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2018年绿色发展报告
内江市委、市政府聚焦水资源短缺、处污能力不足、环境承载能力逼近红线、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等问题,大胆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子,奋力推进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世代工程”,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打响了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2018年,全市以组织机构为保障,以规划编制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突破,把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世代工程”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沱江干流脚仙村(老母滩)断面由2016年Ⅳ类水质改善为2018年的Ⅲ类水质;球溪河口断面由2016年劣Ⅴ类水质改善为2018年的Ⅳ类水质(扣除上游影响为Ⅲ类水质);威远河廖家堰断面由2016年劣Ⅴ类水质改善为2018年的Ⅳ类水质。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现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创近年最好水平。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全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牵头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组建推进机构。建立了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办公室,与市项目综合推进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从各县(市、区)、市级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抽调30名业务骨干,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健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沱江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沱江综合治理办公室总牵头、河(库)长制为重要手段、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全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库)长管理体系,做到工作方案到位、河(库)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到位等“四个到位”,河库名录、年度“四张清单”和“一河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全部完成。将全市165条河流、364座水库纳入河(库)长制管理,分级设立河(库)长3663名。
(二)完善顶层设计,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编制流域规划。按照产、城、人、水融合发展理念,在深入分析全市水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问题的基础上,相关部门编制并印发《内江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规划(2017—2020年)》,作为流域治理的行动指南。相关部门完成《沱江(内江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水污染治理分年度达标方案》《内江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实施方案》《沱江流域(内江段)河道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编制,城市绿地系统、山体保护等配套专项规划也已完成修编。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编制《内江沱江流域生态文化与发展空间规划》,做好流域岸线保护修复和生态文化带点、线、面发展的文章。
二是编制项目规划。相关部门以流域治理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编制印发《内江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重大项目规划(2017—2020年)》,筛选储备重大项目441个,计划总投资1449.16亿元。其中,2018—2020年将重点实施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三类项目共计46个,计划总投资168.88亿元。这些项目的滚动实施,为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编制负面清单。为切实强化流域空间管控,相关部门完成了全省首个以流域为单元的负面清单——《内江市沱江流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流域内公园(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9大类区域进行分类管控,率先对沱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产业布局、建筑物标高、容积率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如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千米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企业、园区,城市河流岸线200米内严禁无序商业开发等要求得到推广和遵循。
(三)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相关部门印发《内江市2018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关闭淘汰。相关部门对环保不达标的威远县庆卫水泥有限公司JT窑熟料生产线进行了全面拆除,并经过省上验收。同时,相关部门印发了《内江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共计15台。加快推进全市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和管网建设,中石化威荣页岩气公司在威远注册,加快推进成立中石化威远销售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完钻平台24个、完钻井121口,实现产气9.56亿立方米,完成投资44.56亿元。
(四)积极引导支持,推进园区循环改造
内江市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园区进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进入评审阶段。2018年6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国家标准委员会确定为全国7个成功通过考核评估的试点项目之一。市委马波书记特别批示:“工作抓得很扎实,成为2018年度全国创建成功的7个试点单位之一,成果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和表扬。要按照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要求,有力推动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不断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更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落地落实。”
(五)争取上级支持,“世代工程”获得关注
一是成功获批国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在流域治理方面的资金和政策。2018年10月,内江市成功申报全国首批20个、全省唯一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推动内江市在流域治理方面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精准对接国家政策指向、资金投向,依托国家试点工作,2018年,已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36亿元。27个项目被成功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可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4.55亿元。三是治理经验得到推广。2018年9月,省委、省政府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现场工作会在内江召开,内江就PPP方式推进水环境治理经验在大会做交流发言。
(六)加快项目建设,治污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创新项目推进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年”部署,创新“项目生成、评审提升、综合推进”三大机制,建立“责任单位负总责+牵头领导督导落实+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全力配合”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发现问题及时“罚点球+亮黄牌”,建立20%推进较快和滞缓项目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创新实现项目在线监管功能,项目推进扎实有力。
二是创新融资模式。为彻底扭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落后的局面,破解资金瓶颈和后期营运管理难题,按照“统一规划、全域治理、统筹兼顾、打捆实施”的原则,包装生成内江市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内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2个PPP项目包,共计项目47个、总投资86.89亿元,实现市、县(市、区)、乡(镇)所有项目彻底打包,有效破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瓶颈。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同成功签订,首批项目已于2018年11月进场施工。城乡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包已完成招标评审和采购结果谈判。
三是有效提升治污能力。自2017年9月以来,已完成椑木镇、白马镇、史家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5万吨/日;已开工建设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田家镇、银山镇等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48万吨/日;已启动3个县城和市本级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前期工作,将于2019年年底全面完工投运。探索在小流域的排污口建设投资少、占地小、工期短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形成一体式应急治理模式,有效解决生化处理工艺处理污水建设周期长的“断档”难题。目前,全市新建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污水量1.2万吨。
(七)坚持综合施策,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突出抓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发放取水许可证193件。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向家坝灌区一期工程即将开工,持续推进东兴区联合水库、隆昌市长桥水库和资中县两河口水库等骨干水利建设,着力增强域内水资源保障能力。
二是强化水生态修复,完成花萼湿地等城市生态湿地,完成小青龙河、塔山公园等城市复合绿道建设,构建山城相融、山水相依、多元共生的绿色城市生态格局。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根据11条黑臭水体污染源、污染程度,通过截污纳管、污染源治理、底泥清淤等不同手段,积极打造连接城乡的郊野公园,有效改善城乡滨水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水系绿化建设,完成沱江流域绿化面积4.9万亩,沱江干流绿化面积1.2万亩。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
三是强化水污染治理。加强“三线一单”管控,以环保准入政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对蓝洋玻璃、煤焦化集团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督促企业“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基本完成对钢铁及压延加工行业的发证,清理入河排污口415个。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已清理143家。组建河道保洁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清河、清渠、清沟、清路、清院“五清”专项行动。2018年1~10月,全市共清理河道7626千米,清理各类渠道5864千米。建立基本情况和问题台账,全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287平方千米,完成禁养区90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工作,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77%。
四是坚决整改涉水突出问题。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挂牌销号”,12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累计投入肥水网箱养鱼整治资金3473万元,全市364座水库已全面取缔肥水网箱养鱼。开展小水电排查整顿,56座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全部编制完成。
(八)创新体制机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创新法治保障手段。2018年3月,相关部门颁布实施内江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挂牌成立甜城湖执法大队,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相关部门出台《开展法治保障服务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流域治理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坚持上下游共同治理,与成都、资阳等市签订沱江流域联动治理合作框架协议,与眉山、资阳签订球溪河河长制工作合作备忘录,共建沱江生态屏障。三是创新基层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将开展流域治理和“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相结合,利用群众自治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时纠正流域治理中出现的苗头性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四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相关部门创新设立河道警长、企业河长、市场市长46名,将临河企业、学校等纳入河(库)长责任体系,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增强企业和公民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开通“12369”环境举报电话,网络、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专用邮箱,信件、来访等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途径。五是营造浓厚氛围。2017年以来,相关部门组织市级媒体推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专栏,公布整改进展情况41次,开展“一图一故事”专项宣传10期,公开整改典型案例24起,设置环保宣传标语标牌2万余处,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
沱江流域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生态流量匮乏,多年平均径流量仅为519立方米/秒,是省内各主要江河中流量最小的河流,存在先天不足、人均占有资源少问题。流域内水利工程设施多,生态流量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351立方米,仅为全省多年人均值的12.03%、全国多年人均值的15.95%,位居全省市(州)的第20位,是全国108个最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二)治污设施建设滞后
内江作为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不优,环保工作历史欠账较多。受地方财力制约,内江市沱江流域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全部建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绝大多数为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亟须改造升级。
(三)联防联治机制不健全
内江市地处沱江流域中下游,受上游城市水污染影响较为严重,同时,沱江实施流域综合治理还存在“一盘棋”规划布局不够,污染治理上下游、左右岸缺乏统一协调性等问题。
(四)结构与布局性污染突出
沱江流域经济发展给自然生态建设带来的压力依然很重。2017年内江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6∶61.6∶22.4,第二产业占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7%,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91.16%。“十三五”期间内江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需达7.5%,能源资源消耗需求大,污染物短期内仍将处于高位排放态势,总量减排任务繁重。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要达到53%,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内江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抓好抓实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世代工程”,涵养山清水秀良好自然生态。
(一)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
内江市将以流域治理重点项目为抓手,大幅提升流域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加快推进符合《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流域治理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考核问责机制,持续推进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个PPP项目。加快推进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威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资中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隆昌市经开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资中县球溪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通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水污染治理
内江市将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计划、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沱江干流、球溪河、威远河等水体达标方案,切实改善水质。加快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规范企业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与台账记录。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加快资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11条黑臭水体整治。扎实推进“一增一减一治”“五清”行动,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修复
内江市将编制实施沱江流域文化生态点、线、面发展与保护空间布局规划,加快建设沱江流域(内江段)文化生态走廊,建设沱江生态经济带。大力实施大规模绿化内江计划,强化湿地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保护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内江市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破坏岸线、污染水源等违法行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三条红线”管理,建立健全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严格水资源总量、强度指标管理,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全面开展重要水功能区监测。
(五)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整改
内江市将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各类专项督察和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挂图作战”,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的原则,强力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