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请示、批复
一、请示
(一)请示的概念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即为请示。
(二)请示的功能
1.请示与指导作用
请示是一种特别的请求。上级机关颁布的政策、法规、指示等,有不理解或执行难的地方需要请示;某些问题或事项的变通处理需要请示;人事调整、结构改革方案等需要请示;处理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需要请示;等等。“下请上批,见请则批”是请示的真实写照。
2.详实与实效作用
请示的内容较多,如请求批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与调整、重大事件(事故)和人员的处理等,凡属于自己无权处理的,都要请示。请示要求内容具体实在,特别注重实效作用,同一性要求明确。
(三)请示的特点
1.预先性
事前请示,回复执行,是请示的一大原则,也是请示的首要特点,不同于报告可以事后再报的行文方式。请示涉及的相关事项必须要有上级的批准、批复的明确答复后,请示才能进入实施阶段。
2.单一性
一文一事,一事一请,便于批复,利于执行,是请示的又一特点。请示不能几件事同时请示、同时回复、同时执行。请示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就必须注意请示事项的单一性。
3.呈请性
呈请性,即请求性,是请示必备的前提。下级对某些事项、情况、问题等进行请示,常常是有一些自己又无法解决的情况,需要上级指导等。这就需要以呈请性来保证请示及时上报,利于及时解决问题。
(四)请示的类型
1.请求指示的请示
请求指示的请示又称求示性请示,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向上级说明情况,请求上级予以答复、指示,并下达处理意见的请示。这种请示以求得支持、指导为目的,请求性比较典型,如《××省关于高铁建设的请示》等。
2.请求批准的请示
请求批准的请示又称求批性请示,是就某一问题或事项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或办法,请求上级批准或表明态度的请示。这种请示重点说明意见、办法,突出其正确性、合理性、及时性,以求得尽快批准,如《关于广东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请示》等。
3.请求批转的请示
请求批转的请示又称求转性请示,是请求上级予以批转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与请求批准的请示近似,都有自己的相关处理意见;不同的是请示内容涉及批转,范围更广。这种请示常常带有的附件就是请求转发的请示的原件,如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解决当前茶叶购销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4〕39号)等。
(五)请示的结构
1.标题
请示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省交通厅关于2019年车辆检测费标准的请示》等;另一种由事由、文种构成,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请示》等。
2.正文
请示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
(1)缘由。缘由,即请示缘原、发文事由,是请示的导语。
(2)事项。事项是全文的核心,是请示的重点部分。请示的事项虽然单一,说明的内容却要具体。围绕事项中心,可以从事项的不同层面,分段分层进行说明。在说明事项为主的原则下,事实既要不少、不空,又要不繁琐冗长。如要提出解决问题的看法或意见,可以分项分条,逐一写明。特别是希望上级批准的意见,可以重点加以说明,以供上级选择。正文叙议结合,叙得清楚、议得精要,是正文写作的一大要求。
(3)结尾。结尾又称结尾语,常以规范的结尾语形式,向上级提出肯定性要求,是请示的收笔部分。结尾语一般另起一行书写。常用结尾语有“妥否,请批复”“特此请示,望批复”“当否,请指示”等。
(六)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一是行文目的不同。请示是呈批性公文,主要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或获得批准以及相关答复;报告是呈阅性公文,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通过报告,反映实情。二是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在得到上级机关明确指示或批准后,方可付诸行动,不能“边干边请示”;报告行文时间比较灵活,在工作前、工作中或工作后皆可行文,无时间限制。三是内容含量不同。请示一事一请,内容单一,篇幅较短;综合性报告涉及的事项不止一个,内容较多,专题性报告即便报告一个事项也涉及该事项的几个方面,篇幅较长。
(七)请示的写作要求
1.一事一文,主送单一
请示只能一事一文、一事一请。如果集几件事于一件请示上报,就会内容杂乱,毫无头绪,导致上级机关无法批复。请示写好以后,报送的上级机关只能是一个,即自己的主管机关。至于其他机关,只能在请示文后以“抄送”的形式填写。
2.明确问题,措施得力
请示的事项要明确,说明什么问题,都要陈述清楚。说明问题尤其要全面实在,突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供上级参考的措施要依据问题而来,应简洁具体、条款清晰,有很好的参考和采用价值。
3.逐级请示,把握程序
请示不宜越级上报。遇特殊情况需越级请示的,要写清楚越级请示的机关名称及缘由。同时,事后要告知被越级的上级机关。如请示是领导直接交办的,可以送领导个人。
4.要求合理,用语谦恭
请示的事项应清楚明白,要求合理,理由充分,切实可行。请示要用语严谨,朴实得体,语气委婉,富有诚意,有特点和吸引力。同时,请示切忌委曲求全、谦恭过度、用语张扬。
[范文]
关于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
西湖区人民政府: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稿,是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杭政函〔2007〕63号批复,至今十年有余。由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属国家首个湿地公园试点,多方原因,导致该修编成果稿没有矢量图,许多区域边界无法精准测定,存在难以落地的情况(在一、二期范围里面划定的特级保护区四至范围无法测定,桑梓漾区块全部划入生态保护培育区等),加上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十年的保护利用,局部地块的用途调整。根据《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稿进行调整修编。
特此请示
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二、批复
(一)批复的概念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即为批复。
(二)批复的功能
1.批复的指示作用
批复是对请示单位做出相应的指示或表态,是对请示的一种回应,即对请示做出指示,表明态度。批复一经下达,受文机关或单位就必须遵照执行,按文办理,不能超越批复的要求。批复有明确的指示和约束作用。例如,《国务院关于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的批复》等。
2.配套的服务作用
有请示就有批复,有批复就存在与请示的配套,这在公文中不多见。配套增加了批复的实用价值,强化了批复的功能作用,提高了批复的服务水准。这种“一对一”的配套服务极富特色。
(三)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
批复具有“一事一答,有事必复”的特点。批复要按请示的内容做出相应的答复,对象、事项、答复明确,有极强的针对性。下级针对上级申请,上级针对下级批复,这种呈双向性的针对性特别明显。
2.鲜明性
批复的鲜明性非常突出:用语言简意赅,答复十分明了;态度鲜明,可行与否,表态清楚;对该办不该办、该如何办等也指示具体、方向明确。批复的鲜明性保证了批复的质量,批复者的责任心和形象也会得到有力的提升。
3.权威性
批复是上级意志和权威的体现,带有明显的约束力、指令性。批复一经做出,必须执行,不能有一点含糊,即便有不同看法或意见,也不能自作主张,另行一套;对未获批准的,更不能坚持己见,另起炉灶。
4.互动性
由于批复针对请示具有“一事一答,有事必复”的特征,两者形成的互动性特别明显,在公文中独具一格。两者“一请二批”和“不请不批”的呼应形成的公文来往的互动性,具有鲜明的文本特色。
(四)批复的类型
1.指示性批复
指示性批复是对下级请示中涉及事项、政策、措施等做出的指示性答复,如《国务院关于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等。
2.审批性批复
审批性批复是对下级请示中涉及人事、财物、机构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做出批准、不批准或不完全批准等的审批性答复,如《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等。
(五)批复的结构
1.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三种写法:一是由批复机关名称、内容和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等;二是由批复机关名称、介词短语、内容和文种构成,如《国务院关于对 <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2035年)> 的批复》等;三是由批复机关名称、介词短语、答复事项和文种构成,如《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恢复界首市给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批复》等。
2.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引语、主文两部分组成。
(1)引语。批复开头引用请示名称等的一段话或一句话就是引语。引语通常引用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引用下级机关来文的日期、公文名称或字号,如《国务院关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中的引语“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8〕9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②引出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③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2)主文。主文是展开批复具体内容的部分,是表明批复者最终决定、指示和要求之处。主文主要依据请示的内容,对请示的内容进行判断、审视,然后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做出指示、提出要求等。在表明同意与否态度后,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同意,要有明确指示,指导请示者应该如何执行,如何调整等;不同意,要说明理由以及应该如何处理的办法,使下级机关心中有数,有据可循。
3.结尾
结尾都用规范性的语言,如“此复”“特此批复”,也可不用结尾。
(六)批复与复函的区别
一是行文方向不同。批复行文方向单一,是上级对下级的下行文,用来批准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复函提出的事项更多,行文方向灵活,常常是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的平行文,或者是下级发给上级的上行文,或者是上级发给下级的下行文。二是重要程度不同。批复常常用于答复比较重要的事项,专一性强,重要性突出;复函可以答复一般性问题,内容比批复更为广泛、灵活,使用频率高于批复。
(七)批复与批示的区别
一是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请示作出的同意与否、批准与否的答复;批示是上级机关或领导者有选择地、主动地就下级来文中的较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作出的指示。二是批复是法定公文;批示不属此列,批示多以批转、转发下级来文的通知的形式下发。三是批复对应的文种只能是请示;批示的对象则有报告、总结、调查报告等。四是批复的结尾往往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词语;批示则用“望参照执行”“望依此办理”等。
(八)批复与指示(或指示性通知)的区别
批复可以视为一种被动的“指示”,差别在于批复内容的针对性更强,事物和问题以及涉及的人员更加特定、具体,问题也比较单一,并只用于回复请示的机关;指示则更具广泛性与普遍性,所指的问题等可以是单项或多项,不属于公文的法定文本,没有批复那样的法定要求。
(九)批复的写作要求
1.答复明确,针对性强
批复是对下级请求的事项进行逐一审视,做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是否同意、是否批准,必须有明确的表态。一方面要在答复如何明确上下功夫,即要清楚答复的主旨、要求、意见的重点所在;另一方面要把握好“一对一”的针对性,在答复的对象、事项、内容“三统一”的基础上,突出答复的核心,注重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2.一文一批,回复及时
批复专一性很强,针对请示的“一文一事”进行“一文一批”或“一文一复”。关键是一要及时写作、及时完成,二要及时审查、及时签发,三要及时制发、及时回复。
3.文字简练,用语肯定
批复的指挥特征不言而喻,要求落实“快”、批复“准”、效果“好”,在如何用语上有很大的关系。批复要特别注意语言必须简练,语意必须准确,用语必须肯定。
[范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批复
国函〔2018〕80号
农业农村部:
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