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专题史第16卷:国共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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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顿挫

(一)国民党内的杂音

在政治协商会议结束之后,王世杰回顾:“两日以前,政治协商会议之成效,方值千钧一发之际,傅孟真致函于予,谓此次协商结果将使国民党与蒋先生于半年内崩溃,促予退出协商会议,并辞去外交部长。”王世杰未同意傅斯年的看法而予以覆函拒绝。王世杰向傅氏表示:“国民党及蒋先生之力量,绝非如傅所估计;予熟审国家利害,不能以予之行动,毁此计议中之新尝试。”(180)傅斯年虽为无党派的政治协商会议代表,但他已看出宪草协议对《五五宪草》内容多有更动,碰触到国民党政权延续的许多敏感问题;傅氏怀疑蒋介石和国民党有无能力内外兼顾,故而对王氏发出警讯。但王世杰仍坚持其推动宪政的做法,并不断思考如何落实协议。其认为:政治协商会议之结果,如能使国民大会顺利开成,并使中共军队改编为国军,则国民党之让步方有价值。惟欲达此目的,似须造成一种宁静的政治空气,而需从国共双方相约停止互相攻击入手。(181)

王世杰并将此构想分别向蒋介石和周恩来提出,希望国共双方能及早履行协议,但是国民党内部很快就有不同的声音传出。国民党中央于2月4日午后召开中央委员谈话会,王世杰发现,“出席发言之委员大都为党中某一系统之人,均反对政治协商会议之结果,而尤攻击宪草案”。王氏亦认为孙科和邵力子两位国民党宪草组的代表,当时确不免“轻忽将事”,而使宪法草案有些许不妥之处,但是源自国民党内几乎是一面倒的批评声浪,则非其所乐见。

王世杰观察到,对于“政治协商会议之结果,最为本党同志所攻击者为关于宪草原则之协议。该协议认定国民大会为选民团体,不必集会,采用英国式之责任内阁制,并主张省得制省宪。前二者为张君劢等所提议,共产党所赞同,后者则为共产党自为地步之主张”。由于国民党内反对的意见不断涌现,如何变更以上协议,以免政治协商会议之议决不为本党二中全会(定3月1日开会)所推翻,为当时最难之工作。此外由于政治协商会议通过扩大政府组织案,行政院将设政务委员,并容纳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行政院势将改组。王世杰察觉时任行政院长的宋子文颇思于行政院改组后继续任院长,但也担忧其与党内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党外分子均不往来,无组织新阁的能力。

相对于在政治协商会议上让各党派广开言路,蔚为民主风潮,蒋介石于2月6日在官邸会报时决定在二中全会整饬党纪,“凡有反党之言论与行动者应予开除其党籍,如《新民报》之陈铭德等;党员应重新登记;二中全会以后应有一部分党员秘密活动;并确定党为社会服务之口号”。蒋介石展现其强势作风的同时,国民党内部保守势力也日趋强硬,反对政协宪草的暗潮日渐形成。

当时中国各界对于政治协商会议的成果多持肯定,社会团体也纷纷举行庆祝活动。但在2月10日当政治协商会议陪都各界协进会、民主建国会等20余团体,假重庆较场口举行庆祝大会时,部分特务借故滋事,欧打在场人员,致郭沫若、李公朴、施复亮、马寅初和新闻记者多人负伤,而在场宪警却不加制止,王世杰深叹“党派间于此又趋破裂”!较场口事件发生后,不同立场者相互攻讦,引发报纸连日报道与论战。军令部部长徐永昌认为“庆祝协商成功之斗殴本属左右派之争斗,但左派斗的似乎有声有色,亦已右派之人才不济”(182)。此期间因“雅尔塔密约”公之于世,中国舆论界一片哗然,反苏的声浪愈演愈烈。重庆的《大公报》于18日以“东北的阴云”为题发表社论,力主苏联撤兵,认为“当前的东北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内政问题,要解决,先须把外交局面澄清。领土主权收回了,然后才谈得上内政的形式问题”(183)。至2月下旬各地学潮风起,针对东北问题的示威游行此起彼落,社会不安的局势使政治协商会议酝酿出来的和平互让气氛,也逐渐起了变化。

依据政协协议设置的宪草审议委员会,由孙科于14日上午召开首次会议。该委员会由政治协商会议五方面各推5人,另外参考宪政期成会及宪政实施协进会名单公推专家10人,共由35人组成。该委员会预计以两个月的时间,汇总各方面意见,制成《五五宪草》修正案,提供国民大会参考。(184)当天开会时,因国民党内部对宪草意见分歧,为保留调整余地,王世杰建议“政治协商会议所议定之原则,依予提议,亦经决定可依五方面(即各党派及无党派之委员)之同意修改;至于条文之起草则专家亦可投票”(185)。该委员会连日开会,但到2月下旬,国民党的代表由于有来自党内对宪草修订原则不满的压力,要求改为有形的国民大会、取消内阁制的若干规范、改省宪为省自治法、缩减监察委员的人事同意权、将三民主义纳入宪法第一条,然其他党派亦各有坚持,使得该会的努力成果,仅被视为一项“会议记录”,而未受到重视。(186)

(二)六届二中全会的争论

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大会(以下简称二中全会)于3月1日上午9时在军委会大礼堂开幕,蒋介石以总裁的身份致词,并对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作出说明:

关于政治民主化的,则为国民大会的及早召开,社会贤达与各党领袖分子参加政府,人民自由的保障,政党合法地位的承认;关于军队国家化的,则为全国军队统属于国家,在我国领土之内不再有私人的军队,亦不再有任何一党的军队,务使全国军队皆受国家的编组,尊重军令与政令的统一。(187)

当天参政会秘书长邵力子和内政部长张厉生,分别被任命为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与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总事务所主任,王世杰判断中国民主宪政的工程有望逐步落实。然次日二中全会进行党务报告与检讨时,部分委员发言激愤,纷纷诉求党政革新与党内民主,当晚革新运动座谈会通过“我们的呼声革新运动”,国民党内部一场以革新为诉求进行权力争夺的戏码,正随着二中全会的召开逐步上演。因此陈诚在3日晚间约贺衷寒、袁守谦、刘健群、倪文亚和李惟果等谈话,劝大家不可动摇领袖的威信。

蒋介石于4日上午亲自出席二中全会的总理纪念周时,考虑到当时由于东北问题引起各地爱国护权运动,民族主义意识高涨,要国民党的同志心平气静,不作愤慨空洞之谠论,并对于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内容,予以特别表示:“此系本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之表现,吾人应为国家之利益,而促其实施。”(188)

二中全会第三次大会接着于当天10时举行,分别由财政部长俞鸿钧和经济部长翁文灏报告财政及经济的施政情形。当下午进行检讨会议时,因发言者众,而延至次日上午继续检讨,国民党中一部分人激烈攻击财经措施。刘健群要宋子文和其财经团队“有办法拿出来,没有办法说出来,干得了挑起来,干不了放下来”(189),萧铮等人且在会场中要求罢免之。面对党内对行政团队的质疑,王世杰则肯定翁、俞两人的贡献。

王世杰于5日下午在二中全会作外交报告,主题包括:联合国组织、对日本的管制、《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东北接收问题、越南问题和华侨保护问题,特别郑重申说:“东北问题需要迅速解决,不可使成悬案;并谓予对于维护国家权益与维持中苏亲善两事具有同等之决心。”王氏报告后,多人指陈秘密外交之错误,外交作风亟应改变。其中邹海滨、白崇禧、王正廷、齐世英、张道藩、黄宇人、任卓宣(即叶青)、胡秋原、胡健中等,均以激烈攻击之语调,指责王氏之外交软弱,或主张将中苏争执(东北问题)提付国际会议。萧铮在会场发言,主张罢免外交部长。

二中全会第六次大会于6日上午继续检讨外交工作,由陈果夫担任主席,黄宇人等代表批评的声浪更为激昂。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身份出席的徐永昌认为,此系国民党内部分人士主张对内反共、对外反苏,因而致使“大会多数委员颇攻击对苏外交,尤对政治协商不满”(190)。二中全会外交报告审查会于7日召开审查会议,王正廷和任卓宣等人提出外交责任问题。王世杰郑重声明:“自去岁八月予就任外交部长至今,一切外交政策与措施,其责任均属于我,因为予所执行之政策,均为予所提议或赞同之政策;至于成败得失则此时尚非定论之时。予并云,如果国家利益需要予辞职,予决不多留一日;予此时尚未辞职,只是遵守临难毋茍免之古训。”(191)

孙科于7日上午二中全会第八次大会报告政协决议,并自当日下午开始进行检讨。谷正纲情词慷慨,垂泣而道;萧铮质疑孙科是否就国大代表达成由共产党与民盟取得1/4席次的谅解,引起会场情绪紧张。(192)由于发言者颇多,相关检讨于次日继续进行,多数委员意见“仍赞同政协会统一和平建国之原则,惟对于五权宪法之精神,及国民大会组织,公民宣誓等诸端,则主张不容轻率变更”。二中全会临时增加两项专题报告,即张群报告关于商定停止军事冲突经过,及张治中报告关于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交通之视察,加上委员对各项报告的检讨反应热烈,使时间分配不足,大会因而有延长三日之议。

孙科在8日召集宪草审议委员会之协商小组代表,预先将国民党可能在二中全会提出的修宪意见及人民自由权利实施等问题,向小组代表说明。虽与会者表示可协商,但多数认为此事应与政协各项协议通盘解决,并希望国民党能对政协之决议负责。次日国民党即于二中全会中提出宪草修正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改组政府问题,国民党之二十名府委将于全会产生,并望各方面亦能提出人选。惟各方面以分配数未定,一时困难着手。现政府及无党派方面均主张共产党八名,其他三方面各四名,青年党已赞同,惟共产党及民主同盟则表异议。至修宪问题,全会不完全同意政协决定原则,并提意见三点,即:一、国大应为常设机关,行使四权;但选举及罢免两权仅限于对总统使用,而创制复决两权亦有相当限度。赞成立法院由普选产生,监察院由省议会产生。二、中央制度应为总统制,并不赞成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但行政院亦不得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两院如有冲突,应提交国民大会负责。三、不主张制省宪,但可依省为地方自治单位之原则,草定单行法。均权制在宪法中应有明白规定,中央与地方之制限予以划分。(193)

二中全会于11日上午9时由蒋介石亲自主持总理纪念周,蒋氏致词时表示:“对各个问题,务须体察国家所处时代环境,虚心检讨,俾对建国有切实之贡献”,并希望“全会同志发扬党德”。王世杰聆听蒋氏的致词后,认为此系“鉴于党中一部分幼稚自私之分子,在二中全会肆意攻击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之人,于今晨二中全会纪念周中指责彼等缺乏党德,并以互信、自信之语责其改过。但蒋先生之言似不能使彼等改变其态度”(194)。次日下午,二中全会续由张群、张治中和陈仪等人,分别就国共商定停止冲突经过、视察情形和收复台湾情形进行报告。

全会在13日停开一天,以处理审查工作。当天晚间蒋介石约集二中全会主席团和国民党籍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对预定于16日举行的大会之常务委员选举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张道藩等人“坚持中央常会必须以选举方式产生,不由总裁提出候选人”,王世杰认为此因国民党内仅CC系之“陈立夫等有组织,他人则无组织也”。蒋氏亦勉强应允。王世杰遂“主张用无记名投票法”,以免CC系在该选举中独大,但遭陈果夫的反对,而未生效果。(195)故本次国民党全会在选举中常委时,不再由总裁或主席团提名,而改由各中委自由投票,以遂行所谓的党内民主。全会于14日由军令部次长刘斐和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嘉璈,分别报告东北军事与在长春和苏方交涉接收工矿未获结果之经过。与会代表对刘氏的报告频予掌声,但对于接收人员贻误时机和外交处理不当等仍有批评。

当时会议曾设置一个30人左右的委员会,专门研究张嘉璈的报告。该委员会讨论热烈,对于熊式辉和接收东北的官员进行猛烈攻击。与会者批评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俄国人的态度不当:谈判人员不是过于骄傲自大,就是过分恭顺自卑。(2)没有与东北领导人物和东北出身的老一辈政界人物磋商。(3)不必要地压制党和东北抗日青年团的活动。(4)苏联没有履行中苏条约的规定,首先该条约就没有意义,没有必要地牺牲了中国的主权。(5)没有把苏联计划助长中共的问题提请莫斯科注意。中国应把共产党在东北的任何活动的责任正式诿诸苏联政府。(196)

该委员会并作出几项建议:

(1)我们应对苏军占领时期在东北发生的张莘夫谋杀案进行彻底调查。(2)免去熊式辉将军的职务。(3)发挥那些致力于与共产党分子作斗争的东北青年的作用。(197)

此一委员会对中苏盟约和东北接收问题的强烈批判,使该会形同国民党内对倾向于政学系的熊式辉和王世杰等人的批斗大会。该委员会除了建议向苏联提交一份强硬的照会,对其进行谴责外,并提出共产党在东北的一切对抗活动应由其负责。钮永建、张继、孙越崎、方治、苗培成和王星舟等人,在会场上对熊式辉及其僚属的东北接收工作均作出了强烈的谴责。当时与会的顾维钧试图说服他们在致苏联的照会中措辞不宜太硬,以免激起苏联的强烈反感。

(三)变更政协宪草原则

为了在落实改组政府协议和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修订宪草的提议内容间取得平衡点,政治协商会议综合委员会及宪草审议委员会于3月14日下午6时举行联合会议。在召集人孙科的主持下,各方代表开始就落实政协决议继续努力,相关议题的讨论情形如下:“(一)政府改组问题,关于各党派及社会贤达之国府委员及政务委员人选,决定推王世杰、王若飞、曾琦、罗隆基、王云五、莫德惠6人再行协商。(二)国大代表问题,决由各方面自行提出代表名单,并望在三月二十五日以前提出,以便召集。(三)宪草问题,就国民大会中央政制及省宪等问题加以研讨。”(198)是日各方并对较场口事件推举邵力子等人出面寻求和解。孙科于15日晚上8时续召联合会议,处理宪草修订问题。各代表意见不一,引发不少辩论,最后决定修改政协宪草原则如下:

(一)国大应为有形之国大,其职权为行使选举或罢免总统,创制立法原则及复决法律之权。(二)行政院与立法院之关系,立法院对行政院之不信任权,及行政院解散立法院之权取消。(三)省得制定省宪改为省得制定省自治法规,或省单行法规。关于以上各点之制订宪草技术问题,如国大之职权等项,将由宪草审议会协商之。(199)

随着二中全会议程进入尾声,自15日起各项决议案陆续被审议通过,但王世杰发现“一部分委员叫嚣之气益张。今日又要求罢免翁咏霓等。日昨外间有人向二中全会请愿罢免熊式辉,亦为党中一部分人所指使。此种作法显示党中纪律之恶化”(200)。王世杰对于CC系人马动辄于会中强硬批评,或对执政团队做人身攻击以引起内部纷争,颇不以为然,但也无力改变。

蒋介石于16日上午9时亲自主持二中全会第十八次大会,大会通过对政协报告之决议案。由于东北问题余波荡漾,原审查意见要“公告苏联撤兵,要责成苏联负责,要撤办熊天翼,要撤销政治经济委员会”(201)。蒋介石于会中力称“此事不可以和平以外之方法求解决,要求全会信任其本人,并行起立表决”(202)。在全体与会代表起立之下,会中的争议在表面上获得平息。

当日下午换由戴季陶担任主席,大会首先通过国民党总裁将于国民大会开会时,“以国家元首之资格当然出席指导外,并应为本党出席国大代表之一”,接着又通过主席团的三项提案:

(一)关于国府委员之产生办法如下:国府委员由国府主席提请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任之。如各党派人选在二中全会闭会前不能提出名单,则由国府主席提请常务委员会选任之。(二)战事业已结束,国防最高委员会应即撤销,恢复成立中央政治委员会为本党对于政治最高指导机关。其组织及人选,由总裁提请常务委员会决定之。(三)关于国大本党代表之产生办法,决定如下:(1)本党应出代表二百二十名,以一百五十名分配于中央委员,由到会中央执行委员,候补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候补监察委员,用无记名限制连记选举法,就第六届全部中央委员名单中圈选三分之二,即每人圈选二〇〇名,以得票较多者当选。(2)以七十名分配于非中央委员之党员;及青年团团员,在中央或地方负有重责,曾为党奋斗,着有成绩者;(包括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由常务委员会选定之。(203)

随后与会委员开始票选中常委和国大代表,由于尚有许多议案讨论未毕,全会会期再延后一日。自3月初开始,历经17日,举行19次大会的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终于在17日下午闭幕。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国民党指定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结果也分别被揭晓。王世杰认为此次“中央执监委员会常务委员,均由执监委员选举,不由总裁提候选人,亦不用记名投票。结果有众多资望能力薄弱之委员,趋附党中所谓CC派者,均当选。党内、党外均不免失望。实则党中既惟彼一派有组织,此种结果自属当然”(204)

此外,在闭幕当天黄宇人批评全会工作公报的草稿内容是老式的官样文章,引起陈布雷的极大激动。(205)加上派系和人事选举间或明或暗的较劲,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自始至终都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亦使得在政府中的国民党籍行政官员对于处理中苏关系或是国共关系,态度都渐趋保守。

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落幕以后,于18日上午举行的总理纪念周上,蒋介石对于二中全会中的若干争议提出看法:“首阐述建国大纲总理之遗意,均权即有中央集权之意,因当时地方分权之说甚盛,均权所以反分权,反分权即是有限制之中央集权也。其次论东北问题,需要寻求外交途径和平方法以求解决,共党欲造成事实,由外交变为内政问题,中央政府绝不承认,如果不能由苏联手中完全接受,政府宁愿撤退。”(206)

徐永昌认为蒋氏此论系在“辟联省自治说之谬,以为必须有限度中央集权。……并引昨日吴稚晖言中共对协议并无诚意,而与吾人争论宪法,实则在□分中国为若干独立区,并把利用一种宪法以达其最后之目的云”(207)。王世杰认为蒋氏论党务革新运动时,“指斥此次党中所谓‘革新派’(即陈立夫、梁寒操、刘健群等),其目的只在攫取中央常务委员”,蒋对于CC系操控二中全会党内选举,可说是颇为愤慨。

此次的全会可以说是政治协商会议之后,国民党要落实相关协议的开始,故各方均寄予高度的期待。然而国民党内军系原本在战场上就与共产党相对立,加上CC系对于政学系在战后于行政系统拥有多数重要职务不满,故陈立夫虽为国民党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但其在会议期间发言不多,陈布雷在政协开会的发言亦多为枝节,多半忙着做记录以提供报告,让蒋介石于幕后掌控会议情形,张厉生虽参加施政纲领和国民大会两分组,但多在力保旧国会代表继续有效。因此当国民党内保守势力在二中全会提出坚守《建国纲领》和《五五宪草》原则,并试图对政协宪草协议进行翻案后,中国的政治情势又趋于紧张。这使得积极斡旋于各党派的孙科颇为不满。

此外在二中全会时,国民党内的CC系运用“党政革新与党内民主”的诉求,在检讨会中大肆批评行政官员,并通过主导选举方式,扩张其在国民党内的势力。期间由于气氛过于紧张,何应钦、吴铁城、陈诚、陈立夫、张治中和朱家骅等人担心会议进程失控,影响蒋介石的威信,因而共同出面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宴请党内中级干部,劝大家不要责难太过。会场中打倒官僚主义的口号压倒了一切;要求民主,要求革新的空气,笼罩了一切。打倒官僚主义,要求清算责任,要求辞职,这是国民党开新纪录的壮烈的检讨。(208)

天津的《大公报》也于19日以“对二中全会的观感”为题发表社评,该文认为二中全会“大致方向不差,而其精细与强度似乎稍嫌不足”,并指出社会一般人士的忧虑,怕二中全会对政协会议的决议有异议;其又认为二中全会虽决定信守政协决议,“惟对宪草问题有异议,坚持‘权能分职,五权分立’的原则,这一点与政协的协议颇有出入。这纵使不致牵动其他几项协议,然必成为将来国民大会的重大争议。在这一点上,希望各党派就学理与国情再作协商,莫为将来的国民大会留下祸根”。(209)《大公报》的社评道破国民党二中全会的主张恐将引发更多争论的事实,特别是在互信基础薄弱的国共关系上,国民党的翻案,将徒增共产党的戒惧,让先前众人努力的成果难以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