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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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是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具体分类。它是事业单位设置账户、核算经济业务的依据,也是汇总和检查事业单位资金活动及其结果的依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类别,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可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统一适用的会计科目表如下表所示。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2014)

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2)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会计科目;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3)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4)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会计科目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5)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