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企业法概述
2.1.1 企业概述
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有如下特征: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体现了社会经济特性和社会组织特性。其经济特性是指企业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经济活动,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其组织特性是指企业由多人组成,有自己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工作程序。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交换、服务等,是以满足社会需求、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企业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单独计算成本费用,以收抵支,自负盈亏。
3)企业必须依法设立。目前我国对各类企业的设立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成立,并取得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设立条件和程序因所依据的法律不同而有差别。设立企业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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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可以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依据我国法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且地位平等。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2.企业的分类
(1)按照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划分
按照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这是最基本、最典型的分类。西方发达国家大都采用这种标准划分企业类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国法律也采用这一标准划分企业。
(2)按照企业是否取得法人资格划分
按照企业是否取得法人资格,企业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符合法人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法人企业。公司是企业法人,因此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企业。不符合法人条件、不能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是非法人企业。
我国不符合法人条件的中外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也都是非法人企业。
(3)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划分
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的不同,企业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所有制性质曾经是我国划分企业法律形式的主要标准。
2.1.2 企业法
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其内外部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法律法规。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经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2004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对其进行了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公司法修订案,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属于企业法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企业法四个部分。本章只涉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