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照护规范化操作指导.慢性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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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内容与意义

一、适用范围与内容
本指导适用于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帮助其为老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提供专业照护,内容包括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基本要求、服务项目、操作规范、服务评价与改进措施等,以及针对患有常见老年慢性病的照护对象的生理及心理评估方法、相应护理要点、营养、康复、保健方法等。
二、背景与意义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和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呈现“高龄化”“慢病化”态势。2014年中国人均期望寿命增加到75岁,预计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3亿。2010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结果显示,全球80%的老年人至少患有1种慢性病,50%的老年人患有2种及以上慢性病,并且慢性病已成为影响老年人寿命和生活质量的首要因素。Lancet发布的2017年全球疾病负担评估结果显示:2017年全球73%的死亡人数归咎于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仍是“三座大山”,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为1 780万、956万和391万。此外,超过1/2的死亡人数可归因于高血压、吸烟、高血糖和肥胖。
失能、失智和共病老年人数量逐渐增加,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医疗照护需求压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繁重而艰巨。虽然衰老不可抗拒,慢性病大多不可治愈,但通过科学的医疗照护可以延缓衰老和慢性病发展进程,减轻衰老和慢性病带给老年人的失能、痛苦和折磨,使老年人有质量、有尊严地融入社会生活。
慢性病老年照护关系到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策略的实施,其目的不仅是为了向养老机构中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生活、生命支持,更重要的是调动全社会参与,激发和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广大老年人真正改善生活质量,健康长寿,晚年幸福,有尊严地生活。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把老年医疗照护纳入社会基础教育,形成一套理论和技术体系及规范化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动养老照护事业的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本指导对养老机构构建医养护结合的多元化服务内容,向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正规、科学的照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医养护结合”的养老机构主要为入住的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护理、营养、康复等整体化服务。
老年慢性病患者养老照护涉及的医学理论及技术十分广泛,它通过整合与综合应用预防医学、老年医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心理医学、营养医学、人文医学及社会医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技术,助力解决老年健康问题。
本指导是在分析上海养老机构中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生理及心理问题特点,整合上述理论及技能基础上形成的,明确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人员、环境与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等),确定对照护对象(老年慢性病患者)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的评估标准以各等级特色化护理,提出生活照料服务项目(通用服务项目和专业服务项目)与常见老年慢性病的特征及疗养、护理、康复等建议,为照护人员合理照护提供指导意见,从而使照护工作更具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使养老机构能够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合理的个性化生理、心理及社会支持,提高养护质量。本指导也可为老年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照护依据和帮助,利于老年慢性病患者健康养老。
(唐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