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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则
输血是临床治疗的重要手段。输注红细胞可改善组织缺氧,缓解贫血症状;输注血浆、血小板、冷沉淀等血液成分可有效改善凝血障碍。输血治疗同时也存在风险,有些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发展机制仍不明确,临床治疗中虽然采取相关措施,仍然不能避免输血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有报道指出输血也与某些不良预后相关,如增加术后感染率和重症监护室入住时间、增加肿瘤转移风险、引起输血相关免疫抑制等。
为进一步保障输血安全,我国于2015年底已经实现了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大幅度缩短了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和人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检测的“窗口期”,降低输血相关感染发生率,但“窗口期”仍然存在;此外,目前已报道的可通过血液传播的其他病原微生物[如人细小病毒B19、人类嗜T细胞病毒(human T-cell lymphotropic virus,HTLV)、EB病毒(Epstein-Barr virus,EBV)、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CMV)、疟疾等]在我国尚未纳入常规检测项目,因此,输血仍有传播相关病原体的风险。
本标准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综合多学科治疗手段,维持合适的血红蛋白水平,保证组织氧供,改善凝血功能,减少患者出血。为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异体血液输注,并提高输血治疗效果,使输血患者得到最优管理的目的,提出了以下六项指导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