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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不明原因的肺炎患者。2020年1月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实,该肺炎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所引起。2020年2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正式名称为: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简称“新冠肺炎”。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随着疫情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相继发现此类病例,个别地区发现无武汉旅行史病例,截止到2020年3月5日24时,全国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80 552例、现有疑似482例,死亡3 042例,病死率3.78%。新型冠状病毒是已知的第七种可引起人类呼吸系统感染的冠状病毒,该病毒感染主要表现为发热、干咳、气促、外周血白细胞一般不高或降低、胸片有炎症性改变等,主要以肺部病变为主。该病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020年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在流行病学特点中增加了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该版诊断标准未区分湖北省外和湖北省内。
孕妇处于特殊免疫耐受状态,加之妊娠中晚期潮气量的增加、增加肺内气体的过滤量;妊娠晚期腹压增加、膈肌上抬,胸腔容积缩小;分娩期疼痛导致孕产妇过度通气;终止妊娠后腹压减小、子宫收缩、组织间液回流等因素会导致大量血液流向内脏,可致产妇血流动力学发生急剧变化,有相关基础疾病者易发生急性心功能衰竭,继发肺循环障碍,加重缺氧;孕产妇特殊的排泄物,如呕吐物、羊水、阴道分泌物、产后恶露等可能会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这些会增加孕产妇的防护难度,亟须精细化管理。
孕产妇是该病毒的易感人群。国内已有多例孕妇感染确诊病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我国确诊孕产妇感染病例124例,涉及整个孕期,以孕晚期居多。基于我们的救治经验,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论是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诊疗方案,必须兼顾母儿双方情况。2020年1月29日,我们发布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及新生儿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版)》,2020年2月8日,根据疾病临床特点及诊疗进展,结合救治经验,对第一版进行了更新,发布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及新生儿管理指导意见(第二版)》,对广大产科医务工作者和孕产妇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人与病毒的抗争中,需找到和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对于患者要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我们做到了或正在做到。孕产妇作为特殊人群,在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较普通人群有更多的不同和未知性,也就面临更大的挑战。疫情流行期间产科医护人员如何诊治?孕产妇如何防护?何时产检?居家时如何监测母儿状况?如何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咨询?何时就诊?哪里就诊?何时分娩?什么方式分娩?去哪些医院分娩?有没有最实用的攻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产科防护手册》将会答疑解惑,本书是适合产科医护人员的工具书,也可为广大孕产妇提供参考。本书出版之际,恳切希望广大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吝赐教,欢迎发送邮件至邮箱renweifuer@pmph.com,或扫描封底二维码,关注“人卫妇产科学”,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批评指正,以期再版修订时进一步完善,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让我们携起手来,科学管理,共克时艰,保母婴安全,迎最后胜利!
冯 玲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