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机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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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界关于中美网络舆情监控论述辨析

网络舆情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在英文中基本上没有对应词,network of public opinion被认为是汉语式英文,是中国学者在写英文文章时对“网络舆情”的英文翻译。王荫和曾楚枫在《美国网络舆情管控刍议》一文中引用了五角大楼的一份报告,在翻译成中文的引文中直接使用了“网络舆情”一词:“美国政府和军方对于全球网络舆情的掌控能力必须适应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升级演进,必须实现特定时刻对全球网络舆情进行实时引导和操控,网络舆情必须成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王荫、曾楚枫:《美国网络舆情管控刍议》,《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由于该文没有注明引文出处,“网络舆情”所对应的英文词无从查考。从这篇引用不多的文献来看,美国政府和军方将网络舆情认定为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部分,是向全球扩张的一种工具,可以被实时引导和操控,是美国对外战略中对目标国家实施的网络舆情引导和控制,以达到其战略目标。这种战略在互联网兴起之前就能看到影子,在“北京政治风波”事件中,美国之音通过报道中国发生的消息,全力煽动中国内乱,试图通过广播舆情将中国导入内战的深渊;在2009年的伊朗总统大选中,在正式选举结果公布之前,美国通过侵入手机短信,提前发布反对党获胜信息,使伊朗总统选举陷入骚乱,迫使伊朗政府关闭互联网;在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中,西方国家对目标国家网络舆情的引导和操控也发挥了关键作用。

从美国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态度和表现来看,在英文语境中,网络舆情有如下几个内涵:(1)网络舆情是美国政府、安全部门和军方对目标国家民众价值观念引导和操控的工具,通过揭示信息或制造信息,构造某种社会事实,诱导和操纵目标国家民众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战略目标。(2)网络热点事件、重大事件、特定事件的情报汇编。这些事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形成一定规模的人群关注、参与、扩散,或者事件本身为政府或相关机构所关切,是其需要处理的事件。(3)特定人员、危险分子、潜在危险分子、特定族裔和来源国人员的以网络为平台的运行轨迹和情报汇编。(4)网络中发生的零星事件或行为,具有安全敏感性,通过零星事件或信息追踪相关人员或事件的完整脉络,形成比较完善的网络舆情。

对美国网络舆情的分类和总结,可以发现,美国的网络舆情是一个大网络舆情概念,从价值观到事件,再到单个个体的行为和思想,都构成网络舆情的范畴。而且,美国的网络舆情也被当作工具,既是操纵和诱导人们行为的工具,也有海量存储和检索的数据库。

在中国学术界,有许多学者为网络舆情下定义,存在一定的歧义,但这种歧义的范围很窄,主要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将网络舆情比附于舆情,强调政治观点和政治态度。认为网络舆情是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李昌祖、张洪生:《网络舆情的概念解析》,《现代传播》2010年第9期。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一个分支,网络是舆情的承载体,使网络舆情具有很多独特的属性。董杨:《中美两国网络舆情监管体系比较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二是将政治观点和政治态度扩展到一般的情绪、态度和意见。如天津社科院的刘毅,中山大学的周如俊、王天琪,南京大学的徐晓日都强调个体或公众通过互联网对某一“焦点”“热点”问题表达有一定影响力、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刘毅还强调事件与意见表达者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3页;周如俊、王天琪:《网络舆情: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领域》,《思想理论教育》2005年第11期;徐晓日:《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理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三是强调网络舆情表达平台的多样性,但最终的落脚点仍然在社会政治态度。如姜胜洪认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民众以网络为平台,借助网络论坛、网络聊天、博客、微博客、维客、电子邮件、网络新闻组等网络工具,围绕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布信息,所表达出来的社会政治态度。姜胜洪:《微博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研究》,《理论与现代化》2012年第3期。

四是虽然没有对网络舆情下定义,但强调网络舆情监控是制网权、制信息权和制脑权等国家核心利益展开激烈争夺的作战行为。其表现出作者深厚的军方背景。王荫、曾楚枫:《美国网络舆情管控刍议》,《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这一论述远远超出了国内学术界关于网络舆情就是网络民意的主旨。

综合起来看,国内学术界关于网络舆情的界定过度聚焦于网络民意,无论关注的是公共事件还是政治事件、是热点还是焦点,体现的是情绪、态度还是政治倾向,都脱离不了视野狭窄的弊病。它只相当于美国网络舆情中的第二类,即网络热点事件、重大事件、特定事件的情报汇编。这一过度聚焦的视角,限制了网络舆情工具化的意义和功能。这一视野的限制,也约束了中国立法和司法部门的手脚,使之在立法和司法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偏狭性。

在网络舆情监控概念的使用上,学术界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在对美国的研究中,使用了网络舆情管理、引导,网络管制、监管、干预等概念。谢新洲认为,美国政府对互联网的公权干预越来越多,管控的力度越来越大,内容越来越广;同时,美国基于网络空间的战略布局与军事行动已经逐步展开,对网络空间的战略部署已经由防御阶段步入进攻阶段,而且这种进攻正在官方精心组织的全民参与下拉开帷幕。谢新洲:《美国互联网管理的新变化》,《新闻与写作》2013年第3期。张恒山认为,高声宣扬“网络自由”的美国,从来都没有对互联网“疏于”防范和管控。美国通过各种途径,对网络实施着当今世界最成熟和最有效率的监控和管制措施,这些措施被冠以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目标。张恒山:《美国网络管制的内容及手段》,《红旗文稿》2010年第9期。网络管制除了技术上的管理和维护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网络舆情的管制。

在对中国的网络舆情监控的研究中,与对网络舆情的概念界定相一致,强调对网络热点事件、热点人物的监控和信息抓取,并在抓取技术、方法、指标等方面投入大量精力,表现出很强的计算机技术能力取向。这些技术的获取和应用在网络舆情监控中非常关键,但由于视野的限制,难免陷入热点事件事中和事后处置的困境;而且视野的限制也使战略思考和战略思维的能力受限,而陷入以战术为中心的思路,在目标的获取上难以达到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外向取向。

比较中美两国政府对网络舆情监控的态度,美国采取的是高度进取的策略,即在监控之外,强调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和攻击,试图操纵目标人群,以达到其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目标,中国政府采取的是高度内向型的保守策略,强调对国内热点事件、热点人群的追踪、防堵,防止热点事件引发社会动乱的后果,甚至危及政治安全和政治稳定;在网络舆情的对外取向上,缺乏将价值观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结合而实施进攻性策略的能力;在概念的外延上,中国的网络舆情监控只相当于美国网络舆情监控的国内部分中的一个部分,如图2-1所示:

图2-1 中美网络舆情监控的内涵和外延

如图2-1所示,美国网络舆情监控的外延是整个大圈,既包括以防堵策略为特征的热点事件、人物的追踪与控制,也包括以数据库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平台建设,还包括以对外攻击策略为特征的网络舆情诱导、价值观的宣传和扩张。中国的网络舆情监控的外延的核心则以防堵策略为特征的对热点事件、人物的追踪、控制和疏导,此外还有与美国相比规模和范围小得多的重点人物的数据库,以价值诱导和操纵为目标的对外攻击策略基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