者皆驳论此说,如郑良树对此有详细论证,参看其《〈荀子非十二子〉“子思孟轲”条非附益辨》,载氏著《诸子著作年代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

[2] 庞朴:《帛书〈五行〉与思孟五行》,《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00页。

[3] 庞朴:《马王堆帛书解开了思孟五行说古谜》,同上书,第131页。

[4] 何况,即使在《五行》篇中也说“圣人知天道”,则《尽心》中的“圣人”的“人”字是否衍字,还在未定。

[5] 庞朴:《思孟五行新考》,《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42页。

[6] 但若苛求地说,在此五者之前已经有了“至圣”的圣,若再说聪明睿智为圣,则似嫌重复。

[7] 虽然荀子用了“幽隐”二字批评子思,但这二字绝不能解释为子思连仁义礼智圣都没有明白连用,而只在《中庸》里含糊带过。

[8] 庞朴:《竹帛五行篇与思孟五行说》,《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02页。

[9] 庞朴在《马王堆帛书解开了思孟五行说古谜》的结尾提出帛书《五行》篇“是孟氏之儒或乐正氏之儒的作品,也许竟是赵岐删掉了的《孟子外书》四篇中的某一篇。”见其《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32页。

[10] 影山辉国在其1985年的论文中引用了此条注释。见其论文《思孟五行说》,《东京大学教养学部人文科学学科纪要》八十一辑,1985年。按赵岐《孟子题辞》云:“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著,后世依放而托之者也。”前人断句,以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为四篇篇名,但孝经之题名颇可疑,疑经字乃衍字,故改之如此。

[11] 魏启鹏认为,《五行》篇与孟子有很多可以互相印证之处,但《五行》篇不是孟子后学所作,也不宜笼统视为思孟学派之作,其主要理由是二者间有精粗之别,理论思维有高低之别。见其书《德行校释》,第105页。李存山认为五行说部因受到五行经部文本和孟子思想两方面的限制,所以与孟子的思想有同有异。李文见《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245页。至于五行说部与孟子书的文献比较,可参看我的另一篇论文《帛书五行篇说部思想研究:兼论五行篇说部与孟子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