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永寿县组织史资料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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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共永寿县纪委工作机构

1998年6月,中共永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简称“县纪委”) 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举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简称“纠风办”)、党风廉政教育室。2002年4月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2007年5月内设机构未变化。编制11人,实有17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办公室

办公室是县纪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履行纪委、监察局的综合协调、管理服务职能;掌握传递各种信息,收集基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当好参谋;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及各室的协调工作,做好联系县级各大家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起草、印发各种文件、信息动态、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向上级纪委、监察厅 (局) 及县级各大班子报送有关材料、报告等;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察。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未配备主任。

主任 白珠宝 (2000.12—2003.3)

李大勇 (2003.3—2007.5)

信访举报室

信访举报室是县纪委主管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办理来信来访和举报的登记、接待、传阅、转办和信访案件的初查工作;负责转办案件、上级要结果案件、领导交办案件和移送信访案件的承办、督办工作;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反映,信访举报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报送工作;参与有关案件查处工作。1998年6月至10月未配备主任。

主任 赵新生 (1998.11—2002.2)

案件审理室

案件审理室是县纪委主管案件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职能;负责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并对下级立查案件实行代审或协审;负责对申诉案件的复审工作,对已审结案件提出审理报告,向主管领导和纪委常委或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负责处分决定或批复的草拟、发放及处分决定执行的检查工作;做好案件的立卷、归档和基层案卷的检查指导工作。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未配备主任。

主任 祁文博 (2000.12—2005.12)

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是县纪委主管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的职能;负责查办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上级下转要结果的案件,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案件及检查机关等移送的案件,违反党纪法规的各种责任追究案件;做好各类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及送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向分管案件领导及纪委常委会报告案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基层办理复杂案件涉及面大的案件及大要案件。1998年6月至10月未配备主任。

主任 李建社 (1998.11—2000.12)

都双鹏 (2002.2—2005.12)

监督检查室

监督检查室是县纪委主管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及纠风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人民团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行风评议、执法监察工作;参与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

主任 夏文博 (1998.6—2000.12)

千鹏 (2000.12—2003.3)

党风廉政教育室

党风廉政教育室是县纪委主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履行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宣传教育职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党风政风联系点及监督员的联系工作;培养树立廉政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党纪条规教育,内部刊物编写及报刊征订工作;负责从源头治理腐败的调研工作;参与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理论研讨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方面材料的草拟、报送工作;负责电化教育有关设施及材料的管理工作。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未配备主任。

主任 都双鹏 (2000.12—2002.2)

秦力 (2002.2—2005.12)

纠风办

纠风办是永寿县政府的职能部门。2002年2月成立。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纠风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纠风规划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纠风工作;负责专项治理、行业作风建设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行风评议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经济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负责纠风工作调查分析、综合报告和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等工作。

主任 樊忠义 (2002.2—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