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纳税申报
【理论要点】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税款计算、缴纳事项的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还是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点税成金】
◆纳税申报的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6)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纳税申报方式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如下纳税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
直接申报,又称“上门申报”。即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大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传统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纳税申报表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方式。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字电文申报
数字电文申报,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通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如电话、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报送纳税申报表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有关资料的申报方式。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报送书面资料。
4.其他方式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方式的纳税人,可以采用以下两种申报纳税方式。
(1)简易申报。简易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期限缴清税款,即视为已纳税申报的一种方式。
(2)简并征期。简并征期是指月纳税额较少的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可以按季度或半年合并征收税款,并在季度终了或者半年之后10日内缴纳税款的一种方式。
◆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各税种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报表等。并根据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要求,逐栏真实反映企业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