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院前急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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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院前急救的病情评估

院前急救最重要的专业特色是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达到现场,迅速进行环境及病情的评估,稳定生命体征,及时转运。病情评估是这个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是院前急救专业人员的基本功,是其技术水平的直接反映。急危重症的病情评估要求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根据患者的主要症状、体征,判定其病情的轻重缓急,并进行有效的稳定生命体征的处理,而不需要立即明确诊断,即“先救命,后治病”,而非传统的“治病救命”专科思维。
院前急救作为急诊专业的亚专业体系,已经不再局限于内、外、妇、儿的传统专业的分类。因此,院前急救的评估主要是对生命体征的评估,而非伤情病情的诊断。
一、概念
现场评估是指患者突患急病或遭到意外伤害时,院前急救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评估的过程。接到呼救,及时到达急救现场后迅速评估造成事故、伤害及发病的原因,查看是否有继续损伤的危险存在,若有险情存在应尽快排险,确保安全。如在触电现场急救应先切断电源再施救;如地震、火灾现场众多伤员围困在险区,先消除险境再施救;如进入有毒环境现场,应先做好防毒防护措施再施救,以保自身及患者的安全。
二、内容
现场评估的内容很多,必须突出“急”字,首先应根据现场患者伤情的轻重缓急,对意识、瞳孔、气道、生命体征等方面进行评估,然后进行一般情况评估。
(一)意识
意识是大脑高级神经中枢功能活动的综合表现,即对环境的知觉状态。任何原因引起大脑高级神经中枢功能损害时,都可出现意识障碍。意识障碍是指人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状态的识别和觉察能力出现障碍,多由高级神经中枢功能活动(意识、感觉和运动)受损引起。严重的意识障碍表现为昏迷。
对意识状态的评估,应根据患者的语言反应,了解其思维、反应情感活动、定向力等,必要时观察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对强刺激(如疼痛)反应、肢体活动等来判断其有无意识障碍及其程度。意识清醒程度(AVPU)的判定:
意识清醒程度(AVPU)
A(awake): 清醒
V(verbal response): 有言语应答
P(painful response): 疼痛刺激有反应
U(unresponsive): 无反应
急危重症患者“无反应,无呼吸”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对意识障碍的患者,严密监护循环、呼吸情况,管理好气道,注意保持头侧位。
(二)瞳孔
瞳孔的变化是许多疾病,尤其是颅内疾病、药物中毒、昏迷等病情变化的一个重要指征。瞳孔观察要注意两侧瞳孔的形状、对称性、边缘、大小及对光反应。
现场救护对瞳孔的观察,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瞳孔不等大说明可能存在颅脑损伤,双瞳孔缩小或散大与中毒或意识丧失有直接关系,有时心跳可能已经停止。如双侧瞳孔缩小常见于有机磷农药、氯丙嗪、吗啡等药物中毒;单侧瞳孔缩小常提示同侧小脑幕裂孔疝早期;双侧瞳孔散大常见于颅压增高、颅脑损伤、颠茄类药物中毒及濒死状态;一侧瞳孔扩大、固定,常提示同侧颅内病变;瞳孔对光反应消失,常见于危重或深昏迷患者。
(三)气道
急救用语中的气道是指气管以上的呼吸道。保持气道通畅是呼吸的必要条件。急救现场一定要分清呼吸停止的原因,是因梗阻、堵塞、扭曲所致,还是因病情严重致呼吸功能丧失而出现呼吸停止,要进行综合判断。如患者有反应但不能说话、咳嗽,出现呼吸困难,可能存在气道梗阻,必须立即检查原因并予以清除。现场急救对危重患者保持呼吸道通畅的最佳体位是去枕平卧、头偏向一侧。
(四)生命体征
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的总称。生命体征受大脑皮质控制,是机体内在活动的一种客观反映,是衡量机体身心状况的可靠指标。通过对这些体征的检查,可较客观的评估病情,为科学的临床决策服务。
1.呼吸
对呼吸的评估主要从呼吸的频率、节律、深度、呼吸音及呼吸肌的参与程度来判定患者是否存在呼吸,有无呼吸困难及呼吸衰竭,是否需要建立紧急人工气道保证有效通气。
(1)异常呼吸的判定:
在正常安静状态下,成人的呼吸频率12~20次/分,呼吸与脉搏之比为1∶4,新生儿呼吸30~40次/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减慢。正常人的潮气量400~600ml,呼气较吸气略长,吸呼比1∶1.5~1∶2,胸廓两侧活动度基本对称。
1)呼吸频率异常:正常呼吸频率12~20次/分,呼吸频率稳定而节律均匀。呼吸增快,呼吸次数大于24次/分,常见病因为发热、缺氧、二氧化碳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呼吸过缓,呼吸次数小于10次/分,常见的病因为颅压增高、药物抑制呼吸中枢。
2)呼吸深度异常:呼吸浅快,见于肺受到压迫、呼吸中枢或肺实质性病变、呼吸肌麻痹、大量胸腔积液、腹腔积液、肺炎等。呼吸深快,见于剧烈运动时,因机体的需氧量增加而需增加肺内气体交换所致。此外当情绪激动或过度紧张,也常出现呼吸深快,常伴有过度通气现象,此时动脉血二氧化碳浓度降低,引起呼吸性碱中毒,患者常感口周及肢端麻木,严重者会出现手足抽搐及呼吸暂停。呼吸深慢是一种深大呼吸,又称Kussmaul呼吸,是一种深而规则的呼吸,见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尿毒症酸中毒。因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时,细胞外液碳酸氢根缺乏,机体希望通过肺脏排除二氧化碳,进行代偿以调节细胞外液酸碱平衡。
3)呼吸节律异常:正常人在静息状态下,呼吸节律基本是均匀而整齐的,病理状态下,往往会出现呼吸节律的异常。
潮式呼吸又称Cheyne-Stokes呼吸,是一种由浅慢逐渐变为深快,又由深快转为浅慢,随之出现5~30秒的呼吸暂停,又开始上述周期的呼吸,全周期30~120秒,多见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缺血缺氧性脑病、中毒和临终的患者。产生的机制是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反应降低,兴奋阈值高于正常,血液中正常的二氧化碳浓度不能刺激化学感受器兴奋呼吸中枢,因而呼吸暂停,待到血液中二氧化碳水平超过正常水平达到刺激阈值,才能通过主动脉弓和颈动脉窦化学感受器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恢复。周而复始,形成潮式呼吸。
间停呼吸又称Biots呼吸,表现为规律的几次呼吸后突然停止一段时间,如此交替出现,常见病因为颅内病变和呼吸中枢衰竭,多在临终前出现,发生机制类似潮式呼吸。
叹息样呼吸表现为一段正常的呼吸节律中插入一次深大呼吸,常伴有叹息声。多为功能性改变,见于神经衰弱,精神紧张或抑郁。
4)呼吸声音的异常:蝉鸣样呼吸指吸气时发出高音调的音响,多由于声带附近的阻塞,空气进入困难,见于喉头水肿、痉挛,喉头异物等。鼾声呼吸呼气时发出粗糙的鼾声,多由于舌后坠、气管支气管内有较多的分泌物,见于深昏迷的患者。
(2)呼吸困难的判定:
呼吸困难是指患者主观感到空气不足,呼吸费力,客观表现为运动用力,重者鼻翼扇动,张口耸肩甚至发绀,呼吸辅助肌也参与活动,并伴有呼吸频率、节律、深度与呼吸音的异常。常见于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中毒、血液系统疾病及神经精神因素所致。
1)肺源性呼吸困难:是由于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导致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临床上分为三种类型:
吸气型呼吸困难主要表现为吸气费力,吸气时间显著长于呼气,出现三凹征。常见于喉头水肿、气管及喉头异物等上气道阻塞的患者。
呼气型呼吸困难主要表现为呼气费力,呼气时间显著长于吸气。常见于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COPD)的患者。
混合型呼吸困难表现为吸气、呼气均感费力,呼吸频率增快变浅,常见于重症肺部感染、大量胸腔积液、大块肺栓塞及休克等。
2)心源性呼吸困难:是活动时出现或加剧,休息时减轻或缓解。急性左心衰竭时,常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
3)中毒性呼吸困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代谢性酸中毒时,通过刺激化学感受器兴奋呼吸中枢,或者某些毒物、药物抑制呼吸中枢,出现呼吸节律、频率、深度甚至呼吸音的改变,表现为呼吸困难。
4)神经精神性呼吸困难:见于各种颅内结构的改变,颅内外伤、出血、肿瘤至颅高压,使呼吸变慢变浅及节律异常。某些癔病患者,由于精神心理因素致呼吸困难发作,其特点是呼吸频数,可达60~100次/分,可伴有碱中毒等过度换气综合征的临床表现。
5)血液病性呼吸困难:重度贫血或大出血休克刺激呼吸中枢,导致呼吸节律和频率的改变。
(3)呼吸衰竭的判定:
呼吸衰竭是指各种原因导致肺通气和(或)换气功能严重障碍,以至于在静息状态下也不能维持足够的气体交换,导致低氧血症伴有(或不伴有)高碳酸血症,进而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和相应临床表现的临床综合征。
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可表现为呼吸困难、发绀、精神神经症状、循环衰竭等,明确诊断有赖于动脉血气分析。呼吸衰竭是指在海平面,静息状态,呼吸空气的状态下,动脉血氧分压(PaO 2)<60mmHg,和(或)二氧化碳分压(PaCO 2)>50mmHg,排除心内解剖分流及原发性心排血量导致的低氧血症。呼吸衰竭分为Ⅰ型和Ⅱ型。
Ⅰ型呼吸衰竭 PaO 2<60mmHg
Ⅱ型呼吸衰竭 PaO 2<60mmHg,PaCO 2>50mmHg
2.循环功能的评估
对急危重症患者评估呼吸后应该迅速评估循环功能,发现呼吸停止、大动脉搏动消失,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常规检测血压,发现心律异常,立即检查心电图,发现休克、恶性心律失常应立即及时有效的处理,并严密监护。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循环功能。
(1)心率:
正常心率60~100次/分,节律规整,听诊心音,心律整齐、清晰有力。
1)频率异常:心率大于100次/分,称心动过速,见于低血容量,心力衰竭、低氧血症、低钾血症、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肾上腺素能状态。小于60次/分,称心动过缓,见于颅压增高、房室传导阻滞等。
2)节律异常:常见于各种心律失常,包括期前收缩、心房颤动等。
(2)血压:
血压是评价循环功能的重要指标,是危重患者的重要的病情参数。
1)血压异常的判定:成人正常血压为90~140/60~90mmHg,脉压30~40mmHg。成人收缩压90mmHg以下,舒张压60mmHg以下,脉压<30mmHg,高血压者收缩压下降20%以上称低血压。
2)休克的判定:血压高低是诊断休克的重要参数,还应考虑其他参数,本文仅将血压列出,供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评估的参考。
轻度休克:收缩压<80mmHg,脉压<30mmHg。
中度休克:收缩压60~80mmHg,脉压<20mmHg。
重度休克:收缩压40~60mmHg。
极重度休克:收缩压<40mmHg。
3)高血压危象:高血压危象是指血压急性升高且舒张压>120mmHg,合并心、脑、肾、眼底等重要器官血管急性损伤的情况。危象发生时,出现头痛、烦躁、眩晕、恶心、呕吐、心悸、气急及视物模糊以及伴有动脉痉挛(冠状动脉、颈内动脉等)累及的靶器官缺血的症状。
(3)尿量:
尿量是反映循环好坏最可靠的指标,正常>30ml/h;如果<25ml/h称为尿少,<5ml/h称为尿闭。在排除肾脏实质性损害的前提下,如果尿量较多(>30~40ml/h),即使血压偏低也证明血循环较好,不必过分强调升压治疗,如果尿量<20ml/h,应注意如下可能:低血容量;心功能不全致肾血流量减少;肾血管痉挛由于不恰当使用缩血管药引起;肾功能不全原先存在或继发于休克。
3.体温
正常人体温受体温调节中枢控制,并通过神经、体液因素的参与,是机体产热和散热呈动态平衡过程,保持体温在相对恒定的范围内。
正常人体温一般在36~37℃左右,由于各种生理因素,体温可有波动,但24小时内波动范围不超过1℃。
(1)异常体温的判定:
体温异常表现为发热和体温过低。昏迷的患者应注意体温,当体温大于41℃时,预后不良,死亡率高,存活者可能留下永久性脑损伤,低温者极易出现恶性心律失常。因此,对高热和低体温患者均应严密监护生命体征。
1)发热:根据体温的高低可分为:低热37.3~38℃,中等度热38.1~39℃,高热39.1~41℃,超高热41℃以上。发热一般分为三期,即体温上升期、高温持续期和退热期。体温上升期的患者常常持续畏寒、寒战、皮肤苍白,退热期常常伴有大汗致体液的大量丧失,对于老年人及循环不稳定的患者,可诱发休克,须严密观察。
2)低体温:深部体温<35℃,即为低体温,分为原发性低体温和继发性低体温。体温调节中枢没有受损,由于寒冷环境,意外引起体温下降至35℃以下称原发性低体温。由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受损引起的体温下降称继发性低体温。
(2)高温综合征的判定:
在高温、高湿或强烈太阳照射的环境中运动或劳作数小时,或老年、体弱、有慢性疾病的患者在高温和通风不良的环境中持续数日,或由于体液的过度丧失,热应急机制失代偿,致中心体温骤升达41℃或以上,体内蛋白酶发生变性,线粒体功能受损有氧代谢遭到破坏,而出现一系列热损伤性器官功能损害。
患者常出现神志不清、惊厥,体温可高达41~42℃,心率可达160~180次/分,严重患者可出现休克、心力衰竭、心律失常、肺水肿、脑水肿、肝肾功能衰竭、DIC等。
(3)低温综合征的判定:
当体温下降至32.2℃时,机体进入代谢和功能抑制状态,患者出现心动过缓、心肌收缩力下降、血压下降、呼吸减慢、意识模糊、知觉与反应迟钝,瞳孔开始散大,出现恶性心律失常,严重者出现横纹肌溶解,木僵和昏迷,最后呼吸心跳停止。
(五)一般状况观察
在急救现场,经快速评估和病情判断后,如何使不同程度伤情的病员得到尽快地救治,做好快速正确地伤情检测与分类工作是及其重要的,并且检伤与分类时抢救工作必须同时进行,以达到提高生存率、降低死亡率的目的。当快速完成危重病情评估后,应全面观察患者的一般情况,在进行体检时,尽量不移动患者身体,尤其对不能确定伤势的创伤患者;注意倾听患者或目击者的主诉及与发病或创伤有关的细节;重点查看与主诉相符的症状、体征及局部表现。
1.头颈部
注意观察患者的口、眼、耳、鼻、面部、头颅部及颈部有无伤口、出血,有无骨折、异物,有无充血、水肿等,检查时应仔细认真,依次序进行,不可忽视或遗漏,因为每一处的疏忽都会影响到病情的及时处理。
(1)口:
观察口唇有无发绀、破损;口腔内有无呕吐物、血液、食物或脱落的牙齿,如发现牙齿松脱或安装有义齿者要及时清除;观察有无因腐蚀性液体致口唇烧伤或色泽改变;经口呼吸者,观察呼吸的频率、幅度、有无呼吸阻力或异味。
(2)鼻:
观察鼻腔是否通畅,有无呼吸气流,鼻孔有无血液或脑脊液流出,鼻骨是否完整、有无变形。
(3)耳:
耳廓是否完整,耳道中有无异物,听力如何,有无液体流出,是血性的还是清亮的。如有血液或脑脊液流出,则提示有颅底骨折。
(4)眼:
观察眼球表面及晶状体有无出血或充血,视物是否清楚,眼睑是否完整。
(5)面部:
面色是否苍白或潮红,有无汗液流出。
(6)头颅:
注意头颅的大小和外形,头皮有无外伤和血肿,颅骨是否完整,有无凹陷。
(7)颈部:
观察颈部外形与活动有无改变,有无损伤、出血和血肿,有无颈项强直和颈部压痛。能否触摸到颈动脉搏动,注意有无颈椎损伤,气管是否居中。
2.躯干部
(1)脊柱:
主要是针对创伤患者,在未确定是否存在脊髓损伤的情况下,切不可盲目搬动患者。检查时,用手伸向患者后背,自上向下触摸,检查有无肿胀或形状异常。对神志不清并确知患者无脊髓损伤或非创伤性急症,应把患者放置在左侧卧位,这种体位能使患者被动放松并保持呼吸道通畅。
(2)胸部:
查看锁骨有无异常隆起或变形,在其上稍施加压力,观察有无压痛,以确定有无骨折并定位。查看胸部有无创伤、出血或畸形,吸气时胸廓起伏是否对称。另外,检查者双手轻轻在胸部两侧施加压力,可以检查有无肋骨骨折。
(3)腹部:
观察腹部外形有无膨隆、凹陷,有无腹式呼吸运动,有无创伤、出血或畸形;腹部有无压痛、反跳痛或肌紧张。判断可能损伤的脏器及其范围。
(4)骨盆:
检查者可将双手分别放在患者髋部两侧,轻轻施加压力,检查有无疼痛或骨折存在。检查外生殖器有无损伤。
3.四肢部
(1)上肢:
检查上臂、前臂及手部有无形态异常、肿胀或压痛。神志清醒者可嘱其配合。还要注意检查肢体的运动、活动度,皮肤的感觉、温度与色泽,检查肢端温度与循环情况。
(2)下肢:
检查双下肢有无肿胀、变形,可双下肢对照查看有无差异,但注意不能随意抬起患者双脚,以免加重创伤,检查足背动脉搏动时也不能抬起患者下肢进行检查,以免影响检查效果。
三、注意事项
现场评估主要是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要求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患者的病情按轻、重、缓、急进行初步检查与判断,要求对疾病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预见性。因此,现场评估时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体检时尽量不移动患者,以免加重病情。
2.适当应用些物理检查,重点是对生命体征的观察,用物理方式解决问题。
3.询问病史时,要听清患者或旁人的主诉,问清与病情有关的细节,看清与主诉有关的症状、体征及局部表现。
4.配合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作好现场处理工作。
四、分类
伤员分类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而合理的分类是提高抢救成功率的关键,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抢救有存活希望的患者,是提高存活率的有效方法。因此,如何分类,要从如下几方面考虑:
1.现有的技术力量能否满足所有伤员的救治。
2.现有的急救物资能否满足所有伤员的供应。
3.轻重伤的区分是否符合有效存活率的要求。
4.轻重伤的转运是否符合就地就近的抢救原则。
现场分类的负责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经验丰富、有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的高年资护理技术人员。应当指出,现场分类工作是在特殊困难而紧急的情况下进行,注意按照边抢救边分类的原则。
通过全面体格检查,按病情轻重,一般可将患者分为三种情况。
1.轻症患者
患者清醒,能够配合检查,对刺激反应灵敏。
2.中度患者
对刺激有反应,但不灵敏,说明有轻度意识障碍。对刺激反应微弱者,说明已进入浅昏迷状态。
3.重度患者
对刺激完全无反应,说明意识丧失,随时有生命危险。

(肖敏 刘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