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插图珍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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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特村位于前面提到的那美丽的布雷克摩谷(或称布莱克莫谷)东北部的一片起伏地带当中。布雷克摩谷是一个群山环抱、幽静偏僻的地方,虽然距伦敦不过四小时路程,但它的大部分却还不曾有过旅游者或风景画家的足迹。

要认识这个谷地,最好是从周围群山的顶上对它观望——也许夏季的干旱时节是例外。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向导引路的人若漫步进入谷地的幽深之处,往往对它那弯弯曲曲、狭窄泥泞的路径产生不满。

在这一片山峦屏蔽的丰饶的乡村土地上,田地永远不黄,泉水永远不干;它的南边以一道陡峭的白垩质山岭为界,这道山岭包括汉勃顿山、巴尔贝洛、奈脱柯匋、道格伯里、海厄斯托伊和巴布唐这些冈峦。一个从沿海地带来的旅客,向着北方费劲地走过几十英里的石灰质丘陵和麦地之后,不知不觉地登上了这些峻岭之中的一个,看见了跟他刚才所经过的地方迥然不同的一片区域地图般展现在他的眼底,会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是开阔的,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如此大片的土地,使整个景色平添一种开豁无垠的特色;路径是白色的,两旁有树枝互相缠绕的低矮树篱,空气是没有颜色的。而在他前面的这个谷地里,世界像是按较小的比例较为细致地建造起来;一块块田地只是一个个围场似的,它们显得如此之小,以致从这个高度看去它们的树篱就像是一张用深绿色的线编织而成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山下的空气是懒洋洋的,而且染上了蔚蓝色,因此连这片被艺术家称为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天际则呈现最深的佛青色。耕地不多,面积有限;除开小部分例外,整个景色就是一些在这个大山谷里边的小山和小谷地,上面覆盖着茂盛、显眼的草木。这就是布雷克摩谷。

这块地方不但地形有趣,而且还有历史故事。这谷地从前叫做“白鹿御猎场”,源自国王亨利三世统治时期一个有趣的传说,讲的是亨利王有一回在打猎时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而后又放它逃生,但一个名叫托马斯·德拉·林德的人却杀死了它,国王因此重重地罚了他一笔钱。在那个时代,以及到离开现在较近的时候,这块地方一直树木茂盛。即使在如今,山坡上还存留着的古老矮栎树林和一些不规则的林带,以及那些给许多牧草地带来荫凉的空心大树,由此也可以见到当年那种状况的痕迹。

繁密的树林不复存在,然而昔日林间树下的一些风俗习惯仍然被保留着。不过,它们当中的许多都改变了形式。例如,在这个下午,五朔节(10)舞会这一风俗就以联欢聚会——或者按当地的叫法“联欢游行”——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一活动,马勒特村的年轻居民都觉得饶有趣味,虽然它的真正意义并不为这个仪式的参加者所注意。它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保留了每年一度的列队行进及跳舞的习俗,更在于参加者一律是女性。在类似马勒特村这个女子团体的一些男子团体里,这样的庆祝仪式并不少见,虽然如今正在渐渐消亡;但是在这种女子团体里(要是除开马勒特村这一个,别处也还有存留下来的话),由于女性天生的羞涩,或是由于她们的男性亲属的讥讽态度,这种仪式——此类团体的光荣和完美——已经被取消了。只有马勒特村的联欢游行仍然被保留下来,当地人用这一仪式记念刻瑞斯(11)节。这个女子团体不算是一个互济会(12),它是村里妇女们的一种对神祇表示虔敬的组织。它按期举行联欢游行已经有好几百年了,现在仍然举行这一活动。

所有站在游行队列里的人都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在这种欢乐的场合穿这样的服装是旧历通行时代(13)的遗风——那时候,快乐与五月时光两者简直就是同一回事;那时候,人们尚未养成作长远考虑的习惯,没有让这种习惯把自己丰富的感情弄得单调划一。这一天她们最初出现的时候是两人一排地在教区里列队行进。在绿色的树篱和墙上满是攀援植物的房屋正面的衬托之下,她们的身躯受到阳光照耀,便显示出理想和现实有小小的冲突——虽然队伍里的人穿的都是白色衣服,但是没有任何两件白得完全一样。它们有的近似于纯白;有的稍微带一点儿蓝色;一些年长的成员所穿的衣服(很有可能叠放在箱子里已经许多年了)则近乎死灰色,式样具有乔治时代(14)的风格。

这支队伍除了全体列队者都穿白色连衣裙这一特点之外,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一个人,无论是年长的妇女或是年轻的姑娘,右手都拿着一根剥去了皮的柳条,左手都拿着一束白花。修剥柳条和挑选花朵,这两件事情每个人都费过一番心思。

在这支队伍里,有几个中年妇女,甚至还有上了年纪的;她们饱尝人生的艰辛,头发白了、干枯了,脸上满是皱纹,却也出现在这种活泼愉快的场合,未免让人觉得怪诞,而且一定会引起人们的同情。说真的,她们历尽忧患,阅世经验丰富,也已临近该说“我毫无喜乐(15)”的年岁,也许,跟她们的年轻伙伴相比较,这些人个个都有更多的故事供人搜集和叙述。不过,在这儿,还是让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把主角的地位让给那些生命在连衣裙下快速而热烈地跳动的年轻人吧。

在队伍里年轻姑娘也确实占大多数。她们浓密的秀发在阳光下反映出各种深浅不同的金色、黑色和棕色。她们当中有的长着美丽的眼睛,有的长着漂亮的鼻子,还有人嘴巴和身段非常好看;而五官和身材都美的却少得很,如果说不是根本没有。如此毫无掩饰地置身于众目睽睽之下,显然她们便感到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不知嘴唇应该做出什么样子,脑袋应该偏向哪里,面部表情怎样才能显得自然。这一情况表明,她们不折不扣是乡村姑娘,还不习惯众人的注目。

好比她们全体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她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着各自的灵魂;某个梦想、某种情爱、某个老是喜欢想到的念头,或者至少也有某个缥缈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慢慢地归于破灭,却依然存在着,因为希望本来如此嘛。所以她们个个都很快乐,许多人兴高采烈。

她们走过滴滴纯酒店,正要离开大道经由一扇便门进入草地,突然其中一个说:

“嗨,我的天哪!瞧呀,苔丝·德比,那不是你爸爸坐着马车回家来了吗?”

队伍中一位年轻姑娘听见有人叫喊便回过头去。她长得秀丽端庄,也许并不比有些姑娘漂亮,但她那两片娇艳的表情丰富的嘴唇和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给她的整体形象增添了魅力。她的头发上扎着一条红缎带,在这白色队伍里,仅她一人有如此引人注目的装饰。此刻她回头张望,看见德比正坐在滴滴纯酒店的一辆轻便马车里顺着大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头发鬈曲、体格健壮的姑娘,外衣袖口卷到肘部以上。她是滴滴纯酒店那位快活的伙计,作为总管,她有时充当马夫和车夫。车上的德比这时候身子往后靠着,悠然自得地闭着双眼,一只手在脑袋上方摆动,正以缓慢的调子吟唱:

“我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座——大坟地;我的祖先——是武士——葬在那儿——铅棺材里!”

除了名叫苔丝的姑娘,所有参加联欢游行的人都哧哧地笑了;苔丝呢,看来是因为意识到父亲在同伴们面前丢人现眼,脸上慢慢地感到有点儿发热。

“他累了,没别的,”她赶紧说,“这是搭别人的车回家来,因为我们家的马儿今天得歇息。”

“别装糊涂了,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赶集后喝过酒了。哈哈!”

“听我说,要是你们再拿他开玩笑,我就一步也不跟你们往前走了!”苔丝喊道;她先是两颊起了红晕,后来整个脸和脖子都红了。不一会儿她的眼睛也湿润了,她低下头去,两眼望着地上。伙伴们发现她们真的让苔丝心里难受了,便不再说什么,队伍继续行进。苔丝的自尊心强,不好意思再回过头去看看她父亲这么做究竟是什么目的,如果说约翰·德比这样的举动果真有什么目的的话;于是她跟着大伙儿向四周有围篱、待会儿将在里面举行舞会的草地走去。到了那儿,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她用柳条轻轻地拍打身旁的伙伴,跟平时一样谈笑自如了。

现在这年纪的苔丝·德比只是一团感情,还没有阅世经验。尽管她上过乡村学校,说话的时候总还多少带有方言:这个地区的方言特点是,那个差不离可以用UR这一字母组合来表示的音总是被发得圆润洪亮,可以比得上人类语言中任何一个音。苔丝那两片生来就说这种方言的深红色的撅嘴唇尚未完全定型,而当她每说完一个字闭上嘴的时候,下唇总要把上唇的中部往上一挤。

从她现在的容貌仍隐约可见童年时代各个不同阶段的模样。今天她在队伍里跟伙伴们一起向前走的时候,尽管充分显示了女性的健壮和端庄,然而你从她的两颊有时还是可以看到她十二岁时的样子,从她的眼神能看到她九岁时的表情,甚至她五岁时的模样也会不时地从她嘴边流露出来。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更少有人注意到这点。极少数人,主要是一些陌生人,会在偶然经过的时候对她注目,一时被她的青春活力所深深吸引,还会思忖,不知以后能否再见到她;可是,一般情况下,对于差不多每一个人来说,苔丝只是个秀丽、标致的农村姑娘而已。

约翰·德比充满自豪感地坐在轻便马车上,由那位女车夫赶着,这会儿已不见踪影,他的声音也已经听不见了。联欢游行的参加者进入预先规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起初因为没有男伴,姑娘们便彼此对跳,后来,收工的时候就要到了,村里的男子以及别的一些闲着没事的人和过路行人聚集在场子周围,现出欲找舞伴参加跳舞的倾向。

在这些旁观者中间有三位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拿着粗手杖。他们的模样相像,年龄互相连续,让人看了几乎会以为他们大概是亲兄弟,其实的确如此。老大穿戴的是普通副牧师的白领带、圆领背心和薄边帽子;老二是个平常的大学生;第三个最年轻,单凭外貌很难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的眼神和衣着都有一种无拘无束的神气,显示他还没有找到职业之门。我们只能猜测,他也许是一个什么都想试什么都想学的学生。

这三兄弟与身旁一些人交谈,说他们正在利用圣灵降临节(16)的假期,徒步游览布雷克摩谷,路线是从东北的沙斯顿镇往西南去。

他们倚在大道旁的小门上,询问这些全都穿着白色衣服的妇女在草地上跳舞是什么意思。两个哥哥显然只想稍微停留一会儿,但是老三看见一群女孩在没有男伴的情况下跳舞似乎产生了兴趣,因此也就不急于继续往前走。他卸下背包,把它跟手杖一起放在树篱下的坡地上,推开了小门。

“你要干什么,安吉尔?”大哥问道。

“我想去跟她们一起乐一乐。我们三个都去不好吗?只玩一会儿,不会耽搁太久的。”

“不行,不行。你胡说什么呀!”大哥说。“在公共场合跟一群粗野的乡下姑娘跳舞!被人看见怎么办?快走吧,否则我们还没赶到斯托卡斯尔天就要黑了,而我们又没有比斯托卡斯尔更近的地方可以投宿。还有,既然我不嫌麻烦把《驳不可知论》这本书带来了,我们在睡觉之前还得再念完一章。”

“好吧,五分钟后我赶上你和卡思伯特。你们不要停,我保证一定赶上你们,费利克斯。”

两个哥哥不很情愿地离开弟弟继续向前走,还捎上了他的背包,以便他待会儿追赶的时候可以轻快些,安吉尔则进入了跳舞场地。

“这真是太可惜了,”当跳舞的人刚刚暂停一会儿的时候他就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殷勤地说。“你们的舞伴在哪儿,亲爱的姑娘们?”

“他们还没有收工呢,”最直率的那些女孩子当中的一个回答说。“一会儿他们就来了。现在他们还没到,你来当我们的舞伴好不好,先生?”

“当然好啊。可是我一个人,你们这么许多,怎么跳呢?”

“有你这么个舞伴总归比没有好。全是我们女的面对面跳,什么拉手啦,拥抱啦,一点儿都没有,真是太乏味了。好了,现在你仔细选人吧。”

“嘘——别这么不害臊!”一个比较怕羞的姑娘说。

小伙子受到这样的邀请,便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这些女孩,想在她们之间作一个比较,可是她们对他都是如此陌生,他比不出什么结果。于是他随手拉住一位,差不多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个姑娘的希望落了空;被选中的也不是苔丝·德比。名门世系、祖先的墓地、显赫的功绩,以及德比家的相貌,这些都还没有在苔丝的人生战斗中帮她的忙,甚至没有帮助她战胜最普通的乡下姑娘而赢得一个舞伴。诺曼血统在没有得到维多利亚王朝的财富援助时,充其量不过如此了。

那位压倒群芳的姑娘叫什么名字——不管是不是好听——反正后来一直没有人知道。不过,因为那天傍晚她第一个享受到与男伴共舞的快乐,全体在场的姑娘都羡慕她。榜样是有力量的:先前在没有外人闯入的情况下,聚集在周围观看的村里那些年轻小伙子倒并不急于进入场内,这时候却一拥而上,使得场子里迅速出现许多一男一女的对子,后来终于连相貌最平常的女性也不必充当男性舞伴了。

教堂的钟敲响时,那学生突然说他得走了——他只顾跳舞差点儿忘记必须赶上他的同伴。在离开场子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到苔丝·德比的身上;说实在的,苔丝那双大眼睛正流露出一丝怨意,似乎有点责怪对方为什么不选她作舞伴。安吉尔此刻心里也觉得遗憾:由于苔丝先前畏缩不前自己没有注意到她。带着这样的心情他离开了场子。

因为耽搁久了,他开始沿着西去的小路飞跑,不一会儿便越过谷地爬上又一个山坡。他还没有赶上两个哥哥,然而他暂时停住脚步,喘一喘气并回头望去。在这儿他能看见绿草地上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旋转,跟刚才自己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她们似乎已经完全把他忘了。

她们都忘记了他,也许只有一位是例外。这一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人群,独自在树篱旁。从她的位置安吉尔知道那就是他没能与之共舞的那位美丽的姑娘。尽管这是件小事,但他本能地感觉到,姑娘是因为被忽视而心里难受。他想,刚才要是邀请了她做自己的舞伴该有多好!他还后悔没有问她的姓名。那姑娘如此文静,她的神态如此富有情意,她穿着薄薄的白色连衣裙显得那么温柔,安吉尔觉得自己刚才做得太愚蠢了。

可是,木已成舟,无法挽回,于是他转过身子,弯下腰来快步赶路,不再去多想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