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陕西省永寿县组织史资料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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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共永寿县委工作机构

1998年6月,中共永寿县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 (简称“统战部”)、农村工作部 (政策研究室)、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工作局 (简称“老干局”) 等7个工作机构和党史研究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文明办”)、县级机关党委、党校、档案局 (馆) 5个直属机构。

在2002年4月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撤销政策研究室,职能划归农村工作部;撤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划归县委宣传部,对外保留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编办”) 为县委工作机构,又为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套机构,设在县委统战部;老干部工作局改设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简称“老干办”),为组织部下属事业机构;县委国家保密局归口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机要室设在县委办公室;县委“610”办公室挂靠县委办公室,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综治办”) 与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维稳办”) 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县级机关党委更名为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简称“县直机关工委”),由县委直属机构改为县委工作部门。

2007年5月,中共永寿县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编办、县直机关工委等8个工作机构和党史研究室、党校、文明办、档案馆 (局)、老干部工作办公室5个直属机构。另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未列入编制的常设专门办事机构。

一 县委工作部门

办公室

办公室是县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掌握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的工作意图,收集、综合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健全党委信息网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组织协调各乡 (镇)、县级各部门工作,检查督促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县委领导批件的查办督办工作;起草以县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领导讲话;承担县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收集整理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和全委会的议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搞好综合调研,为县委决策服务;负责全县机要、保密工作和党政系统专用密码的使用、保管及加密工作。内设文秘、综合、后勤三个组及机要室、督查室。2007年5月编制33人,实有23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主任 陈志宏 (1998.6—2003.3)

陈展望 (2003.3—2005.6)

胡烨 (2005.6—2006.11)

罗春晓 (2006.11—2007.5)

副主任 陈展望 (1998.6—2003.3)

何青海 (1998.6—2000.12)

蒙振杰 (1998.6—2002.8)

冯立文 (1998.6—2000.12)

罗春晓 (2000.12—2006.11)

耿克强 (2000.12—2004.3)

赵永红 (2002.8—2007.5)

组织部

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和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协助管理条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县级党群、人大、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级干部监督工作;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实施和检查;负责指导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县管拔尖人才;负责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负责全县党员发展、管理工作,代县委管理县管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督促指导镇 (区) 党委做好村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内设办公室、干部组、组织组、基层组织整顿办公室 (简称“基层办”)。2007年5月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18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部长 李西安 (1998.6—2001.2)

吴胜利 (2001.2—2006.9)

张胜利 (2006.9—2007.5)

副部长 梁存禄 (1998.6—2000.12)

张伟锋 (1998.6—2007.5)

胡烨 (2002.4—2005.6)

仇有君 (2002.6—2007.5)

郭剑锋 (2006.11—2007.5)

宣传部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教育、学习、宣传、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党报党刊的发行征订和用报用刊工作;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检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工作;负责引导新闻舆论导向,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宣传工作;抓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包括民间文化人才在内的基层文化队伍的教育、培养工作。2007年5月编制8人,实有10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部长 尚孙义 (1998.6—2002.9)

王旭 (2002.9—2006.11)

王蔚 (女,2006.11—2007.5)

副部长 董克昶 (1998.6—2000.12)

杨华山 (2000.12—2003.11)

樊莉霞 (女,2001.3—2002.10)

耿令 (2002.8—2005.6)

张清泉 (2004.3—2007.5)

秦力 (2005.12—2007.5)

史小平 (2005.12—2007.5)

统战部

统战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团结,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负责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安排;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2007年5月,编制4人,实有7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部长 张兴邦 (1998.6—2000.12)

袁志文 (2000.12—2003.2)

朱耀军 (2003.2—2005.6)

田俊良 (2005.6—2006.2,兼,2006.2—2006.10)

巨振宏 (兼,2006.10—2007.5)

副部长 秦剑 (1995.6—2002.2)

唐公彦 (2002.2—2007.5)

台湾工作 (事务) 办公室

台湾工作办公室是县委主管对台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党和国家“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对台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台湾同胞来大陆探亲、观光、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服务。台湾工作办公室 (未挂牌) 和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套人马。2007年5月,编制3人,实有3人。和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主任 张兴邦 (1998.6—2000.12)

袁志文 (2000.12—2003.2)

唐公彦 (2003.2—2007.5)

副主任 董月凤 (1998.11—2007.5)

农村工作部 (政策研究室)

农村工作部与政策研究室是县委指导和协调农村工作,对农业、农村及农民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对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具体政策意见与工作措施,检查关于农村重大方针政策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组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协调组织农村扶贫开发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牵头研究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农村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农村先进典型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2007年5月编制11人,实有12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部长 康继祥 (1998.6—2000.12)

郭剑锋 (2000.12—2003.3)

张永发 (2003.3—2007.5)

副部长 王俊明 (1998.6—2002.6)

高宏伟 (1998.6—2000.12)

马志英 (2002.6—2007.5)

王惠兰 (女,2002.9—2005.6)

张永春 (2005.6—2007.5)

政策研究室

2002年4月,撤销政策研究室,职能划归农村工作部。

主任 康继祥 (1998.6—2000.12)

副主任 王俊明 (1998.6—2002.4)

政法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进行全局性的安排,并负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对影响大、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协调有关部门查处。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7年5月,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9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书记 董克贵 (1998.6—2000.12)

张晓儒 (2000.12—2006.9)

张怀星 (2006.9—2007.5)

副书记 严飞 (1998.6—2000.12)

任义锋 (2000.12—2006.11)

王新社 (2002.8—2007.5)

赵建文 (2006.11—2007.5)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87年4月成立永寿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90年8月更名为永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列入县委工作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主管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划分,拟订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批县级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拟订、申报、落实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申报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形式;负责各单位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控制机构编制规模,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2007年5月,编制9名,实有9人。1999年10月至2002年2月未配备副主任。驻县城新永路西段县人民政府机关院内。

主任 杨瑞华 (兼,1998.6—1999.9)

秋云龙 (1999.10—2006.10)

梁建文 (2006.10—2007.5)

副主任 秋云龙 (1998.6—1999.9)

李新锋 (2002.3—2007.5)

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2年4月,中共永寿县县级机关委员会 (简称“机关党委”) 改称中共永寿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简称“县直机关工委”),由县委直属机构改为县委工作部门。

县直机关工委是负责县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能是:搞好县级机关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批准成立或撤销机关党支部,任免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批准机关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检查督促机关党支部及党员联系群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002年4月,编制4人,实有5人。2007年5月,编制3人,实有4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书记 祁志义 (2002.4—2006.11)

郎柱文 (2006.11—2007.5)

副书记 张振海 (2002.4—2005.12)

邱俊彦 (2005.12—2007.5)

纪委书记 王亚鹏 (2005.12—2007.5)

二 县委直属机构

党史研究室

党史研究室是县委负责全县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和编纂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和编写工作,完成上级党史研究部门下达的党史专题任务;协调、指导各乡 (镇) 及县级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研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运用党的历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2007年5月,编制3人,实有3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主任 穆生亚 (1998.6—2000.12)

樊忠义 (2000.12—2002.2)

王双安 (2002.8—2007.5 )

副主任 王双安 (2002.2—2002.8)

党校 (干部培训中心)

党校是县委教育、培训党员干部的直属事业机构。主要职能是: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建设理论教育,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负责中共中央党校在本县的函授培训班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培训基层理论骨干;对全县各乡 (镇) 党校进行业务指导。2007年5月,编制10人,实有15人。驻县城南关巷。

2001年3月,成立县干部培训中心,与县委党校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第一校长 周少华 (兼,2001.4—2003.3)

李西安 (兼,2003.3—2006.9)

邢步宜 (兼,2006.11—2007.5)

校长 李志宏 (1998.6—2000.12)

何青海 (2000.12—2007.5)

副校长 王家瑜 (1998.6—2002.5)

刘智军 (1998.6—2000.10)

林平安 (2000.12—2007.5)

豆彦礼 (2002.3—2003.6)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书;负责检查、监督、实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1998年5月,编制4人,实有4人。2002年撤销,职能划归县委宣传部,对外保留牌子。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主任 李从政 (1998.6—2007.5)

副主任 葛义国 (1999.3—2007.5)

县级机关党委

县级机关党委是负责县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能和县直机关工委相同。2002年4月,县级机关党委更名为县直机关工委,改为县委工作部门。2007年5月,编制4人,实有5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书记 师葆华 (1998.6—2000.12)

祁志义 (2000.12—2002.4)

副书记 张振海 (1998.6—2002.4)

档案馆 ()

1995年6月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档案馆改为县委直属事业机构,保留档案局名义和印章;撤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交档案馆。1996年恢复档案局机构设置,与档案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4月县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改为县委直属事业机构。

档案馆 (局) 是县委主管全县档案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拟订县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机关、群众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及乡 (镇) 的档案工作;制订全县档案人员培训规划,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发挥档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讨活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和统一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散存于社会、民间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编撰、公布、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永寿县志》《永寿年鉴》的编撰、修改、出版发行工作。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股、保管利用抢修股、县志股等4个股 (室)。2007年5月,编制9人,实有15人。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馆(局)长 郭惠琴 (女,2002.4—2004.3)

蒙振杰 (2004.3—2007.5)

副馆(局)长 栗振兴 (2002.4—2003.3)

曹雪梅 (女,2002.4—2007.5)

贾会龙 (2003.3—2007.5)

老干部工作局

老干部工作局 (简称“老干局”) 是县委负责全县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接待并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负责老干部的报表统计等工作。1998年5月,编制6人,实有10人。驻县城建设路西段。

局长 周文祥 (1998.6—2001.5)

韩庞智 (2001.5—2002.4)

副局长 杜琨 (1998.6—2002.4)

长孙军亭 (2000.12—2002.4)

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2年4月,老干部工作局更名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简称“老干办”),为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机构。

主任 韩庞智 (2002.4—2007.5)

副主任 杜琨 (2002.4—2002.5)

长孙军亭 (2002.4—2005.12)

李翠玲 (女,2005.12—2007.5)

三 常设专门机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门办事机构。和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负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乡 (镇) 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负责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建立治安、普法、帮教、调解“四位一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主任 董克贵 (1998.6—2000.12)

任义锋 (2000.12—2002.8)

王新社 (2002.8—2007.5)

副主任 张松柱 (1998.6—1998.11; 2005.6—2007.5)

景丕显 (1999.6—2007.5)

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11月设立,是县委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办事机构,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并加强检查、指导;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好维护社会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对策;组织对影响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的检查工作,发现和掌握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敏感期、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负责信息报送、排查调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各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未配备主任。驻县城新永路3号县委机关院内。

主任 张松柱 (2005.6—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