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功名一梦中】
少年人,难免有梦。梦中叱咤风云,万人侧目。以身许国,保家卫国之心诚然不假,然而,不到生死存亡之际,寻常人想得更多的是一将功成,封侯拜将。只要死的不是自己,“万骨枯”是可以谈笑而过的。
这样说,不是要苛责什么。只是感慨,同样一件事,不同的阶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到了开元年间的盛唐诗人手里,边塞诗豪情不弱往昔,固然还有自豪和颂扬之意,却已不那么理想化,转而反映现实,写塞外风物,揭露军队的现状,风骨更见峻拔。
这样的转变,一如人渐成熟,心智渐稳,看事情更深入,不再非黑即白,个人的野心还是有,却不会再肆无忌惮,脱口而出。
只需将杨炯的边塞诗与王维的边塞诗相比,就可以看出他们对同一主题处理手法的不同。
我们先看王维。王维全才,他并不是一个以边塞诗驰名的诗人,但他的边塞诗声色俱佳,哪一篇都不弱于以边塞诗著称于世的岑参、高适等人。
开元名相张九龄被罢职之后,追随他的王维亦受牵连离开京城,受命出使西北边塞,留在那里任地方的监察官员。他的一些边塞主题的诗作,多数写于这个时期。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使至塞上》
与许多著名的唐诗一样,这首诗也有流传千古的一联。王维以其如诗如画的笔法令无数人记住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奇景,这一联被王国维誉为“千古奇观”。
能得国学大家如此盛赞的,自然不是凡品。“直”“长”“圆”这三个字用得极为简洁精妙,是用画法入诗。“直”字勾画出大漠的平旷、孤烟的峻拔,“长”字则显出大河奔腾的气势,而“圆”字消解了落日的萧瑟。这幅画面给人毫不单调,又浑然天成的感觉。
千载之下,人到西北戈壁去,眼前所见,心中所想,仍然逃不过这两句诗的意境,真是不得不叹服。
以前我无知地以为,大漠孤烟直是因为无风,如今我才知道,孤烟是指“平安火”。唐代军事制度规定,每日清晨和入夜时分,举烽火报信。举一道火为平安;有警报,举两道火;见烟尘,举三道火;见贼,烧柴笼。
王维诗中的“落日”,符合入夜的时间规定。孤烟直,指边境无事。
《使至塞上》是王维的名篇,当中不单有写景千古名句,更有对唐时疆域辽阔的描写。
以往使者出使边塞,过了居延就出了汉朝的边塞,现在依然是大唐的疆域。你风尘仆仆,一去千里,似是大雁飞到了北方的天空。大漠上烽烟直冲霄汉,长河上落日正圆。再往前走,到了萧关,遇到巡视的骑兵,才知道都护(节度使)的驻扎地在很远的地方。
诗写使者经过居延、萧关,都护在燕然山,都不是地理上的确指,只是为了表明唐代的疆域比汉代更辽阔,而边境无事,更说明此时大唐对西域的控制是比较稳固的。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王维确实有过出塞的经历——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大胜吐蕃。王维以监察御史身份出使边塞,犒劳军士,查访军情——所以很多人认为这首诗是他身在塞外时所写。
其实不然,如果当时是他自己奉命出使塞外,这首诗就应该叫作“奉使塞上”而非“使至塞上”。这首诗,应当是王维写给一位出使边塞的友人的诗,他将自己曾经的经历写到给友人的诗中,用意是说如今国威鼎盛,边境安宁,你大可以放心。
可以肯定的是,王维所写的,是他曾目睹的景观,不然不会描摹得如此逼真细致。他还有一首诗《观猎》,写一位将军狩猎,同样写得精彩非凡。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观猎》
渭城,在今日的咸阳。新丰和细柳营都在咸阳,新丰盛产美酒,细柳营则是西汉将军周亚夫的驻兵地,这里代指将军的营地。
唐朝尚武,好骑马游猎,大有胡人之风,完全不是文人天子那种范儿。这种潮流的兴起,太祖太宗父子是始作俑者。除却李唐皇室的少数民族血统之外,他们自身的经历,也是这种爱好形成很重要的原因。
李世民身经百战,箭术能够百步穿杨,他的弟弟齐王李元吉(玄武门事变被杀掉的那个),曾说:“我宁可三日不食,不可一日不猎。”君王好猎如此,大臣自然也就竞相效仿了。唐代没有大规模的现代化开发,生态超好,远的不说,长安附近就有大把适合围猎的旷野密林。平民也热爱打猎,平时吃得太素,猎到野物好打牙祭呀!
读王维诗,总觉得如行云流水般畅快,哪怕是淡笔描摹,亦叫人印象深刻。说来好笑,我最早关于射雕的印象,就是从此诗而来,后来看了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不自觉地会把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自动代入这首诗,虽然风马牛不相及。
好的诗,是有镜头感的,读这诗,就像看电影。寒风中,只听得弓弦鸣响,牧草已经干枯,野兽无处可藏,放出去的猎鹰眼光锐利,一眼就看见奔逃的猎物。积雪消散,驱马逐兽,只觉得马蹄轻快。一场声势浩大的行猎,如在眼前。狩猎归来,马踏如飞,很快就经过新丰市,在市集中饮酒休息,之后就整军归营。在归途中,回头看刚才射雕的地方,暮云四合,天地茫茫。
盛唐人的气魄真是大,“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是纵横驰骋后,仍有未尽之意,语境苍凉,并不凄惶。全诗着意于“快”,鹰飞兔走,蹄响弓鸣,笔端有瞬息千里之势,令人应接不暇。
不管是亲身经历过边塞生活的王维,还是期待到军中一搏的杨炯,他们都不曾真的如愿。即使到了边塞军中,文人依然是文人,捉的是笔,而不是刀。
王维因早年与张九龄关系亲厚的缘故,在张九龄被贬之后,王维被任命为凉州河西节度使判官,远离了京城。再后来经历了安史之乱,虽然大难不死,终究心灰意冷,选择过半隐半仕的生活,却也怡然自得。
而杨炯,一生未遂其封侯拜相的志愿。他心高气傲,为人又尖刻,发明了一个词叫“麒麟楦”,意思是讽刺文武大臣们虚有其表,就像演戏时装假麒麟的驴子。如此的心酸口硬,自然人缘不好,每每被降官,最后只任盈川县令,卒于任上。
他以吏治严酷著称,不知是否与他心底的铁血无情有关?他的死,有人说是得罪太多人,遭仇家报复所致。
杨炯所有的诗中,我最喜欢的是一首送别诗《夜送赵纵》:
赵氏连城璧,由来天下传。
送君还旧府,明月满前川。
——《夜送赵纵》
因为是送一位赵姓的友人,所以杨炯用了和氏璧的典故来比喻友人的才华和名声,虽然有溢美之词,好在没有太多的造作之意。前三句寻常,得“明月满前川”一句,便成佳作。
月照天涯,便如我千里相送,月满山川,便是我思情不绝。乾坤廓朗,又何须因来日生愁?
这一句不过写寻常之景,气势却不凡,叙离情绵邈之余,让人觉得光明浩荡。只可惜,这样的作品不多。杨炯的诗,刚烈有余,人情不足。
比起杨炯,我自然更喜欢王维,喜欢他冲淡平和,一空万有。杨炯所有的金戈铁马,说穿了都是纸上谈兵,不堪一击。
人欲无穷,食髓知味。有些野心是要不得的,以他人的性命为代价来博自己功名富贵的人,就算一时风光,到头来也是黄粱一梦。
天道往还,人总要存一点仁心,才好立身立世。
又及,边塞诗还有许多佳作,亦还有许多未尽之言,后文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