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山东青岛“11·22”石油管道泄漏爆炸事件
一、事件概况
2013年11月22日2时40分,在山东青岛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的东黄复线地下输油管道破裂,原油出现泄漏。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约3时15分关闭输油,部分泄露原油顺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造成大约3000平方米的海面过油。11月22日10时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11月22日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2014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件中48名责任人分别被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舆情传播态势及舆论关注焦点
据不完全统计,从事故发生到2013年11月23日12时,境内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共有相关微博达50多万条。新浪网、腾讯网、网易、凤凰网、搜狐网共有26.9万余名网民参与讨论,实际评论5.3万余条。
事故发生后,网上质疑企业在输油管线漏油之后是否及时向政府报告,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及时进行会商并启动应急预案,应对措施等疑问萦绕在各大媒体和社交网站,“追究责任”“引咎辞职”等声音在网上层出不穷。
舆论在哀悼死者的同时,质疑涉事企业处置措施不当,认为青岛漏油至爆燃7小时内未能及时疏散民众,要求彻查事故真相并严惩相关责任人。《人民日报》称,“目前舆论质疑最集中的是所谓‘7小时疑问’。据报道,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并随雨水涵道入海。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已是10时30分左右。在这7个多小时内,除了关闭输油管线、抢修有关线路,企业有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有没有启动疏散或者提醒沿线居民的程序?相关责任方有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海事部门可能导致的污染危险?涉事企业的危机管理方案对风险的评估是否与发展相符……这些问题,无疑都需要相关责任方据实回答、认真反思、引以为戒。”有学者称,此次事件中,原油泄漏7小时后发生爆燃,处理过程中重视力度不够可能是原因之一。
有观点质疑中石化输油管设计存在缺陷,认为政府对事件负有责任。《新京报》等称,“输油管线明显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紧挨居民小区的建设方案是如何通过评估的,管线附近居民是否知情?管线漏油如何进入市政管网并最终导致爆燃发生,输油管道距离市政管道为何如此之近,相关设计是否存在缺陷?”
部分网民对青岛当地媒体未报道爆炸事件表示不满。网民“石扉客在朝阳”称,“青岛本地媒体这次的表现不可小觑:事发时沉默以维稳,事发后歌颂。这个典型做法大概会总结成为模式推广。”网民“苏苏”称,“灾难后,头版用小标题避重就轻,背后大肆渲染美化救治措施,这一贯手法还能延续多久?”
专家呼吁整顿清理地下管网建设混乱问题。专家表示,目前国内超过60%的油气输送管道已服役超过20年,甚至东部地区一些管线超过30年,油气管网老化已成为管道安保工作的重要隐患之一。舆论呼吁,应就各地的输油管线与居民区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消除隐藏在民众生活中的“不定时炸弹”。
此外,媒体反思事故处理中有关部门盲目指挥和违规作业恶化事态。“半壁江山网”称,事件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是由于对已经泄漏所造成的隐患估计不足,既没有对被污染的空气进行检测,也没有对区域内的人员疏散,也没有对来往车辆严格管制,就贸然施工作业。重型机械自身和挖掘过程中都可能产生明火,中石化只想到了关闭闸门,但没想到泄露的原油已经与周围混合形成巨大爆炸的气体。基本常识的缺失,盲目指挥,严重的违规作业,最终酿成惨剧。
认为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人民日报》称,爆燃事故的悲剧,既是对输油管线整治工作的催促,也是对城市中心安全生产的警示,更是踏上现代化之路的中国必须正视的问题。在企业生产线与民众生活线高度重合的今天,要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坚持“防患于未然”,中央企业更要带好头做表率,杜绝事故发生。《检察日报》称,痛定思痛,查明原因,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再发,应当是相关部门接下来重中之重的任务。网民“312731869”称,“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大规模城市基建和维修过程中,把生命安全预防放到第一位,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称,此次事故再度引发人们对于大城市附近在建的大型工业园区所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的担忧。
三、政府在舆情等方面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未彻底调查清楚事件原因的情况下匆忙对外发布信息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公布“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但在民众获取信息渠道多样化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并不能缓解社会公众的质疑,反而引起民众更大的疑团。民众关注输油管线何以会发生漏油?封闭的输油管线是如何“进入”封闭的市政管网?从漏油到起火这段时间相关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协调信息公开和信息可信度的关系,是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不可回避的议题。
(二)因担心舆论恐慌而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疏散、警戒、交通管制等措施
根据已公开报道,从漏油到爆炸的长达7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企业和地方政府忙于处置漏油,外界并未看到对疏散民众的预警。有事发地附近的居民称,“2013年11月22日早上8点多就闻到有油味,但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
(三)青岛燃爆事故受灾居民需凭证领饭引发舆论抨击
事发后,有消息称当地政府规定受灾居民需凭身份证、暂住证或房产证领饭,有老人因暂住证过期而无法申领。虽然青岛市开发区宣传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调整工作,保障群众生活,但仍遭到网上舆论指责。
(四)中石化方面就事故道歉未能疏导高涨的舆情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主要负责人就事故道歉,但此番言论并未获得多数网民认可,网民呼吁严惩相关负责人,彻查全国各地类似管道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四、对类似事件应对处置的思考
(一)主动公开信息是回应民众关切、消除谣言的必要之举
从山东青岛石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中,不难发现,从对事故最初原因的质疑,到漏油至爆燃7小时内未能及时疏散民众的质问,政府被动地一次次进行辟谣回应。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民众掌握的信息大部分从微博、微信等渠道获取,信息真假参半,面对公众了解事件的迫切愿望,政府部门在掌握了各方信息后,应迅速组织材料及时公开信息,消除舆论杂音。试想,如果政府在发现漏油后能及时公开信息,提醒民众加强防范,及时撤离,事件最终伤亡情况可能不会那么严重。山东青岛石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再次给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课,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多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利用党政舆情搜集渠道等全面搜集分析舆情,掌握信息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有效的信息,并协调好各大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二)科学救援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保障
因救援不当导致事故伤亡扩大化不能不说是我国应急救援工作的软肋。如何科学救援成为考验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命题。此次山东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件伤亡惨重与相关部门盲目指挥有一定关系,中石化等对石油管道泄漏所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对被污染的空气进行检测,迅速疏散区域内的民众,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就贸然施工作业,盲目指挥,最终造成了空前的惨剧。
(三)安全生产重在平时,防患于未然比事后补课重要
山东青岛石油管道泄露爆炸事故再次沉重地敲响安全生产警钟,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能总是以刻骨铭心的案例和血的教训来换取安全,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只能是无奈的亡羊补牢之举。政府作为管理者,有责任要求企业强制推行更高的安全标准,让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职工铭记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责任意识。如网民“乐毛飞扬”所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才是根本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