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洪波老师传来他的一部书稿,细读之后,有些感慨的话想说。
第一,逻辑是什么?逻辑有什么用?如何展现这种“用”?这应该是本书中一以贯之的几个问题。
应该说,人的世界就是一个相互沟通的“交际”世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推销自己、说服别人的过程。在这个交际场中,对待同一个问题,不同的知识水平、思想观点和社会经历会使人产生不同的认识角度和主观态度。“爽借清风明借月,动观流水静观山”,正因为有这种不一致,人们才需要沟通。日常说理的过程就是一个有效沟通的过程。为了保证沟通的正常进行,必定要求有一个“共许”的思维接口,使人们的对话成为可能,从而促进相互沟通,使我们在认识、交流、批判、创新活动中“头脑更清楚”。这个“共许”的思维接口就是“逻辑”。服从这个“共许”,有时未必是自觉或自愿的,但一定是现实的。
这种现实性就在于它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规范人们正确思维的“强约束”。这种强约束不但体现了人类的逻辑精神,同时还体现了人类的伦理精神。只要你希望别人认可并接受你,你就要将自己的思想、观点、信息、服务、情感等令人信服地展示并推销给别人。因此,“逻辑”就是“说明、论证什么”“拿什么说明、论证”“用什么样的方式说明、论证”的思维工具。无论它看起来如何抽象、深奥,其实都是来源并服务于现实生活中的思维实际的。逻辑,是生活的逻辑,是实用的逻辑。
按着这条问题线索,本书通过讲故事、说道理的形式,以朴实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对逻辑学中最基本的演绎法及与演绎法相关的知识,进行了脉络清晰、“演绎性”很强的介绍。一个个小故事和生活中的浅显事例,在这种介绍中别样生动活泼。
第二,逻辑是有趣的,但逻辑绝不是趣味化的东西。本书在一个个故事、案例的情趣跳动中,对于“规则”的强调,却始终秉持着一种严肃的学理态度。
应当说,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它本身并不能直接给人们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它在人们现实的认识、反映、论证等思维过程中,为人们进行正确的思维、表达和论证,探求新的知识,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和方法。这些手段和方法就是指逻辑学的规范性。它是从具体思维内容中抽象出来的,贯穿于一切具体思维内容中的形式结构。它作为思维形式的一种“共许”,作为思维的一种“样式”,向我们日常生活中积累起来的逻辑感觉发出了挑战。
从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学不是别的,它就是大家分享逻辑规则,分享规范人们思维进程的“共许”的“道”和“理”。这些“共许”的“道”和“理”规范着沟通交际双方对于沟通信息中概念的确定性认识、判断的恰当性认识、推理的一致性认识、论证有无充足理由的认识。它们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客观事物的质的稳定性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如果有人不打算分享规则,别人就要对你说“Game over(游戏结束)”了。
在这种严肃的学理态度下,本书在原点的问题上,以一个个小故事和生活中的浅显事例,告知读者:逻辑是有用的。它可以教会人们认识世界的方法,表明逻辑的“现实性在它的开展中表明它自己是必然性”[1]。本书有助于提高沟通交际的能力,也就是想清楚、说清楚、写清楚的能力。本书有助于提高批判性思维能力——面对铺天盖地的各种信息,我们是照单全收,还是有选择地接受?我们能否适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选择?我们能否在思考“是不是遵守了逻辑规则”的基础上养成问“为什么这样”“是不是这样”的习惯?我们怎样既批判性地认识问题,也批判性地认识自己?本书有助于培养人文精神,以逻辑规则的普遍适用性的科学性质,要求保障符合人文精神的正常人际沟通,以追寻逻辑之“法的意识”下的人文价值。本书有助于提高创新能力,因为逻辑思维及其引申的批判性思维,就是以问题意识开始,以创新结束。书中展现了逻辑思维乃至批判性思维的整个思维流程、逻辑机理、逻辑顺序与精神。本书还有助于培养逻辑精神,即把我们生活经验中的那些熟知的东西,在生动活泼的介绍中,变为认识的东西、理解的东西、应用的东西,从而将那些自发的逻辑感觉培养成为自觉的逻辑意识,并通过自为的逻辑训练,将逻辑感觉、逻辑意识升华为一种自由的逻辑精神,使人们养成一种时刻用逻辑思考的习惯。
总之,逻辑是生活的逻辑,是实用的逻辑。这就是我在细读书稿后的体会。
本书中,有些说法似还有待商榷,但“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完善是上帝的尺度,追求完善是人的尺度”。作者就是这样的“诚之者”,努力践行着“人的尺度”。
中国逻辑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逻辑协会中国逻辑史专业委员会原主任
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晓芒 博士
注释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