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章
首节三句,已统得通章道理,下则推衍言之耳。“天命之性”即未发之“中”,天下之“大本”也;“率性之道”即中节之“和”,天下之“达道”也。“修道之教”中涵“戒惧慎独”之功,乃“致中、致和”之事。“天命之性,率性之道”,即“位育”(6)之根苗;“修道之教”即“位育”之实功也。“道”惟出于天,而备于己,故“不可须臾离”。不离道之功,实由修道之教而入。“教”有戒惧之功,所以存养天命之性,由是而“致中”,则“大本”立,而尽此性矣。“教”有慎独之功,所以审察率性之道,由是而“致和”,则“达道”行,而尽此道矣。尽性而“大本”立,则有“天地位”之验;尽道而“达道”行,则有“万物育”之验。惟有“位育”之验,始完全得“修道之教”之实功;亦惟有“位育”之验,始完全得“天命之性,率性之道”之实理也。“性道存省,中和位育”两线顺穿下去,“修道之教”则横插中间到底。此子朱子所谓《中庸》,文字甚整齐也。
通章大旨一语可了,只是人不可负天也。
首节
《论》《孟》(7)诸经皆言道之书,大概多就“事物之理”说。或有推其本源者,却又遗了下截,每苦不能贯通。此开手两句由源及流,相递而下,则大意了然矣。
“命”,即赋予也。不曰“赋”,而曰“命”者,即“耳提面命”之意。见恳切为人处,推上天好生之心本如是也。《注》以“犹令也”释之,如命官分职,谆谆告诫,有要人遵守奉行意。
“命”本“活”字,《或问》又作“死”字解者,原可通融看也。
天如何命人以性?是天之职分如此,亦天之意念如此。总一理之,不能自已耳。
《章句》以“刚健柔顺”言“五常”。《大全》有分属者,有合并说者,当兼二义。
“性”本是寂静底,然寂静之中统群动;“性”本是浑全底,然浑全之中具条理。故随感随应,自然流出。人心莫不以为然,而推为当行之道也。
“率性之仁”以见于父子间则为孝慈,是孝慈乃人所当行之路也。余可类推。
道既率乎性矣,又何用修?只缘人为气禀所累,遂将本有底道理坏了,故须为人修明其道,品之节之,制为礼乐法度,以教人遵循效法,乃可复全其所固有也。
“制礼作乐”正是修道处,乃立教之法也。“施政明刑”所以成就此修道处,引之入教之事也。礼乐所以化人于“中和”,政刑则启诱之,惩创之,以防人之偏僻,使共入于“中和”。
以“品节”释“修”字,自专在“礼乐”上说,以为入道之法度。然“道”为人之偏僻,而“修”有入道之法,言下自必有“引之入道”之事在。《章句》云:“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上二句正诠“修道”,下句一连说来,便是以政刑引之入道意。下乃以“故谓之教”总承之。盖本文“修道”内便含“教人”意,不是说“道之谓教”方见此意也。
“制礼作乐”便是“修道”,以此礼乐颁发于下,施诸政令之间,弼以刑罚之用,正是以所修之道教人处。“礼乐”乃承上“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实说;“政刑”乃承上“以为法于天下”实说。然再详之。
本节三句固是平说,然须以“道”为主。首句是向上推一层,原道所自出;末句是向下推一层,言道所由成,皆不外一个“道”也。故下只接说“道”,便是天之所命,圣之所修者。
《或问》“不外于我”,本文三句俱含此意,故为揭明,以伏下“道不可离性情之德”之案。然本节指明“性道教”之名义,且不重此;次节注“具于心”句亦同。至四节,方特提此意,以警切示人。
“道”本于“性”,天下无性外之道也;“教”本于“道”,天下无道外之教也。所以皆为出于天而不可易者,章旨、节旨总归重在“道原于天”意,故引董子语标明之。
首节便含“中庸”之义,《蒙引》说甚明。
次节
“道也者”三句,《时讲》俱谓“冒下二节”,看来自是。《小注》(8)只作“起下戒惧者”,以上节原统得下节,下特就上意抽出说耳。如此,则下节“故”字,自承“莫见、莫显”说,而未尝不跟“不可离”意来,玩《章句》可见。
上节包得下节,故“道不可离”自兼“绾存养省察”在内。因下节又抽出言之,故另以“莫见、莫显”引起。
“道不可须臾离”,道理精,故工夫细。“可离”非“道”,只是决言“道不可离”,仍在题面上说。至“不可离”之所以然,就道向上推说,则曰“事物当然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就人之于道向下推说,则曰“循之则治,失之则乱”,持守工夫一有不至,则当此之时,失此之道,自有者已与之判然为二物。此时已失其所以为人之理,而离禽兽不远矣。合《章句》《或问》《语类》参看,“所以不可离”处方说得详尽,乃见君子体道之功自不容己。
可离,非道也。陈新安谓“原注作‘则为外物而非道’矣”,《存疑》以为最切,而訾《或问》之非。
按:《语类》“可离不可离,道与非道”,各相对待而言。“离了仁,便不仁;离了义,便不义”云云,正合《或问》“人力私智所为”之说。以“外物”对“道”看,似于“须臾”字较切。但外物自在“道”之中,如《存疑》所举车马桌椅切于日用,此岂非“道”之所寓?此虽可离于“须臾”,然不得拘定一物看,此外必有别物同为道之所寓而不离者在。人生在世,寝食行立,何尝一刻离“外物”来?此皆是道之“不可须臾离”处。既云“非道”,必是“不仁不义人力私智之所为”者。此说确不可易,《困勉录》两存之,亦觉未细。
目善驰纵,不轻于所往,故曰“戒慎”耳。善领受,不忽其所来,故曰“恐惧”。
“戒慎”“不睹”二句照正面,专主“静”说,似与“不可须臾离”连合不来。据《存疑》,兼“动静”,平说又与下“致中和”《章句》不类。看来固该得“动”一边,而语意却侧注到“静”上去。如此,方与上下白文《章句》俱联成一片。《汇参》(9)说与《语类》甚合,可从也。
二句意全,语侧“戒慎恐惧”。原是全绾得,故《注》云“常存敬畏”。二“乎”字,便推极到“静”一边去。惟意是“全”底,故自是“不离须臾”之功,而语却侧在一边说。正面看,自是存“天命之性”底工夫,遂为“致中”发端。下节则是审察“率性之道”底工夫,为下“致和”发端。如此看,方两面俱到。
阅《成均课讲》说,此自重养性之功,却提“道也者”说入。盖“性命”乃“上达”之奥旨,而“道义”则“下学”之常功。《中庸》言道之书,全为学者开示,故从“道不可离”说来,而推极于“养性”也。将“养性”之功入在“体道”之功甲里,为“体道”之尽头处,正是为学者指示全功。虽意侧重“养性”,却于学者易于入手耳。知此,则此节意旨了然矣。
《章句》“天理之本然”,旧疑当兼“性道”说。据《课讲》,单指“性”说。如是,则是“天理底本然”,即道体也。与《或问》“本然之体”正相合。盖紧承“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来。“存”字虽兼“动静”,却侧重在“养性”上。“性”为道体,即“中”为“大本”意也。此说尤长。
三节
《蒙引》注“暗处”,指心曲中细事,指念初动。《时讲》皆从之,《语类》兼指“没紧要”处,及些小事说。
按:此似与“处”字、“事”字相合,却与“事为”显著处似不贯串。据《或问》,自是以“发念”为主。《文集》(10)又云:“慎独是一念起处,万事根源,又更紧切。”可见当重“一念初起”意。但按之道理,及末章“相在尔室”节,《语类》此条说理自周备。然自是推说余意,毕竟以《或问》为正说。《条辨》《精言》以旁意作正意,似不可从。
若将“隐微”作“人所不知之小事”说,由此推之,则是人所知之大事矣。作“念头初发”说推之,则是“事为”之显著矣。前说是由此及彼,后说是即始贯终,兼说自可,然必以后说为主。
曰“隐微”,则是常情所忽,最易走作处。曰“莫见莫显”,其实自己见之甚明,断不容欺,乃是用功最切要处。玩《或问》,最切要处尤在此二句。固是说易于用功,尤见此断不可不用功也。所以下直以“故”字接之,盖初时最明白处不知用功,则后此将入含糊,难致力矣。
此节虽只言“慎独”,却自统后此“事为”在内。
四节
此节重提掇“天命之性,率性之道”。盖首节主“发明性道”名义,此则特从人心中说出“性道”来。指点亲切,尤为吃紧。
《或问》三提“心”字,正见“道不外于心”,亲切如此。“所以不可须臾离”,讲家每为异说,何也?不即言“性”,而先言“情”,诸家皆谓是“即情见性”之说,与孟子同意。是固然矣,然不以恻隐辞让言“情”,而以喜怒哀乐言者,“恻隐辞让”在常情不过偶然发露,若“喜怒哀乐”乃不问圣愚,人人皆有,不拘时日触目即是,就此推其未发,则喜怒哀乐之理即便是“性”。而为道之本体,是讨求至理,却就人之所有、眼前呈露、无处不是底说来。真看得道理流行,如鸢飞鱼跃,活泼泼底,故不觉高唱而入兴会淋漓。会得此意,真使人起舞也。
牿亡(11)之甚者,似喜怒哀乐之未发,不得谓“中”矣。然“中”即是“性”,原是厥赋维均(12)底。《语类》云:“未发之中,众人亦有此,与圣人都一般。不然,是无大本,道理绝了。”玩此可见。
程子(13)“在中”之义,不但是“理”在心中,盖谓其“理”在“中”绝无偏倚,浑全恰好也。玩《语类》可见。
如偏于喜,则“怒之理”便欠了;偏于哀,则“乐之理”便欠了。单以一端言其理,亦兼多少轻重分数之不等。如喜偏于少,则欠了应多底分数;偏于重,则欠了应轻底分数,便是“理”不恰好也。谓之“中”者,四面都照管得到,绝不欠缺,有“浑全”意。“浑全”而无偏无倚,绝无遗憾,是“恰好”意。惟内有此“浑全恰好”处,所以发皆中节,而为“无过不及”之“时中”(14)也。
《语类》“天下何事不系在‘喜怒哀乐’上?”可见“情”与“事为”原是合并底。“情”不中节,则“举动”乖舛(15)可知;“情”皆中节,则“事为”确当可知。故曰:“和者,天下之达道也。”
“喜怒哀乐”宜活看。凡念之所动,事之所为,随在皆是,不必显然之“喜怒哀乐”也。如一步履间进即喜乐,退即怒哀;行即喜乐,止即怒哀。又如引而来者即喜,却而去者即怒;以为可者即喜,以为否者即怒,所以无事不系在“喜怒哀乐”上。
“中”则浑全,万事莫能外;“中”则恰好,万事无不宜。故曰:“天下之大本,和则顺通,为人心所同然;和则稳当,为人事所莫易。”故曰:“天下之达道。”
“未发”谓“中”,“中节”谓“和”,此便是性情之德。“中”为天下之“大本”,“和”为天下之“达道”,更见性情之“德”。“中”为“大本”,便是言道之“体”;“和”为“达道”,便是言道之“用”。道之“体用”,不外吾心性情之德。故言性情之德,便是明道“不可离”之意。
末节
“致”字不外上二段工夫,然必上面工夫做到尽头处方是“致”。上以“用工时”言,此则用工而抵于成也。
《注》“约”字,是收束严密意,直贯“无少偏倚,其守不失”两层,俱是“约”得工夫。下段“精”字例看。
“中”即天命之性,“和”即率性之道。此“理”即我与万物同受于天地者,是有生以来便与天地万物打通底。“中”为天下“大本”,“和”为天下“达道”。则凡燮理阴阳参赞天地之理,仁育万物义正万民之理,皆从“大本”而出,从“达道”而行。故《文集》谓:“只此个‘中和’,便统摄了天地万物。此‘致中和’,所以有‘位育’之效也。”
“天地万物本吾一体”,讲家谓“从天命之性,率性之道说出”。
愚按:当兼理、气,惟一气感通,一理贯注,故为一体。下文“心正气顺”,“心气”总属“气”一边。而“心之正,气之顺”,特以全得此理,方与天地万物一体相联耳。
“致中”便是心正了,“致和”便是气顺了。天地只是一理,似无心者,然其主宰处,必有灵通知觉。则以正感正,而天地之心犹有不正者乎?心正则“天地位”矣。“位”则气化流行,无有不正,是即气顺矣。况又以顺感顺乎?时行物生,日暄雨润,俱天地之气化。气顺,则禀气而生者,先育于有生之始;资气以养者,复育于有生之后。“物育”有此二义。
如今人一念向正,而鬼魅不能为厉;心积诚敬,而神明为之来格,是亦“致中”而“天地位”之验。
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故“天地位”。此是一层递说下。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故“万物育”。此当分两层说来。吾之气顺,则府修事和,教养备举,禽兽草木皆被恩荣,已能使“万物育”。天地之气顺,则和气熏蒸寒燠时,若大生广生滋息栽培,更能使“万物育”。此两层要皆“致和”有以使之也。
“学问之极功”句最重,盖此节却不甚重效验以见工夫也。
“修道之教亦在其中”有二意:由教而入者必到“位育”地位,方完得修道之教之全功;到“位育”地位,则“修道之教”又自我而立。兼此二意,理方完足。
“是其一体一用”云云,因上节分言“中和”,此节乃以一“致”字统之,见得体、用只是一串事,有“归本天命之性”意。在此意最重,不可忽。
万物之理气皆受命于天,本自一体相连,但我不尽其性,已自立界限,不与天地万物相通矣。惟能致“中和”,则己之心通乎天地之心。而“天地位”己之气通乎天地之气,并通乎万物之气。而“万物育”是不但有以全乎天之赋予,而且燮阴理阳,财成辅相,直为功于天地万物矣。然只是完全个天之所命,初非于性分之外别有加也。首尾两“天”字恰好相照应,为学者指示天人相与之际,亦深切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