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色发展报告(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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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绿色发展报告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地位十分重要。2018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重大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十三五”以来的最好水平。

一、坚决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系列安排部署并深入推进。同时,结合省情实际,创新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五大行动”、建设环境治理保障支撑“五大体系”等举措。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做出《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充分运用相关成果,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重点安排部署。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部署系统制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等九个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规划图、路线图和作战图。

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一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写好”等重要指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事关治蜀兴川全局“六个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不断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向深入。

二、着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本领域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①严把环境准入关。在全国率先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四川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规范并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②推进绿色创建。蒲江县、成都市温江区、金堂县、洪雅县、南江县5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九寨沟县、巴中市恩阳区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③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相关部门推动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行动。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地方教材,丰富生态文明教育内容,推动日常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变。

三、坚决打赢以成都平原为重点的蓝天保卫战

本领域继续将成都平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①强化系统部署。制定《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出台《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提高预报预警和应对能力,突出提前响应、联合应对。部署各市(州)编制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或持续改善规划。②强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三大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五大工程。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50万千瓦,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460台,排查“散乱污”企业2.9万家,整治完成2.6万家,淘汰老旧车辆37万辆。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整治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③强化科技支撑。启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与集成示范项目”,建成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1202个,开展激光雷达走航和大气颗粒物组分分析,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西南区域空气质量预警中心落户四川并完成阶段性建设,切实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精准度。2018年,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6%,优良天数率84.8%,同比提高2.6%;成都平原优良天数率81%,同比提高4.9%,同比增加14天。

四、坚决打好以沱江、岷江为重点的碧水保卫战

本领域牢固树立“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长江部分支流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①强力推进水污染整治。将沱江、岷江流域污染治理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全省十条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点小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开展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点。制定《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千村示范工程”。②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基础,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三年推进方案”,累计开工项目1392个、完工675个、完成投资397.1亿元。统筹完成82条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大力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加强金沙江、雅砻江等水质优良河湖保护,严格控制河流湖库周边开发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嘉陵江上游、赤水河流域、泸沽湖等省级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跨省流域污染。2018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87个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88.5%,同比上升14.9%;劣V类水质断面1个,占1.1%,连续3年下降;长江一级支流沱江水质明显改善,16个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同比提升56.3%。

五、坚决守住长江上游生态环境风险底线

本领域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所发现问题的整改,着力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住环境风险底线。①强化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省委“四个决不”(决不因多年积累的问题而推责,决不因涉及复杂利益而回避,决不因可能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付出一定代价而退缩,决不因需要较长时间治理方能见效而延缓的整改要求,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要求,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全覆盖,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坚决杜绝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一刀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8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2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的9070个环境问题,完成整改率达到96.8%。②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8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30.45%。扎实推进自然生态问题整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12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63个,完成率达93%。推进沿江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取缔非法码头82座,大力整治违法乱采河砂行为。③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在2017年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全面实施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提前完成137个县共计249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强化土壤及危废固废等环境风险防控。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2.8万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详查、4514个工业企业污染地块信息采集。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排查和“清废行动2018”,排查整治各类固体废物问题545个。全面整治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与重庆市签订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为危险废物跨省应急处置开启绿色通道。2018年,全省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13.4万吨/年,同比增长16%。

六、着力推进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

本领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①扎实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协助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划定工作,其中四川园区面积2.02万平方千米,占公园总面积的74.4%。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管理局,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②坚决整改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发现的1252个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163个,完成率达93%。其中,197个探矿权已全部停止并完成整改,137个采矿问题已整改完成127个,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116个小水电已全部取缔。③持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实施《四川省森林城市群发展规划(2017—2020年)》,全省共完成营造林1082万亩,退耕还林还草55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00平方千米。④持续推进生态脆弱区修复治理。扎实推进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沙化土地治理、林业防沙治沙等项目建设,治理沙化、旱区土地35万亩。在牧区划定基本草原2.13亿亩,占牧区草原总面积的86.7%;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开展草畜平衡1.42亿亩。

七、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本领域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保障举措,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①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统筹推进全省机构改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158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事权上收和48个新建国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在全国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发放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1538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排污者责任。与贵州省、云南省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开展生态补偿。组织沱江流域各市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流域各市共同出资5亿元,推动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长效机制。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参加环境信用评价企业达1109家。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7895件,处罚金额6.9亿元。③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把环境保护在市(州)政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从2017年的13%大幅提高到2018年的16%。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责1215人,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虽然四川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如仍存在少数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突出,治理能力保障支撑不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好环保督察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让古蜀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