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重点语法教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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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学习理论与假说

外语学习理论是探讨外语学习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研究,行为主义的学习观、认知主义的习得理论、克拉申的二语习得学说等属于这类研究。

一、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

行为主义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华生(J. B. Watson)是早期的代表人物。华生研究动物和人的心理。华生认为人和动物的行为有一个共同的因素,即刺激和反应。心理学只关心外部刺激怎样决定某种反应。在华生看来,动物和人的一切复杂行为都是在环境的影响下由学习而获得的。他提出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公式刺激——反应(S-R, Stimulus-Response)。结构主义大师布洛姆菲尔德(L. Bloomfield)以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模式作为其理论依据,他以Jack让Jill摘苹果说明S-R语言行为模式:

Jill‘s hunger (S)

“I'm hungry” (r)

Jack‘s hearing (s)

Jack‘s action (R)

布洛姆菲尔德重视作为声音r、s言语行为的研究,他认为r、s是物理的声波,从而得出语言教学过程的理论,即在语言教学中教师对学生进行声音刺激,学生对声音刺激进行反应。

斯金纳(B. F. Skinner)继承和发展了华生的行为主义。斯金纳认为人们的言语、言语的每一部分都是由于某种刺激的存在而产生的。这里讲的“某种刺激”可能是言语的刺激,也可能是外部的刺激或是内部的刺激。一个人在口渴时会讲出“I would like a glass of water”。

斯金纳认为,人的言语行为通过各种强化手段而获得。在某一语言环境中,别人的声音、手势、表情和动作等都可以成为强化的手段。由于言语行为不断得到强化,孩子们就能逐渐地养成语言习惯,学会使用与其语言社区相适应的语言形式。如果没有强化,语言习惯就不能形成,语言就不能被学习到。

行为主义习惯形成的学习模式:Stimulus(刺激)→Organism(组织)→Response Behavior(反应习惯)。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有其明显的局限性。行为主义把研究动物所获得的结论,无保留地运用到复杂的人类行为的研究上,做出粗略和肤浅的见解。它强调环境因素和外部因素是决定有机体行为的最重要因素,必然要忽视人在言语行为中的主动作用和独立作用。它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就能掌握某一种结构复杂的语言。

二、认知主义的习得理论

乔姆斯基(Norm Chomsky)是认知主义习得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任何发育正常的儿童都能在短短几年内获得母语使用能力,对这个事实,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是解释不了的。儿童是不可能根据他们听到的数量有限的句子,通过归纳、推理和抽象概括而习得母语语法和学会使用母语的。乔氏认为,人类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根植于大脑里的所谓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 LAD)或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UG)。按乔氏理论,外部环境和语言输入只有“激活”语言习得机制的作用。

认知主义习得理论强调的是人脑中的内在因素,而不是习得的外部环境和语言输入。对于普遍语法是否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起作用的问题,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

三、克拉申第二语言习得理论

克拉申(D. Krashen)的理论常被称为监察模式(Monitor Model)。监察模式由五个假设组成,即习得——学得假设、自然顺序假设、监察假设、输入假设和情感过滤假设。

1.习得——学得假设(The Acquisition-Learning Hypothesis)

这一假设认为,成人是通过两条截然不同的途径逐步掌握第二语言的。第一条途径是“语言习得”,这一过程类似于儿童母语能力发展的过程,是一种无意识地、自然而然地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第二条途径是“语言学习”,即通过听教师讲解语言现象和语法规则,并辅之以有意识的练习、记忆等活动,达到对所学语言的了解和对其语法概念的掌握。习得的结果是潜意识的语言能力,而学得的结果是对语言结构有意识的掌握。该假设认为,成年人并未失去儿童学语言的能力。克拉申甚至认为,如果给予非常理想的条件,成人掌握语言的能力还要比儿童强些。他同时还认为,别人在旁帮你纠正错误,对你的语言掌握是没有什么帮助的。这一点值得中国同学注意。

2.自然顺序假设(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

这一假设认为,无论儿童还是成人,语法结构的习得实际上是按可以预测的一定顺序进行的。也就是说,有些语法结构先习得,另一些语法结构后习得。克拉申指出,自然顺序假设并不要求人们按这种顺序来制定教学大纲。实际上,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习得某种语言能力的话,那么就有理由不按任何语法顺序来教学。初学时的语法错误是很难避免的,也是没有必要太介意的。

3.监察假设(The Monitor Hypothesis)

一般来说,下意识的语言习得是使我们说话流利的原因,而理性的语言学习只起监察或“编辑”的作用。换句话说,当我们开口说话时,话语由“习得”系统产生,经“学得”系统监察后成为“真言”而吐露出口。语言学习的这种监察功能可能在我们说话或写作之前,也可能在其后。在口头交谈中,人们往往没有时间去考虑斟酌语法。语法规则如果不是习得而是背出来的,也用不上。但在事先准备的正式发言和写作中,语法的使用能提高语言的准确性,为演讲或文章增添色彩。这一条可以说是克拉申对语法知识的用处做出的最大让步。

4.输入假设(The Input Hypothesis)

输入假设也是克拉申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的核心部分。只有当习得者接触到“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即略高于他现有语言技能水平的第二语言输入,而他又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对意义的理解而不是对形式的理解时,才能产生习得。如果你的现有水平为“i”,那么就要给你提供“i+1”水平的输入。这种“i+1”的输入并不需要人们故意地去提供,只要习得者能有足够的能力来理解输入时,就自动地提供了。克拉申认为,理解输入语言的编码信息是语言习得的必要条件,不可理解的(incomprehensible)输入只是一种噪音。按照输入假设,说话的流利程度是自然达到的,是不能直接教会的。对输入假设的理解关键点就是comprehensible input“i+1”。“i+1”就是在自己现有水平上加了一点点难度,换句话说,学习者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点点难度才得以提高的。另外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的概念,就是在这个假设里引入的。克拉申认为,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在掌握说话能力前,都会有一个相当长的沉默期,直到听懂的量达到一定程度而有足够的自信时,才可能说话。这一沉默期是正常的,同时也是必要的。所以大家不要急着上来就想说,说的能力要来得慢些,同时它是自然到来的。

5.情感过滤假设(The 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

克拉申提出情感过滤假设来说明心理或情感因素对外语学习的影响。情感过滤假设认为,有了大量的适合的输入环境并不等于学生就可以学好目的语了,情感因素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心理上的因素影响着他习得语言的速度和质量。这些因素是:①动机(Motivation)。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否明确,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效果。②自信心(Self-confidence)。比较自信、性格外向、乐于把自己置于不熟习的环境的学生通过几年“浸泡”,获得的语言输入并不是有限的,但他们并没能获得如本族语者那样的语言能力。他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的原因不是学生获得的语言输入有限,而是他们的语言输出活动不足。他认为有的学生没有被给予足够的机会在课堂环境中使用语言。③忧虑程度(Anxiety)。在第二语言或外语的学习中,焦虑较少的人容易得到更多的语言输入。同样,心情放松和感觉良好的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显然学得更好。这一假设有点偏语言教学经验谈,它的重要性也常被忽视。后来人们通过实验发现,人在试图说外语而又说不出来时因焦虑而在脑部产生的电流,可以电死一只老鼠,可见学外语时的焦虑程度之高。

四、斯温纳(M. Swain)的语言“输出假设”(Output Hypothesis)

克拉申认为可理解的输入在第二语言习得中起着中心作用(Central Role),而斯温纳则认为输出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有着显著的作用(A More Prominent Role)。斯温纳假设的依据是“浸泡式”(Immersion)教学实验。

由于语言输出活动能帮助学习者提高其使用语言的流利程度,学习者能意识到自己在使用语言时存在的问题,学习者便能有更多机会来验证自己提出的假设,以语言对假设进行反思,因此,从认知的角度来看,语言输出对外语习得是必需的。在外语教学中恰当地安排适当的语言输出活动能促进语言学习。不论在教学上还是在教材编写方面,要设计多种交际性的语言输出活动,以促进学生语言产生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