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插图珍藏本)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

五月下半月的一天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步行在从沙斯顿往家里去的路上;他的家是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谷(人们也称它作布莱克莫谷)的马勒特村。支撑着他的那两条腿摇摇晃晃;他的步态则总是使他的步子往左偏斜,难以笔直地朝前走。他偶尔轻快地点一点头,仿佛是对某种意见表示赞同,尽管他这会儿实际上并没有在思考什么问题。他的一条胳膊上挎着一只空蛋篮;他帽子上的绒毛是乱糟糟的,帽檐上那块在脱帽时拇指触摸的地方绒毛已磨耗殆尽。不一会儿他遇见一位上了年纪的牧师,这牧师骑着一匹灰马,一边赶路一边信口哼着小调。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人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应道。

步行者向前走了一两步之后站住脚转过身来。

“喂,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上一个集市日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道上相遇,我对你说‘晚安’,你跟今天一样回答说‘晚安,约翰爵士’。”

“是的,”牧师说。

“在那之前还有一次,差不多是一个月以前。”

“可能有那回事。”

“那么,你好几次这样称呼我‘约翰爵士’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只是普普通通的杰克·德比(1),一个四处跑的小贩呀。”

牧师拍马向杰克·德比靠近一些。

“这只是我一时的兴致,”他说。迟疑了一下他又说:“我之所以这么称呼你,是因为不久前我在为编撰新郡志而搜寻各家家谱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事情。我是斯塔格富特街的特林厄姆牧师,也是古物收藏者。德比,你真的不知道你就是德伯那个古老的武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伯家的始祖就是那位著名的武士佩根·德伯爵士,根据‘记功寺名册’(2),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3)’从法国诺曼底来到英国的。”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先生!”

“嗯,这是真的。把你的下巴抬起一会儿,让我把你的脸从侧面看得清楚些。没错,是德伯家的鼻子和下巴,只是欠威武了一点儿。你的祖先是帮助诺曼底的埃斯特里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位武士之一。你们家族的支派在英国这一带曾到处都有采邑;在斯蒂芬王的时代,他们的姓名出现在卷筒卷宗(4)上。在约翰王的时代,你的一位祖先十分富有,把一处采邑捐赠给了僧侣骑士团(5);在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你的祖先布赖恩应召到西敏寺去参加在那儿召开的大议事会。在奥立佛·克伦威尔任护国公的时代,你们家族衰落了一点儿,但情况并不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期,你们家族因为对君主的忠诚而被封为‘保王栎枝(6)爵士’。唉,你们家族已经有过好几代的约翰爵士(7)了,要是爵士的身份跟准男爵的身份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其实古时候爵士身份确是父子相传的——那么你现在就是约翰爵士了。”

“不会是这样的吧!”

“总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子拍拍自己的腿,下结论说,“在英国很难再找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了。”

“真是不得了,再也找不到了吗?”德比说。“可是我呢,一年又一年,老是东奔西跑,四处逛荡,就好像我跟教区里最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特林厄姆牧师,关于我的这个新情况,传到外面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牧师告诉德比说,据他所知,这件事已是湮没无闻,很难说还有谁知道了。他自己对此事的调查是在上一个春季的某一天开始的;那时候,他正致力于探索德伯家的兴衰过程,恰好注意到德比写在自己大车上的姓名,于是进一步对他的父亲和祖父作了一些查考,直到对这个问题不再有疑问为止。

“起初我决定不要拿这么一个没有用处的消息来打扰你,”他说。“可是,有的时候我们的理智控制不住我们强烈的冲动。我原以为你也许对这个情况是一直有所了解的。”

“嗯,没错,我曾经有一两次听人说过,我们家在搬来布雷克摩谷之前有过好日子。但是对这话我并不留意,认为那不过是说我们从前曾养过两匹马,现在只有一匹了。我家里倒是有一柄古银匙,还有一方雕刻精细的古印,可是,老天爷啊,汤匙和印算得了什么呢?想想吧,我跟高贵的德伯家族向来就是亲属。据说我的曾祖父心里藏有秘密,不愿谈论他是从哪里到这儿来的。哦,牧师,我想冒昧问一句,现在我们家的人在哪儿生火煮饭?我是说,我们德伯家族的人现在住在哪里?”

“你们家的人哪儿也不在了。要说作为郡内一个家族这么一个整体,你们已经灭绝了。”

“那太糟糕了。”

“是的——也就是那些好说谎的家谱上记载的所谓男系灭绝——也就是说,衰败了——没落了。”

“那么我们的人埋在哪里呢?”

“在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里有一排排你们的墓穴,顶上覆盖着波倍克石(8)的墓碑上刻有肖像。”

“我们家的宅第和庄园呢?”

“你们没有宅第和庄园了。”

“哦?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虽然如我刚才所说,你们家曾经有过许多地产,因为你们家族有很多很多支派。在这个郡里,从前你们家在金斯庇有一处府邸,在谢顿有一处,在米尔滂有一处,在勒尔斯台有一处,在韦尔布里奇也有一处。”

“那么我们这个家族会不会再次兴盛?”

“呃——这我可说不上来。”

“先生,我该怎么做才好呢?”德比停了一会儿问道。

“哦,没什么可做的,没什么可做的;你只有想想‘大英雄何竟死亡’(9)这句话,让自己得到一些安慰。这个事实只是对一些地方史和家系研究者有点儿意义,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这个郡里还有好几个现在住小屋的人家,从前差不多跟你们家一样显赫呢。再见吧。”

“可是,特林厄姆牧师,你我既有这样的缘分,那你就回来跟我一起喝一夸脱啤酒吧。滴滴纯酒店有好酒供应,尽管当然还比不上露粒芬酒店的。”

“不,谢谢你,今天晚上不喝了,德比。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说完牧师拍马离去,同时心里怀疑,自己把这么一件事情告诉德比从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是否不够谨慎。

牧师离去之后,德比沉思着向前走了几步,随后在路边长着花草的斜坡上坐了下来,把鸡蛋篮子放在跟前。不一会儿,远处出现一个少年,正朝这儿走来,他所走的方向跟德比刚才的方向一致。德比见了,高举起一只手,这少年便加快步子走上前来。

“小家伙,把这篮子拿起来!我要你替我做件事情。”

这瘦削的少年皱起了眉头。“你是什么人哪,约翰·德比,居然要差使我,还叫我‘小家伙’?你认识我,我也认识你!”

“你认识我?你认识我?这里头有个秘密——这里头有个秘密!现在听我的吩咐,把我交待你的事情去办好。嗯,弗雷德,我看把这个秘密告诉你也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望族的后代。这是我今天下午刚刚知道的,今天下午。”这样宣布了以后,本来是坐着的德比往后躺去,伸开手脚舒服地仰卧在斜坡上的雏菊丛中。

这少年站在德比跟前,从头到脚地打量他。

“约翰·德伯爵士——这才是我,”躺在地上的人接着又说。“也就是说如果爵士跟准男爵是一样的话——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嘛。我的这事情全都记在书上呢。小家伙,你知不知道格林山下的金斯庇那个地方?”

“知道。我去过那里的格林山集市。”

“嗯,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不是一个城市,我说的那个地方不是一个城市;至少我去的时候那地方不是一个城市。它只是很小很差劲的那么一个鬼地方。”

“你不要管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了,小家伙,这不是我们现在要谈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在那个教区的教堂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都穿着带宝石饰物的锁子铠甲,装在很重很重的铅的大棺材里。在整个南韦塞克斯这块地方,没有哪一个家族墓群里的祖先比得上我家祖先那样气派那样高贵。”

“哦?”

“现在你拿这篮子到马勒特村去。到了滴滴纯酒店以后,叫他们立刻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还要告诉他们,该用一个小瓶子装一点儿朗姆酒放在车里,记在我的账上好了。这件事办完以后你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叫我老婆把要洗的衣服撂到一边,因为她不用再洗了,叫她在家里等着我,我有事情要告诉她。”

见这少年半信半疑地站着没动,德比便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先令;长时间以来他一直只有不多几个先令。

“这是给你的报酬,孩子。”

这一来少年对眼前的情况改变了看法。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什么别的事情我可以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时我想吃——呃——煎羊杂碎,假如他们能弄到的话;要是没有,就吃香肠;如果香肠也没有,那么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这孩子拿起篮子正要出发,忽然从村子那边传来铜管乐声。

“那是怎么回事?”德比说。“不是为了我吧?”

“那是妇女们在搞联欢游行,约翰爵士。嗨,你的女儿也在她们当中呢。”

“一点儿不错——我光想着大事把这给忘了!好吧,现在你去马勒特村,让他们派车来,也许我要坐车去视察她们的聚会呢。”

这孩子转身离去,德比在夕阳中躺在芳草和雏菊上等待着。好长一段时间那条道上再没有人经过。在这青山围绕的环境里,那依稀可辨的铜管乐声是唯一能够听见的表明有人类在活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