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面试与甄选管理制度描述
面试与甄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公司的面试管理制度描述化、细节描述化,特制定本招聘面试管理制度描述,有关应聘者面试事项,均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面试考官一般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用人部门主管、公司高层领导、外聘专家等人员组成,一个合格的面试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良好的个人品格和修养。
2.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至少在一个面试考官小组的知识组合上不应该存在缺口。
3.能熟练运用各种面试技巧,准确简捷地对应聘人员做出判断。
4.公正客观地评价应聘者,面试考官应对应聘者在面试中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绝不能因某些非评价因素影响对应聘者的客观评价。
5.掌握相关人员测评技术。
6.了解企业状况及职位要求。
面试人员必须对整个公司组织情况、各部门功能、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情形、人事政策、薪资制度、员工福利政策等,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应对应聘者随时提出的问题。
面试人员必须彻底了解该应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学历、经历、人格条件与才能。
第三条 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在面试前人力资源部门需要拟定日程安排,确定面试资格人。面试一般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四条 面试是面试者与被面试者双方通过进行面对面的观察、沟通,使面试者了解应聘者的个性特征、能力特征、求职动机等方面情况的一种人员甄选与测评技术。根据面试对象的多少,面试可分为单独面试和集体面试。
1.单独面试。
单独面试又称个人面试,指主考官与应聘者单独面谈,主考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这是一种最普遍、最基本的方式。其优点是能够提供一个面对面的机会,让面试双方较深入地交流。
2.集体面试。
集体面试是指多位应试者同时面对考官,在集体面试中,通常要求应试者做小组讨论,相互协作解决某一问题,或者让应试者轮流担任领导主持会议,发表演说等。
第五条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见表4-67)
第六条 面试的实施。
面试的实施表
第七条 面试的技巧及注意事项。
1.面试的实施技巧。
(1)发问的技巧。面试人员必须善于发问且问的问题必须恰当。同时需注意所提的问题简明、有力,提问的顺序应从易到难。
(2)学会倾听。面试人员要想办法从应聘者的谈话里,找出所需要的资料,并且善于调节应试者的情绪。
(3)学会沉默。应聘人员当问完一个问题时,应学会沉默,观察应聘者的反应,最好不要在应聘者没有开口答时,或者感觉不了解你的问题时,就解释你的问题。这时你若保持沉默,就可以观察到他对这个问题的对应能力,因为应聘者通常会补充几句,而那几句话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他最想说的。
2.面试的注意事项。
(1)面试准备工作要充分,如面试的时间应尽可能选择在面试双方都有充足时间的时候;面试场地要安静,尽量不要受到外界的干扰;面试相关工具的准备要到位等。
(2)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
(3)要尊重应试人员的人格。
(4)面试考官要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5)面试考官把控整个面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