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组织内部治理研究:基于权力场域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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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学组织的流变与价值取向

第一节 大学的起源及其演变

一、大学组织的起源

哈斯金斯认为,大学是中世纪的产物,犹如中世纪的大教堂和议会。(1)所以一般认为,现代大学来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在此之前,古代埃及、印度、中国等都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古希腊、罗马、拜占庭及阿拉伯国家都建立了相当完善和发达的高等教育体制。虽然许多教育史学家把这些地方的高等教育机构也称为大学,但多数学者认为,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真正的大学还是来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

爱弥儿·涂尔干指出:“主教座堂学校与修道院学校尽管都十分简陋,不事奢华,但却由此孕育了我们整个的教育体系。初等学校、大学、学院,这些都是从此发展出来的。”中世纪欧洲的旨趣不在世俗世界和物质生活,而在于天国和精神生活,但它也有一个特别突出的能力就是在世俗世界进行制度/机制构建,中世纪的教会、封建制度、学校等都是其表现。(2)11世纪,西欧封建制度已经确立,农业生产水平缓步上升。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多,手工业得到发展并逐渐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商业活动也逐步展开。专职的工商业者聚居一处,从事生产和贸易,逐渐形成了中世纪的城市。城市的普遍兴起和发展,国际贸易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十字军东征(1096—1291年系列宗教性战争)(3)使拜占庭文化迅速传遍整个欧洲,客观上促进了欧洲文化的发展。

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原有的僧侣学校和大主教学校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的一些地方,师生们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仿照手工艺人行会的方式,组成教师行会或学生行会:教师按所教的学科组成行会性质的“教授会”(facultas),学生按籍贯组成“同乡会”(nation)。由于相互之间的需要,这些学生团体和教师团体结合成学习和研究的“组合”(universitas)。

拉丁文“大学”(universitas)一词,原意就是包括各种行业的“行会”、“社团”、“公会”之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护市场、决定职业标准以及寻找其他有利的事,具有自发性、自治性和自卫性的特点。中世纪晚期,学生和学者逐渐发展为一个职业阶层,于是有了组成行会的需要。“universitas”也就专用于指称大学。从词源学来,大学具有三个基本特性:第一,大学是一种学者或学术组织;第二,大学是法人团体;第三,大学是具有特权的组织。(4)这些基本特性形成了大学组织独特的基因:基于知识追求的学者以独立的形式并享有特殊的权力管理自身的事务。可见,基于知识的权力在大学起源上已经具有不可抹去的痕迹,为后来大学内部治理的权力配置留下了空间。

由于最早的大学等同于行会,所以它就获得了各种行会所具备的特权,其中大学最主要的特权是“法权自治、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及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大学以这些特权为基础构建了大学自治的组织特性并形成了学术自由的传统。早期的大学是逐渐形成的,并没有根据专门的法令创办的大学,因此不可能为任何一所早期大学指定一个确切的创建时间。12世纪,在意大利、法国和英国开始出现了一些最早的大学,其中具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者是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大学、萨莱诺大学和巴黎大学。

大学的组织形式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生大学”。以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Bologna,Bologna又译为“波伦亚”或“波隆那”)为代表,由学生主持校务。教授的选聘、学费的数额、学期的时限和授课的时数,均由学生决定。欧洲南部的大学,如意大利、法国(巴黎除外)、西班牙、葡萄牙等地的大学多属此种类型(后来这种形式逐渐被削弱,到18世纪末彻底消亡)。另一类是“教师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由教师掌管校务。“巴黎大学创建伊始,无非是各方面的教师所组成的一个法团。……巴黎大学的思想倾向根本上不是教士型的,不仅如此,甚至多少还容纳了一大批教外人士,具体数目还难以确定。”(5)欧洲北部的大学,如英格兰、苏格兰、德国、瑞典和丹麦等地的大学,多属此种类型。中世纪大学主要从事纯理论研究,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因而被称为“象牙塔”。

在对大学起源认识的方面,科塞认为,它有两个历史源头,即绅士学者的团体和职业教育者的松散团体(6)。这种观点蕴含着大学来源于人及人与人之间关系形成的场域。所以,我们认为,从大学组织的起源来看,它是特定人群基于共同需要在一定的物理空间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第一,从使命区别于其他组织来辨别大学,从而也使大学与外部形成区隔;大学为了生存与发展,向强势集团争取特权。第二,在大学内部,两类不同类型的大学明显地表现为由不同人群组成的场域的特点,为了维护或保护各自不同的利益为争夺权力。第三,其内部运行建立在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