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父母和孩子
据我所知,没有什么纽带比成为父母更为牢固了。生育和抚养孩子,这赋予了一个人的生活以实质性内容。这样做了起码说明你生活过了。孩子们本身就形成了一个人的实质的一部分。尽管他们不再服从你,也不服务于你的目的,但是他们仍然是你机体的一部分。父母存在于他们孩子的无意识之内,孩子存在于他们父母的身体之中。(一对浪漫的伴侣居存于灵魂中。)与孩子的联系肯定包含最深切的爱,有时候也有烦恼或生气或伤痛,但是它并非只是存在于情感的层面。说我爱我的……手,这既不确切,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描述我所知道的事情之价值和意义时——现在我写的是一个人生活中的孩子,后面是性和异性的爱——我承认这些价值和意义也能够按照其他的路线被发现。我希望,其他人也能提出和检验他们特别了解的那些特殊的(和共同的)价值和意义。
孩子们形成了你所拥有的更广泛认同的一部分。把实现你自己雄心的负担放在他们身上,或者使他们感觉到任何这样的负担,这都是不合适的。但是,你仍然能够感觉到,他们的品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你自己的品质,而且在你更广泛认同的劳动分工中,他们承担了某些任务。父母的成就也许会对孩子构成负担,而孩子的成就则会增加他们父母的成就感,这种不对称看起来是不公平的。
为人父母有助于一个人变成一个更好的孩子,其父母的一个更宽容、长大了的孩子,一个现在必须像父母那样行事的孩子。对其父母来说,这种成为父母的转变的一个部分是明显的:当其父母不再能够完全自理时,他们来负责照顾。这种转变的另外一个部分是为他们之间关系的现状负起责任。当孩子年少的时候,管理这种关系,监护它和使它保持平稳,这是父母的任务。也许经过某个短暂的时期,责任就变得更平等了,然后,在不知不觉中维持这种关系就变成了现在已经长大的孩子的任务了,而且有时要哄父母,逗他们高兴,避免刺激他们的话题,安慰幸存下来的那一个。如果青春期有时候以反叛其父母为标志,以及成年以变得独立于他们为标志,那么标志成熟的东西就是变成其父母的保护人。
在《李尔王》中,[1]科迪莉亚变得逐渐成熟起来。在开始时,她是绝对的、纯粹的诚实的典范,她没有努力去宽容李尔的情感,没有帮助他在公共场合脱离窘境,拒绝夸大自己对父亲的爱,所给予的爱“不多不少,按照我所承担的义务”。爱的表达应该是没有束缚的,但是科迪莉亚感到怀疑,如果她的两个姐姐完全爱李尔,那么她们为什么要结婚呢。于是,她宣布她将给他一半的爱。因为科迪莉亚同李尔住在一起,所以她特别应该知道如何对待他和逗他高兴,知道如何管理这种关系并使其得以维持。她痛苦地学到了这一切。当李尔后来说她有理由恨他的时候,她回答说:“没有理由,没有理由。”然而,李尔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即她比她的姐姐们有更多的理由。第一幕中的科迪莉亚有可能会宣布说,因为她遭受了如此这般程度的苦难,所以她确实有如此这般程度的理由,并坚持按照她细心观察到的情况把准确的真相陈述出来。但是,在她遭受了自己的苦难之后,以及李尔也遭受了自己的苦难之后,科迪莉亚具有了表达她的爱的能力;她说到了他和她在一起的生活,而没有宣布她只给他一半的爱。她已经学会了说——以及感觉——她“没有理由,没有理由”恨她的父亲。
长大是一种不再是孩子的方式,从而是一种与其父母如何相处的方式,不仅是要像其父母那样行事,而且也不再需要或期望父母像自己那样行事;另外,这也包括不再期望世界是一种象征性的父母。现在要想从世界那里得到某种象征性地代表了我们父母的爱的东西,这个任务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为那种爱发现一种替代物,某种对于现在作为成年人的我们也能够发挥相同功能或类似功能的东西。某种东西的替代物与被象征的这种东西本身之间的差别是错综复杂的。然而,长大成人和达到成熟取决于能否掌控这种差别,而且——无论如何怀念过去——也取决于能否转向一种适合于成年人的替代物。这时你就会发现,你的父母一直是多么爱你们。
把某种东西馈赠给其他人是关心他们的一种表达,而且它会强化他们之间的纽带。它也标志着,而且有时也许会创造出,一种扩展了的认同。接受者——孩子、孙辈的孩子、朋友或其他任何人——不需要赢得他们收到的东西。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可能已经赢得了馈赠者的持续的爱,但是已经赢得这种权利的是捐赠者——这是一种通过馈赠物来表达和服务于她的关系纽带的权利。
然而,有时候所收到的遗产经过了好几代的传递,传到了原始创业者和捐赠者根本不认识的人手里,于是产生出财富和地位的持续不平等。他们收到这些遗产,既不是她的密切纽带的表达,也不是其产物。如果她把自己挣来的东西传给了她喜欢和挑选的那些人,而这看来是合适的,那么当这些其他的人得到了这些东西时,我们就不确定这是不是合适的了。所导致的不平等看来是不公平的。
一种可能的解决办法是重新设计遗产制度,以使税收从人们能够遗赠的财产中扣除掉他们经由遗产而收到的东西的价值。这样,人们只能把其遗产(总额)中他们自己增加的那部分数额留给别人。一个人可以把遗产传给她选定的任何人——配偶、子女、孙子或孙女、朋友等。(我们可以增加另外一种限制,即这些人全都是已经存在的人——或妊娠中的人,而他们与遗赠者之间存在实际的联系和关系。)无论如何,不应该允许收到遗产的人们把这些东西同样继续传下去,尽管他们可以把自己挣来的和增加的东西传给自己选定的任何人。一份遗产不可以一代接一代地传下去。
这种简单的扣除规则不能完全解决下一代自己设法集聚财富的问题——继承的财富能够使其积累变得更容易——但是它是一个有用的经验规则。[2]允许一个人做出很多遗赠,但是限制它们只传一次,不可以再重复或反复传下去,这体现了对关爱、情感和认同的纽带之现实和重要性的尊重,而虽然没有限制它们只传给一代人——可以直接传给孙辈的孩子——但是它们不能继续延伸以致包括没有个人实质关系的空壳继承权。
人们可能会问,如果所关心的东西是个人纽带的现实和价值,那么为什么不允许一个继承人把遗产继续传下去,而无须首先从其财产中扣除掉他已经继承的份额?毕竟,一个继承了财产的人与其孩子、朋友以及配偶之间的纽带,肯定也能像他与遗赠财富给他的那个人之间的纽带一样牢固。而且,很多哲学家——例如黑格尔(Hegel)——以这样的方式做出了评论:所挣得的或创造的财产是自我的表达,也是自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一个人的认同或人格能够体现在或扩展到这样的创造之中。当原始的创造者或挣得者把某种东西往下传的时候,其自我的一个相当大的部分参与了并且构成了这种创造活动,而当一个非挣得者把某种他收到的而非创造的东西往下传的时候,情况就绝非这样。如果财产权是对某物的权利(消费、改变、转让、用掉和遗赠它的权利),那么在遗产中并非所有这些权利都得到了转让,特别是遗赠那份财产的权利没有得到转让——这种权利属于原始的挣得者或创造者。
为了防止极其富有的个人使其所有直系后裔变得富有,我们可以给遗产制度增加一个规定,即所指定的个人接受者必须已经存在。这种进一步的限制可能会遭到反驳,即使第一种限制没有受到反驳。请考虑下面的反驳,而这个反驳是戴维·诺奇克向我提出的。一个将要死亡的、没有孩子的男人是否可以把他的精子捐给精子银行,并且希望合法地留下一笔遗产给未来由这些精子而出生的孩子或孩子们?而且,如果我们允许这种情况,那么我们是否愿意允许把钱直接留给现有孙辈孩子的某个人立下一份附加条款,即把钱也留给仅在他死后若干年内行将出生的任何孙辈孩子?是否有某种原则性的方法可以使我们允许这些情况,然而限制财富创造者可能产生出这样的延伸关切,即让他们家族的财富和权力一代代传下去。(我并不认为最后一点证明了任何重要的实际联系,而这种实际联系是必须满足的一个条件。)也许下面这种更弱一些的限制就足够了:一个人不可以把遗产留给两个未出生的人,而这两个人在家族世系图的现有最终分支中属于不同代的后裔。显然第一个条件仍然有效:从一个人能够遗赠的财产中所扣除的数额是这个人自己已经继承的东西。
请注意,如果潜在的接受者的行为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就可以用不遗赠来施加(明确的或隐含的)威胁,由此这种遗赠的权力也可以带来支配的权利。我们可以推测:很多富人关心的东西与其说是能够增强和表达这种个人关系的纽带,不如说是这种支配的权力和继续控制。如果根本就没有任何遗产制度,这对他们顺从的孩子或亲友会更好一些。
富人们把他们的时间用于积累金钱以及花掉它;他们能够把这些金钱传给他们的孩子。我们其余的人能够给我们关心的那些人留下什么?我把时间用于思考事物、阅读、同其他人交谈并倾听、学习某些科目、旅行、观察。我也希望把我已经积攒起来的东西——一些知识和理解——留给我的孩子们。想象有一种药丸能把一个人的知识包在里面并把它交给他的孩子们,这是令人愉快的。但是这样,富人难道不会设法也为自己购买这种药丸?也许科学知识和研究技巧的持有者能够开发出一种把知识传递给成年人的程序,这种传递依赖于接受者的神经细胞在基因方面与捐献者的神经细胞相重合,而只有那些与捐献者共有一半基因的人才能够成为接受者。(不幸的是,这对那些被收养的孩子们非常不利。)这样,孩子们就不会变成他们父母的克隆体——他们会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吸收、利用和积累知识,正如他们通过书籍所做的那样。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社会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改变,这是科幻小说的话题。
显然这种计划是不可取的。对于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我们所有人在开始时的处境都应该是大体上相同的。我在其他的地方曾经说过,我们都是思想世界的移民。如果理解和知识的不平等随着世代的推移而积累起来,那么这会是无法承受的。而且,假定某种知识的形成依赖于其他的知识并且建立在其他的知识之上,那么在此情况下思考一种与我们提到过的关于物质财富的制度相类似的制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在这种制度中,只有经过对其所接收的东西进行扣除之后,一个人才可以把他自己得到的任何知识都传下去。在任何情况下,对于诸如知识和理解——以及好奇心和活力、仁慈、友爱以及热情——这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并不想仅仅为我们自己或我们的孩子们而囤积它们。然而,我们能够直接传递的东西是对这些有价值的东西的珍视,让我们以此为戒吧。
[1]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的剧作之一,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其中最小也最忠诚的女儿是科迪莉亚。——译者
[2] 为了首先确定应从税收中扣除的额度,一个人在遗产中所收到的东西的金融价值应该按照同时期的美元加以计算,扣除通货膨胀或紧缩,但是不包括实际的或投入的利息所得。我认为,把遗产放在一个地方以赚取利息,在原始遗赠的数额从总额中被扣除之后,这确实能算作可以传下去的所得。更困难的问题是这样的:某些种类或数额的礼物是否也包括在内?这种遗产制度的设计如何能够避免为这些人——他们在人生的晚期所拥有的财富总额离需要加以税收扣除已经不远了——挥霍财富提供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