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突然之间风停了
十年前就该说出口的忏悔,却因为懦弱一再逃避,此刻终于可以在泪水里倾吐。
做错事的人,一度想走向深渊,甚至化身为魔,所以扔掉了自己内心的光。
然而,她一直在等他。
突然之间风停了
1.
火车轮子摩擦着铁轨的声音,像苍老的流浪歌手在坏掉的路灯下固执地唱着的老歌。
窗外闪过一片片绿毯子般的田,还有远处的山和铁轨边的树。
春天的树很漂亮,不管活了多少年轮,只要生命还在,到了春天都会变得年轻可爱。
车厢里的座位并没有坐满,不是出行的假日,空气也变得无所谓的悠闲。
提着一篮子鸡蛋的女人、背着孩子的婆婆、搂在一起看漫画的学生、神色严肃的乘警,在我的眼前交错闪过,像是不同人生的唯一默片。
我把连帽衫上的帽子拉起来,身子往椅背上缩了缩,手插回口袋里时,却不小心碰着了口袋里的一样东西,指尖上传来些许冰凉的触感。
不用拿出来,我也知道,那是一个玻璃瓶子,很小,只有成人的一节拇指大小,瓶口有软木塞,普通人的眼睛看去,瓶内必然空无一物,这令它好像小孩子的玩具。
但它不是玩具。
在我和米浆共同居住的蜗牛小镇的家里,有一间房就挂满了这样的小瓶。
它们被丝线所缚,从房顶上垂下来,每个瓶子里都有着一颗小小的石子,每颗石子的颜色都不同,散发着似乎可以流动的光芒。于是,那间房也像是被千万个萤火虫照亮般,充满了梦幻色彩。
但有一点,如果是普通人进入那个房间,却只会看见无数个普通的小瓶悬挂于室而已,大概只是觉得奇怪,猜测主人定是个怪人。
因为,那些石子,是只有我和米浆能看见的。
我们都不是普通的人。
我们都拥有一双特殊的眼睛。
米浆说,我们叫时间旅行者。
我把口袋里的那个小瓶子掏出来,对着窗外看了看,里面的橙色石子在光线照拂下似乎微微透明起来,像是一种糖。
眼角的余光扫到远处缓缓推来的餐车,原本懒散的精神顿时一振,我迅速收好瓶子坐直了身体。
“两盒!”我朝推餐车的列车员喊道。
列车员面上一闪而逝的诧异没有逃过我的观察,但这不重要,我现在只想享受一顿饱餐。
但是不久后我就感到了沮丧——饭粒很硬,肉像石头,青菜发出了难闻的气味。
而我居然对这样的食物,点了两盒。
“喂,想要一只鸡腿吗?”
高高的座椅后面,突然垂落一大把头发,栗色的鬈发带着苹果的香气一掠而过。
是一个陌生的少女。
她趴在椅背上,笑嘻嘻地看着我,手里举着一只金灿灿的、冒着香气的鸡腿。
“这条线路上的饭菜出了名的难吃,我们出行一般都自备干粮,一看你就不是本地人。”她奚落道。
我从善如流地点头,于是得到了那只友好的鸡腿,它的美味弥补了这段旅途最初的小小遗憾。
“我叫美啦,我和姐姐花眠去邻镇看同学回来,你是去鹤息吗?”
“我叫小莫,谢谢你的鸡腿。我是去鹤息。”
“哦?”美啦圆圆的眼睛灵活地转动了几下,长长的睫毛扑闪如蝴蝶,“让我猜猜,你是去鹤息访友?”
访友?
我在心里回味了一下这个词,不知该如何作答,我原本就是一个少言的人。
“嗯。”
并没有友可访,但是,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去办。
火车穿过高山与高山之间的平地,鸣起一声长笛。
“快走!美啦!到了!”
一直没有出声、坐在她身旁低着头的黑发女孩突然站起身来,像一阵风一样提起脚边的一个行李箱,冲过了他们的身边,顺手抓住了美啦的胳膊。
小莫只来得及听见她远去的模糊的抱怨声和美啦不满的大叫声,火车便真的进站了。
鹤息镇。
曾经有鹤栖息的小镇。
我站在出站口,抬头看了看湛蓝天空里汇成丝线的流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
终于到了,这个米浆在信里叮嘱一定要来的地方。
我的手习惯性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顺势滑进了口袋里,忽然,我感觉到有什么不对。
我立刻放下自己的包低头仔细寻找。
那个小瓶子不见了。
我有千万个小瓶子,但对于此行的我来说,这却是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它是米浆给我的任务。
我苦恼地皱起眉头,眼前突然出现了那个叫花眠的女孩冲过我身边时的情形。
那时,好像有柔软的触感掠过了我的手背。
而她的眼神,看似无意却颇有内容。
“她为什么要拿走这个瓶子?”我迷惑了。
2.
小镇的东面有山,山坡上常年开满淡粉色的花朵,暗紫或墨绿的叶片下隐藏着细小而锐利的刺,风吹过才会隐隐显露出来。
镇子里一共有四条大路,还有很多幽深的小巷,阳光出来的时候,会分出很多长长的手臂,抚摸着小巷里的每一条青石板路,而风穿过这些小巷时,有时会发出轻轻的、如同口哨一样的声音。
很多年轻的人,都去了更大的城市,小镇显得格外安静,唯一的一所学校里,课间学生们嬉笑的声音,是不多的活力。
但是也有例外,竟然也有对这古老安静的小镇充满兴趣、从远方而来的年轻人。
比如我。
我边走边看,走走停停。
镇上有一家面包店、一家烤饼店、一个挂着红色幡旗的面摊、一个香气扑鼻的包子铺。
肚子已经填满,手里还剩一个大包子,我突然开始有点想念糊糊这个吃货鸟了,如果有它在,别说一个包子,大概两个它也能吃得下。
耳边顺着风传来各种各样的闲言碎语。
“阿念家的美啦越长越漂亮了。”
“漂亮有什么用,又不是亲生的,帮人家带孩子,怠慢了自己的孩子。”
烤饼店大娘在和人闲聊。
“唐家宅子还没有人住啊?这宅子啊,空久了就成精了,我总觉得路过都凉飕飕的。”
“没听说吗?那件事……本来就不祥得很。”
仿佛提到什么禁忌的东西,声音迅速变低。
“您家的峰可真是个好孩子啊。”
得到了夸赞,提着菜篮的奶奶长满皱纹的脸笑成了一朵菊花。
“小森!你死到哪里去了?你这个死孩子!”
女人尖厉刻薄的声音伴随着不远处校园里的下课铃声一起,穿过了整条街巷。
此起彼伏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其实都只是一些细微的片断。
是钻来钻去的风,把这些细碎的声音,变成了世间的歌。
我突然觉得,这个叫鹤息的小镇,变得生动有趣。在这里,发生着许多人的故事,就像人世间的其他地方一样,上演着永不停歇起起落落的悲欢离合。
小镇的中心,有着唯一的一座小公园。公园里有个小小的人工湖。
穿过公园,就能够到达镇子另一头的唯一一家客栈。
我走过湖边的时候,感觉到头一天下过雨的草地上,还浮着一层薄薄的水汽,而湖面上吹来的风,在空气里卷起有些生涩的气息。
听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有鹤来喝水,那鹤后来化为神明,给予人们庇佑,于是,人们便把这里,建成了公园。
但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了鹤的踪影。
我忽然看见湖边有一个小小的孩子,他头上戴着一顶柳条编的小帽子,身上穿着一件显得和小小的身材极不相衬的大衣服,那衣服有些可笑地挂在他的身上晃动着,沾满了泥的脚在潮湿的草地上跳来跳去,嘴里正咿咿呀呀地哼着什么。
忽然抬头间看见我,他似乎吓了一跳,脏兮兮的小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但显得一双大眼睛更加黑亮了。
“你好,我叫小莫,我们一起来打弹珠吗?”
我弯下腰邀请他。
像接近一只对人类充满了警惕的敏感的猫儿,我尽可能地让自己的笑容再柔软一点,以免惊走了他,这看起来有效。
孩子渐渐放松下来,尤其看到我手里露出的几颗彩色弹珠时,他的面上明显露出了一丝欣喜的光彩:“我叫小森……大哥哥,你要和我一起玩吗?”
弹珠跳跃起来,在微弱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是好看。
我的手指在交错间掠过了小森的掌心,他心里那些无力隐藏的信息呼啸而来。
小森五岁了,在还没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失去了母亲,父亲找了继母,他在继母的怒吼声中不知所措地长大,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个小湖边,因为只有在这里,他不必担心突如其来的打骂。
多么平常的故事,而我既不是拯救者,也不是安慰者,我又为什么要停下脚步?
我认真地和小森打着弹珠,看着他开怀的笑容,我想,我也许是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一点点在更加久远的从前,蜷缩在西饼屋角落里的那个小小的自己的影子吧。
多么地想要活下去,又多么地害怕不能活下去。
对于这样卑微而可怜的小生命,也许短短时间的陪伴,就能够获得一点能量,让他在这寒冷的世界里,支撑更久一点吧。
中午的时候,天上的乌云越来越多,周围的声音也开始变得混浊不清,人与人的对话,都像隔了一个虚空的镜面,闷闷的。
好像又要下雨了。
远处有女人呼喊小森回家吃饭的声音,隐隐含着不耐烦的情绪,似乎不久前在哪里听过。
小森惊跳起来,大声地回应着,像一种本能。
那一刻,他脸上的笑容消失无踪,他一刻也不敢耽误地往呼声发出的方向跑,跑了几步,终于还是恋恋不舍地回过头,鼓足了勇气问我:“大哥哥,你还会来陪我玩吗?”
我不忍拒绝地点点头,看着他带着满足的表情跑远。
经过这一耽搁,寻找那个丢失的玻璃瓶子的事,又置后了些。
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在出人意料的时候出现转机,就在天空里的雨点像晶莹的珠子一样砸下来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身后传来有些熟悉的声音:“小莫!”
一只纤细的手不知道从哪里伸过来,拉住了我的袖子,带起一阵清新的风,我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手的主人,忽然笑了起来。
“喂,你怎么在这里?”美啦笑嘻嘻地甩着长发上的水珠问我。
她拉着我躲进了公园里的一处小凉亭,暂时躲过了雨水的倾袭,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在她这里得到线索。
“我是……”我还未答完,美啦的背包里忽然滚出来一样东西。
小小的玻璃瓶子,很小,只有成人的一节拇指大小,瓶口有软木塞,瓶内有着橙色的小石子,发出温润的光。
正是我遗失的东西。
我伸手去捡拾,刚才还笑容甜美的美啦突然面色大变,劈手从我手指间夺过了那个瓶子,疯了一般猛地将它掷到地上,脆弱的瓶子瞬间碎裂。
我想,我的表情大概在那一瞬间变得有些严肃吓人。
有些事情,不是可以任性的游戏。
“我不想解释!我什么都不想解释!”她冲我尖声嚷道,然后一甩背包,就冲进了雨幕里,裙摆上瞬间水渍四溅,而她已经渐渐跑远。
我张了张嘴,来不及叫住她,最后只能苦笑一声,赶快蹲下身来,伸出右手,在那堆玻璃碎片里,拾起了那颗橙色的石子,它的光已经在隐隐暗淡。
我飞快地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空瓶子,将那颗石子放入,然后凝神聚念,将力量汇于右手食指,心里默念出烂熟于心的咒语,看着指尖顺利地长出透明的丝线,一圈圈将瓶口封印,再拿出软木塞将它塞上。
做完这一切,我只感觉到全身皮肤灼热,而淋湿的衣物贴在身上,风一吹,竟然让我感觉到了一些凉意。
此刻人迹罕至的公园,雨若珠玉,反增静谧,悄悄把每一秒时间,每一次脚步,都拉得很长很长。
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回想刚才发生的事,虽然不明白美啦到底是怎么了,但是至少我寻回了这颗重要的光。
瓶子里那种会发光的石头,名字就叫光。
雨渐渐停歇了,我向着客栈的方向走去。
3.
小雨后的街道,透着一种湿漉漉的气息,有些清新,也有些迷离。
安静的空气让内心的寂寥一圈圈扩散,无声又温柔。
窗台上的插着花的玻璃瓶刚刚换过水,从河边剪来的野菊开得蓬勃,细碎的白瓣,像冬天初落的雪。
这个小小的客栈,不知道为什么,给我第一眼的感觉,便是淡淡的寂寞。
“这么年轻就开始独自旅行吗?那真是很厉害呢。”
栗色长发松松地绾在脑后,几缕碎发自由地落在回过头来的白皙侧面上,显出一种温柔的弧度来,她轻声对我说。
阿念客栈的老板娘阿念,曾是镇上有名的美人。
我在她的身后,一边应答,一边上到二楼去,木制的楼梯在脚下发出轻微的响动。
楼梯上有些昏暗,于是阿念身上那圈淡淡的光在我眼里便越加明亮起来。
她是一个没有失去自己的光的人。
没有失去光的灵魂,都是温柔而坚强的灵魂。
或许是回头和我攀谈,走在前方引路的阿念,竟然在上到最后一级台阶时踏空,身子一斜发出了低呼。
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拦,幸好她已经抓住扶手稳住了身形。
但那一瞬间,我的右手已经擦过了她的手心。
她心里的记忆瞬间如同一本书,向我徐徐翻开。
她心里的光,住着一个她深爱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养女美啦的爸爸,是一个城里来的律师。
十年前,阿念还年轻,远嫁鹤息,生下了女儿花眠。可是未曾料想所嫁非人,她嫁的男人在婚后变成了凶徒,对她和女儿非打即骂。
花眠五岁那年,阿念终于收集了家暴证据提出离婚,但那凶徒却对她穷追不舍,百般威胁,就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候,家乡的朋友介绍了一个有名望的律师前来帮助她,那就是美啦的爸爸。
他是不婚主义者,美啦是他从孤儿院收养的孩子。
可是遇见阿念,他动摇了他的主张,离婚官司打完后,他们相爱了,并决定在一起。
可是,就在律师先生带着美啦前来鹤息的那一天,在路上,被埋伏的阿念的凶徒前夫一刀刺中了心脏。
从此,凶徒伏法,而阿念带着花眠和美啦守着这份寂寞又凄美的回忆,在鹤息继续生活。
所以,这小小的楼里,才会充满了寂寞又温柔的气息吧。
因为阿念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寂寞又温柔的人啊。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我居然在阿念的记忆里,读到了火车上遇见的那两姐妹。
也似乎依稀明白了她们性格上的小小怪异。
但更多的秘密,还在她们自己的心里。
“二楼这边,是我和女儿们的房间。”阿念指着西边的房间轻声对我说,“白天我一般都会在一楼,有事情随时叫我。”
“又有新客人住店了吗?”一个高大的满面胡须的男人从东边的一间房门内探出头来,大声招呼道。
他的脸上还有着午睡后的痕迹,笑容却是和善,他主动向我点了一下头:“我是这里的常客,老板娘不在时有事也可以问我。”
我点头答应,回以友好,目光却不由得落在了对面的一间紧锁的房门上。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房间里好像隐隐有什么东西,让我觉得不安。
难道这看似平静的小客栈里,也隐藏着什么秘密?
细长的铜色钥匙穿过锁孔,轻轻扭一下,就给出灵活的回应。
门推开,房间里整洁清爽,略为潮热。
阿念抱歉地走上前打开窗,向我解释因为下雨,刚才关闭了窗户。
窗户一推开,清新的空气像水一样流进来,像是有生命的透明微末,小小的房间顿时充满了雨后的味道。
我却有些神思不定,仍然惦记着刚才在对面那间紧闭的房门口感觉到的异样。
“那间房是不是也住着客人?”
我指了指那扇门小声问阿念。
我注意到阿念明显怔了一下,目光里出现了一丝犹豫和不安。
“是的。”她回答我,“住着一位曾先生,他不常出门。”
我想,这位神秘的曾先生,大概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傍晚的时候,阳光竟然又穿过薄薄的雨云露了一下脸。
小小的院子里,樱桃树和苹果树并肩而立。
苹果树上挂了青色的果子,沾着不久前的雨珠,在一线微弱的阳光下,也闪出虹色的光来。
空气里仿佛有着一层淡淡的水雾上升,也可能是我的幻觉。
门廊处,传来美啦清脆的声音。
“我回来啦!”
她的身后,跟着依然安静的花眠。
她们俩看见我,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我朝她们挥挥手。
“我们又见面了。”
深夜的小巷,比白天更加安静,偶尔一两声的虫鸣,也似乎拖长了嗓子的细软无力。
起风了,温柔的风拂动巨大榕树的层叠树片发出响动,悠然悦耳宛若涛声。
有人说,鹤息的风,像爱人的心,恋恋不舍,缠绵不休。
唯一的一盏路灯不知何时坏掉了,时而隐入云层的月亮,让小巷陷入深深的暗。
这个世界听说已经很少有这样的暗,即使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听说远方的城市里也会亮起无数盏耀眼的灯。
有明亮的光,所以似乎忘记了冷,人们夜夜笙歌,透支着快乐。
我走在小巷里,口袋里用手握着的小瓶,里面一团小小的温暖的光照亮了眼前的路。
事实上,我从来不怕黑,因为自我有记忆起,我的眼睛,便总能在黑暗中,看见他人所不能看见的那些星星点点的光。
它们有时住在人们的心里,有时被主人抛弃在路边,渐渐变成普通的石头。
人们用来形容一个美好的人,常常会说:他好像在发光。
其实,他们说的光,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只是普通人的眼睛看不见。
每个人的身体里,从出生开始,都藏有一颗自己看不到的意念石子,它主宰着人生的快乐与幸福感,时间旅行者们称它为光。
光会因为主人的心的动摇,而被主人丢弃,失去了这颗石子的人,会变成一个无论得到多少,都找不回快乐的人。
而一直保持着初心的人,则会到肉体消失的那一天,光才一起消失在世间。
我和米浆的眼睛,是世间极少能够看得到这些光存在的眼睛,拥有这样的眼睛的人,便统称为时间旅行者。
通过特定的咒语和仪式,被主人放弃的光能够在短时间内被时间旅行者以时间瓶子封印,得到保存,米浆教会我的能力便是这个。
她告诉我,很多人失去了他们的光,不过是一念之差,而在他们悔悟的时候,将保存好的光还回他们体内,给他们一个重生的机会,是我们要做的事情。
而如果那些光被自己的主人放弃的时候,并没有遇见我们在旁边,这个人便会很不幸地永远变成一个或邪恶或消沉或阴郁不满或疾病缠身的人。
米浆说,虽然我们力量微薄,然而世上一定还有其他的时间旅行者也在做着同样的善事,这世间多一点不曾消失的光,便会多一点温暖和快乐,于是,我选择相信她。
我捏了捏右手心里的那个时间瓶子,这里面的那颗光,便是我此行的目的。
不知何时从浓黑的夜色里飞来白翎长尾鸟,轻轻鸣叫了一声,停在了我的肩头,尖利的红色钩爪抓住我的衣服。
“糊糊,你来了。”
我高兴地和它打招呼。
这是米浆养的地图鸟糊糊,能够飞遍四海而不迷路,一旦认定哪里是家,便是千山万水也能准确返回。
它曾经和我们一起住在蜗牛小镇的家里,而米浆失踪后,它便跟在我的身旁。
“还是没有找到米浆吗?”我不死心地问。
糊糊又低鸣了一声,垂下头来。
我叹了一口气,抬头间,发现已经到了巷子的尽头。
尽头是一处古老的大宅,高高的围墙色已斑驳,铁门上落的大锁锈迹斑斑,应是多少年前的大户祖屋。
此刻却已经很久无人居住。
只有墙内高大的树木依然生机勃勃,不甘寂寞地将饱满的枝头伸过墙头,形成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
我站住了。
在看见那景象的一瞬间,我已然明白米浆为什么捎信让我来这里,并给我带来了这个时间瓶子。
月亮仿佛较了劲一般,躲到了最大最厚的那朵云里,怎么也不出来。
明明是漆黑一片的世界,围墙、树叶、小巷、房屋,都像黑色的剪纸,影影绰绰。
但是没有人知道,我的眼睛,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
野蔷薇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一身白裙的少女坐在墙头伸出的树冠上,她整个人都融化在一团柔和的白光里,像是看不清的梦。但她的表情只要有人看上一眼,就能明白什么是悲伤。
她是真实存在着的一个灵魂,脱离了肉身依然不死不灭地存在着的一个特殊灵魂。
这种现象,很少在世间出现,除非出现了某种异常。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少女的灵魂,被困在这棵大树上,已经很久很久,也许已经超过十年,而令她周身发出白光的,恐怕正是我所熟悉的东西。
看到我向她招手,她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我竟然看见了她。
有些细碎的光芒从她应该是脸部的位置掉落下来。
想来,应是悲伤的眼泪。
4.
白裙少女默默地垂下头,她的面容像隔着一层水雾,影影绰绰,怎么都看不清楚。但是她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让人强烈地感觉到她想表达什么。
她看着自己宛若晨雾的身体里,淡淡的白色光芒。
正是那光芒,令她伏在树冠,却依然显露出她的轮廓形状,像精灵,也像仙子。
“你无法说话,但却真实地存在着,因为你的光没有和你的肉身一起消失,它保护着你,令你继续存在,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能被困在这里。”
我忍不住自言自语,这种情形,在我的旅行时间里,还是第一次得见。
记得米浆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情绪,强烈到可以改变自然现象的规律,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树上的少女,又会是哪种呢?
少女似乎张开了嘴,在对我说什么。
我仔细辨识了一下她的口型,她是在问:你是谁?
我把右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缓缓摊开了掌心。
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正躺在中间,瓶子里的石头发出淡淡的、清冷的光,映出了我的掌心上,一片干净与空白。
没有掌纹的我,是不是命运安排的特殊棋子?
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仰起头来,将那个瓶子伸向她,让她能清楚地看到。
“这是不久前,你交给一个叫米浆的人的东西吧?”
我看到树顶的那团人形光影猛烈震动了一下。
“我叫小莫,我是受米浆委托,前来帮助你的。”
这个瓶子,正是之前花眠姐妹偷走的那个。
这又是一件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
瓶子里的光,是另一个人的,并不属于树上的少女。
她通过什么渠道得到它,又怎样令它得以保存?她无法回答,使真相变成了一个谜题。
但米浆那么聪明,想必她已经弄懂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在信中告诉我,找到这个树上的少女灵魂后,当着她的面,替她解读这颗光里的内容。
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与任务。
然而,这却令我更加担忧。
因为我知道,米浆近年来身体越来越差,她解读和收集光,都是以消耗自己的生命精力为代价的,这也许也是她终于离开了蜗牛小镇,不愿意再和我见面的原因。
我猜她应该很虚弱了,虚弱到竟然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来解读这颗光。
只能捎信让我前来。
可是,她现在在哪里呢?她还能坚持到我们重新遇见吗?
我按捺住心里的悲伤与无奈,在树下盘腿坐下,扬起嘴角给了树上的少女一个安慰的微笑,然后开始凝神。
如果光还存在于人体内,我解读它们只需要接触到手上的皮肤一瞬间就能完成。但如果光已经离开了原来的身体,被时间瓶子封印,重新解读它却是一件需要万分小心的事。
因为一不小心,它就会消失,造成悔恨。
所以,我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地凝视着瓶子,集中我的意念,引导着体内某种力量,同时默念着解除的咒语。
几秒过后,我抬起的右手食指上,有着不可见的力量流出,我将手指在瓶身滑动游走,转眼间,瓶口所缚的细密透明丝线纷纷脱离。
小小的软木塞被打开,发着光的石子滚落出来,躺在我的手心。
我轻轻舒了一口气,再次把左手掌覆在那颗石子上,闭上了眼睛。
双手掌心里覆住的石子发出比平时更加强烈的光芒,空气里有什么东西流过去了,但睁开眼睛的人,分明什么也没有看到。
时间并不久,只有短暂的几秒,光渐渐恢复柔和。
就像一场来不及确认就清醒的梦,让人几乎疑心它是否曾经发生过。
我慢慢睁开了眼睛。
真正的解读,其实只需一瞬。
每一颗光里,都藏着一整个故事,对我来说,无论读到的记忆是怎样,我都只不过是一个观看者和阅读者,而不是参与者。
但我必须承认,在这个过程里,我总被感染着,收获着欢喜和悲伤,希望与绝望。
有时候我觉得,对光的解读,就是一场对人心的解读,像是从繁花千树的春,走到白雪皑皑的冬。
重复的治愈与迷茫,会增加内心的不安,也会带来希望。
“这颗光的主人,想找到一个叫铃铛的姑娘。”
我想用尽可能精确的语言来描述我所了解到的内容,虽然有些没有把握。
“十年前,光的主人经历了一些事情,他觉得对不起铃铛,那种内疚与痛苦大到他甚至放弃了自我。整颗光里,都装着他满满的对不起。”
对不起。
这一句多么简单的话,可是,光的主人却没能说出口,也许是没有机会说出口。
他因此最终丢弃了他所有的快乐与希望。
有些我们以为不够好的东西,往往在失去后才觉得那真是非常美好。
而我们曾经以为,时间过去就会好起来的事情,最后也可能并没有变好。
而我不知道的是,就在我为树上的少女解读光的时候,在阿念客栈里,9号房的曾先生正冲进卫生间,右手神经质地按向墙上的电灯按钮,灯却没有亮,似乎是停电了。
顾不得抬头,他狼狈地抱着马桶剧烈地呕吐起来。
不知道吐了多久,黑暗中,他头晕目眩地跌坐在地,眼前却猛然一片白光,来电了。
他捂着胃艰难地试图站起来。
很多很多近乎黑色的血块,沾在惨白的马桶瓷面上,像击中心脏的叹号。
他呆呆地看着那些血迹,似乎有些不相信那是从自己身体里吐出来的不幸。
但是慢慢地,那些纵情声色的夜晚,那些像火焰一般的烈酒像水一样流进喉咙进入胃里的感觉,那些看着东方的天亮起来才能昏昏入睡的清晨,都像潮湿泥泞的土地上蠕动着钻出来的小虫,一点点抬起了头来,提醒着他已经千疮百孔的记忆。
他终于无声地苦笑了起来。
按一下冲水按钮,旋转的水流卷着血沫飞快地消失。
他站起来,有些眩晕。
他的嘴里,痛苦地低喊着一个名字:“铃铛……”
早晨,阿念把木质的窗子一一打开,阳光跳跃着呼啸着涌进来,很是耀眼。空气里的微尘粒子在飘浮动荡,窗台上绿植的叶子发出半透明的光晕,仿佛能闻见脉络里汁液的清香。
阿念微笑着在素色的格子围裙上擦了擦手,围裙上留下了一小片不易察觉的水渍。
靠窗的小桌上,美啦和花眠一边吃面,一边谈论着昨晚看的歌星演唱会。
很大的瓷碗,白而温润,并不刺眼,大片的褐色牛肉发出香气,竹筷挑起的奶黄色面线在阳光下充满诱惑,光是看到,就忍不住吞咽。
当我打着哈欠从楼梯上下来时,就看到这样一幕暖心的景象。
“小莫,今天有好吃的阿念牌牛肉面!”一扭头看到我,美啦立刻叽叽喳喳地大叫起来。
花眠一如往常般低头不语。
阿念笑着从身后端出一个大碗,放在离美啦花眠很近的一张桌上。
“小莫,试试我的手艺吧。”阿念温柔地说。
牛肉面溢出的浓香在满是阳光的空间里任意飘散,勾起了人无限的食欲。
我一边笑着道谢,一边走到桌边坐下拿起竹筷。
大片经过秘制的牛肉碰撞着唇齿,无数个小小味蕾仿佛跳起了舞蹈,滑爽的面线溜进喉咙,暖着已经很久不曾得到过安慰的肠胃。
最好的食物带给人的感受应该不仅是好吃,还有满足。
“是不是很棒?”像在火车上遇见时一样,美啦趴在椅背上,笑嘻嘻地看着我的吃相问道。
“嗯。”含糊地应了一声,我没有抬头。
“是不是你吃过的世界上最好吃的牛肉面?”美啦不依不饶地追问。
花眠敏感地回过头来,看了我们一眼。
我想起了从阿念的心里读到的她们的故事。
美啦是曾经被律师先生收养的孤儿,而花眠的亲生父亲杀死了美啦的养父。
因为这样的因缘际会,她们现在变成了同在阿念庇护下成长的姐妹。但很显然,她们俩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
美啦外向、开朗、爱交朋友,表面阳光实则敏感带刺,情绪起伏大。
花眠忧郁、沉默、满怀心事,有着厚厚的保护壳,使人无法一眼看出她的想法。
“嗯。阿念如果开一家牛肉面馆,一定会超火爆吧。”我抬起头来回答美啦。
我并不是很想正面回答美啦的这个问题,因为,她这句无意的问话,让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虽然它已经模模糊糊,但却固执地占据了我心里的一个角落,好像即使模糊,也永远不会消失。
那年我在温暖的小屋里醒来,记忆仍然停留在被冰雪掩埋的恐惧与绝望里,而下一秒,穿着红衣的小姑娘像一团燃烧的火,闯进了我的视线。
她是米浆,比我大四岁,但是已经独自生活,是她救了我,把我捡回了她的小屋。
从此,我就这样远离了原来的生活,乌塔西饼屋令人憎恶的小莫,宛若新生般成为了蜗牛小镇爱晒太阳的小莫。
而当我醒来的时候,米浆什么也没有多说,只是给我端来了一碗面。
一碗她自己下的牛肉面。
她坐在对面的书桌上笑嘻嘻地看着我吃,这样冷的天气,她裙子下的两条小腿却自由地晃来晃去,长长的头发编成了辫子,随着她的动作在背后轻摇。
那碗面温暖了我在冰雪地里冻僵的身体和心脏,给了我重新活下去的力量与勇气。
“小莫,以后和我一起生活吧,你不是恶魔,你是和我一样的时间旅行者,你拥有特殊的能力。”
“刀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窗子打开会有清新的空气,也会有讨厌的苍蝇。只要你想成为一个好人,就一定能帮助很多人。”
我吃面的时候,那时同样也只能算是一个孩子的米浆细声细气地对我说。
那碗面过后,我便开始了新的人生旅行。我想,那才是我吃过的世界上最好吃的牛肉面。
所以,我不能正面回答美啦的问题,这是我的秘密。
听到我的话,看到女儿们的笑脸,阿念露出了满足的表情,正想说什么,楼梯上又传来了脚步声。
她抬头看了一眼,突然脸色一变,吃惊得说不出完整的句子来:“曾……曾先生……”
据说是那位从来不会在早晨出现的神秘客人,他沉默地站在楼梯上,停住了脚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位曾先生,而在那以前,我曾经在他紧闭的房门口,感觉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异样感。
虽然我也不知道那感觉代表什么。
似乎有些手足无措,阿念身为主人试图再表达点什么。
“啊……那个……要不要……试一下……我做的牛肉面……”
沉默了几秒后,穿着黑衣的曾先生木然地把脸转向了她。他的脸色在阳光照不到的楼梯阴影里显出诡异的苍白,混浊的眼睛透出阴冷的气息,让人不舒服地心里发凉。
“好。”
就在我们都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开口了。
声音喑哑低沉,像大雨后垂死的乌鸦。
“舞会?”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美啦。
“对呀,这是镇上的一个传说,传说立夏这一天,如果恋人们一起参加舞会,变心的那一个就会原形毕露呢!为了试探恋人的真心,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参加的!”美啦眉飞色舞、兴致勃勃。
“美啦!”花眠难得开口,似乎想说什么,但却被美啦一记白眼翻了回去。
“陪我去吧!没有恋人是不可以参加的!我真的很想进去看看!你就假扮我的恋人一晚上怎么样?那可是在唐家大院举办的不幸舞会,可刺激了,听说以前还死过人呢。”
美啦的口无遮拦引起了在场每个人的注意。
阿念无奈地唤道:“美啦……”
尾音未落,刚刚把面端在手里的曾先生,突然双手剧震,面碗“砰”地落地,汤水四溅,发出惊人的动静,而与此同时,他“哇”的一下喷出了一口黑血来。
所有人一下子都被这变故惊呆了。
5.
“还是去医院吧?”之前和我打过招呼的住在隔壁的嗓门洪亮的青先生再次建议。
“不,不需要,谢谢。”曾先生吃力地阻止,他微微晃了一下脑袋,但好似无法忍受痛苦般又闭上了眼睛。
已是初夏,但躺在床上的他却面色青白,喃喃地说冷。
我拉过床头的薄被将他的身体盖住,顺势将他无力地垂落在床边的左手轻轻塞回被里。
他的手无力地摊开,皮肉相接触感觉不到一丝活人的生气。
不出我所料,他的心里空空荡荡,已经没有了光。
他是一个失去了光的人。
但是他仍有属于他的记忆。
我怔了一下,脱口而出道:“你姓常?”
这是我在他的记忆里读到的名字,常笑。这个名字,好像不久前才在哪里出现。
我的脑海里闪过了昨天夜里找到的幽浮于树的少女,她给我的那颗光的主人,是不是就是常笑?!
床上的病人似乎再也没有力气说出任何一个字,连痛苦喘息也变成要拼尽全力才能完成的挣扎。
越来越弱,越来越弱,他终于昏昏睡去。
我和青先生对视了一眼,默默退出了这个白天也紧拉着窗帘的黑暗的房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
美啦和花眠已经去上学了。经过了这个不平凡的早晨,客栈里的每个人似乎都有些心情沉重且压抑。
虽然薄薄的阳光从窗外照进了房间,树木的香气也盈满了鼻端,但我依然感觉不到温暖。
也许,是因为刚才读到的叫常笑的男人的记忆,太过寒冷。
糊糊也安静地在窗台上踱着碎步,我一边顺手整了整它的长长尾羽,一边整理刚才得到的信息。
每个人心里的记忆信息都有成千上万,但最有力量的往往只有小部分,而我读取到的,往往就是这些影响了他们整个人生的片断。
昨天读到的光里的温暖与悲伤,与今天在心里剩下的阴冷与悔恨,交织在一起,变成一个完整的、属于常笑的重要记忆。
那是十年前。
年轻的男孩对女孩说:“如果这棵树不会开花,也不会落叶就好了。”
她天真地问:“为什么?”
他笑着回答:“因为那就说明时间停止了。时间停止了,我们就定格在最相爱的这一刻了。”那时,他们是相爱着的两个人,一见倾心,如胶似漆,生命里充满无限可能,让每一分每一秒都仿佛染上了蜜糖。
年轻的男孩叫常笑,年轻的女孩叫铃铛。
常笑有着傲人的艺术天分,却出身贫寒,靠拼命苦读来到大城市,但生活终究不如想象。
他有很多很多的梦想要实现,他有很多很多的野心,小屋装不下,他想要给心爱的姑娘最盛大的婚礼、最富足安稳的生活,可是一天一天过去,他依然穷困落魄,无论如何都触不到他的理想国。
爱情带来抚慰与力量,多少个消沉日夜,是铃铛的安慰给予他坚持下去的勇气。
直到有一天,好消息传来,他拍摄的一个短片终于在国际上获奖。
那是他寻梦路上的第一次成功。
他和她都欣喜若狂。
可是不久后,他们就发现,这小小的获奖并没有为他们的前途带来实质性的改变,他依然是一个无人问津的文艺青年。所以,当那个姓唐的投资商联系上他,说想要投资他拍一部商业电影的时候,他对自己发誓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抓住这个机会。
唐说她正在故居古宅度假,请他到一个叫鹤息的小镇来面谈。
这要求自然古怪,但常笑不敢怠慢。
到了以后才知道,那夜唐邀请了许多名流朋友在开立夏舞会,而他和铃铛也被邀请参加。
他也曾犹豫过,可是挡不住前方就是他想要寻找的出口的那种诱惑。
后来的许多年,常笑一次又一次地幻想着,那个夜晚,铃铛独自蹲在大树下一簇浓重的阴影里,单薄的身体瑟瑟发抖的样子。
为了以最美的样子参加这场对她来说至关重要的舞会,她精心打扮,在立夏这一天,天气还微凉的时候,穿上了薄薄的裙。
大宅里的歌舞声依然煽情而热烈,四处悬挂的灯珠像金色银河从天上倾倒,发出令人心颤的光芒,灯影制造出华丽的幻象,像是在人间造出了一个天堂。
就连门口衣冠俊秀的保安都偷偷朝门里张望着。
酒至半酣舞正浓,谁也没有发现铃铛哭泣着奔逃而出的身影。
她几乎死去,痛如困兽。
但是,他明明是知道的啊。
知道她会这么痛,这么冷,这么恨。
如果,他当时的心里还有着最后一丝卑微的渴望,他应该会追出来,他必须要追出来。
但是他为什么没有立刻那样做?
他竟然呆立在舞池里,任唐白嫩的胳膊缠上自己的颈,成熟女人柔软鲜红的唇笑着递上来,像成熟的樱桃。
“初次见面,我就是唐。”她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那一刻,他甚至还在可笑地想,也许这是上流社会的一种礼节?直到看见随后进门的铃铛蓦然变得煞白的脸色和惊慌逃出的身影,他才慌乱地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
偏偏那个时候,唐又在他耳边说:“听说你有一个好的剧本,一直在寻找投资人?”
他抬起的手停在半空中。
那魔鬼的召唤,伪装的咒语,在满室醉人的音乐灯光与衣香丽影里,混合成了让人眩晕的洪流。
再等一下,就再等一下下。
他想要的,他想要给她的,已触手可及。
没有人想到铃铛会死在那个夜里。
就像在那以前,没有人知道铃铛会有心脏方面的隐疾。
她奔了出去,穿着单薄的衣裙,瑟瑟发抖地躲在榕树后面哭泣。那是唐家古宅院墙边最大的一棵榕树,她一定是希望在这个位置能第一时间看到常笑向她奔来。
拥抱她,安慰她,告诉她刚才看见的他与陌生女人的拥抱与亲吻只是一个意外。
但是,她也许等得太久了些,她开始分不清疼痛是来自哪里,它们在她的身体里游走,而她呼不出声。
第二天早上,淡金色的温暖阳光铺满了整个鹤息小镇,唐家的人才发现树下死了一个年轻的姑娘。
她早已全身僵硬冰冷,阳光也无法让她再暖起来,她的面色里定格着疼痛与绝望。
她也不会知道,那一夜,常笑奔走在小镇里的每条街巷,寻她至天亮。
我又来到了昨夜那棵大榕树下。
在明亮的光线里,树顶上的那团光芒似已隐形,但我知道,她一定还在那里,因为她心愿未了。
“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呢?还想见他一面吗?”
树叶几不可闻地动了一下,似是被微风拂过,我知道她能听见我的声音。
“没有做错的人,总是在替做错的人难过。你留在这里,不光是想要我读取出常笑的光里的记忆,还想要我将这颗光放回他的心里,是吗?”
我猜,是米浆告诉了她,我拥有这个能力。
但是,被主人放弃了的光,原本就是应该消失在世间的东西,我们逆天而行,为人提供一次后悔的机会,这真的是对的吗?
“抱歉,我现在还不能这么做。因为,我刚才见到了他。”
我把手伸进口袋,摸了摸那个时间瓶子。
“我见到了常笑。铃铛,他现在过得很不好,可是,我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有没有后悔。”
“小莫,你在这里做什么?”是美啦。她挥着手朝我跑来,身后的蓝色双肩包一晃一晃,她气喘吁吁地跑到我的面前,好奇地探头看向树顶,却被明亮的阳光灼痛了双眼。
“你真是个怪人,对着树说话!”她一边说,一边顺手很豪爽地拍了一下我的肩。
我有些尴尬,未待出声,白色的长尾翎鸟已经探过头来,疾如风快如电地啄了美啦手背一下。
“唧。”
美啦惊叫起来。
“这是什么鸟?这是你带来的鸟?之前怎么没看到?它好凶!”
“啊,对不起,糊糊脾气不太好。”我只得赶快道歉。
美啦倒是没生气,她很有兴趣地围着糊糊转了几圈,嘴里啧啧称奇:“好漂亮的小鸟。”
我突然想到她早上的话题,于是说:“对了,美啦,带我去那个立夏舞会吧。”
多年后重新举办的唐家古宅立夏舞会,和突然出现在鹤息的吐着血的阴冷常笑,以及死去十年仍不肯离去的少女铃铛……
这一切,是不是在暗示着这个故事,已经接近尾声,所有的秘密都将被一一揭开?
“叫常笑的人,并不常常笑呢。”
少女的笑声像金色的小铃铛一样,细细碎碎地撞开了年轻的心。
“一定会好起来的啊。常笑这么有才华,只需要再多一点点耐心,就能等到发现的眼睛呢。”
温柔的声音,曾经在最艰难最苦涩的日子里,一次一次成为他支撑下去的动力。
“今天爸爸又来电话了……说哥哥会来抓我回家……我好怕……”
“常笑,爸爸不要我,哥哥也不要我了……我只有你了……”
我站在走廊拐角处的阴影里,静静地看着常笑的身影,脑海里回想的是属于他的那颗光里,储存着的那些或温暖或悲伤的记忆。
你后悔了吗?常笑。
如果知错愿改,我给你一次重生的机会,把属于你的东西还给你。
这也是那个至死都深爱着你的灵魂的愿望。
消失,才应该是她放下一切该去的方向。
常笑并没有注意到我从前厅开始就跟在他的身后,今天他依然穿着黑色的衣物,显得那么沉重诡异,我不知道他怎样进入了这里,而今夜的一切喧闹又是否与十年前相似。
他拖着不那么灵活的脚步,走向一条通往后室的路。
渐渐地,人声越来越远,那些欢声笑语,那些让年轻人兴奋而疯狂的激情,好像都被隔了千重山峦,只余下影影绰绰一点点。
常笑突然站住了。
在他的面前不远处,有一个女人,正站在古香古色的楼梯上。
她拖着沉重的衣裙,缓慢地转过身,裙袂带起幽幽的暗香,暗色的楼梯扶手应该触感温暖,古老珍贵的壁画里,来自古代欧洲的名流在朝她微笑。
她的面容看不出实际的年龄,过度的保养令她精致如同人偶,却也如同人偶充满了暮色沉沉的死气。
“唐兰。”
常笑叫出了她的名字。
他像幽灵一样站在那里。
他身形高大,却骨节突出消瘦,苍白的脸缩在衣领里,双手握在身前,有些神经质地绞动着。
如同人偶一样的女人突然咧开鲜艳的红唇笑了。
如同一朵暗夜里浮现出来的诡异的艳丽的花。
明明没有生命,却能够夺走人的生命。
“你来了,常笑。”她的声音和她的面孔格外违和,透出一种老妇人的喑哑。
“你来了,这场舞会就开得有意义了。那部电影拍完后,你成了大导演,就不再接我的电话,我们已经有多久没见面了?你真绝情啊。”
常笑飘忽地笑了一下,那笑容出现在一个面容枯槁的人脸上,显得有些阴森:“我得了绝症,活不久了。”
他缓缓地提起脚步,继续向唐兰的方向迈进。
“什么?!”
唐兰有些茫然和震惊地看着这个男人。
“大概是活不久了,想在铃铛死去的地方,过完最后的日子。真没想到,这个地方,你会突然回来。”
在她面前站定,他伸出枯瘦的左手轻轻按住她的肩,右手依然按在胸口,制止着越来越强烈的呛咳的冲动。
唐兰身体一颤。
“你想做什么?”她喃喃地问。
“我也不知道……”他缓缓地摇着头,曾经明亮如星的眼睛,此刻已经装满了混浊,“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也许杀了你,会让我们俩,都比较好过。”
他的手指突然加重了力度。
“常笑。”
我不得不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打断了常笑的动作。
他看起来是真的要把面前的女人掐死。
常笑回过头来,眼神阴郁地看过来。看到是我,他似乎非常意外,但手下的力道却并未放松,因为过度用力,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些狰狞。
“你为什么要杀我?”生命被威胁的女人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慌,反而在最初的茫然后怪异地笑了起来,“当年我是你的贵人,我投资了你的第一部影片。没有我,你还是一个穷小子,你为什么要杀我?”
像是突然找到了某种乐趣,她越说越起劲,至于我的存在,她似乎完全不放在眼里。
“你过得不幸福吗?常笑,你不是想要成功吗?我给你成功,你为什么不幸福?因为你爱的女人死了吗?可是,她不是被你害死的吗,关我什么事?”
一连串的发问似乎令她乐不可支,直到脖子上的压力骤增使她不得不停下。
但她的表情还是快活的。
“你是个魔鬼,你是个变态!”常笑的声音,出现了一丝崩溃前的颤抖。
这时,我已经初步判断出,叫唐兰的女人,是一个早已失去了自己的光、生无可恋的人,这种人通常希望能够制造更多与自己的不快乐相似的情绪,来缓解自己的孤独和压力。
当年的常笑与铃铛,或许只是她一次小小的恶作剧。
我终于有一点理解铃铛忍受着漫长被困的痛苦也要留在这人间的意义,如果她的死去和常笑的疯狂就是这个恶作剧的结果,那该多么令人难过。
“常笑!”
我再次出声叫他,提高了一点声音,令他保存最后一丝清明。
“常笑,有个叫铃铛的人,托我给你一件东西。”
铃铛的名字一出现,常笑几乎是一个踉跄,险些瘫倒在地。
我把那个小小的玻璃瓶握在手心,感受到了主人在附近的光,发出异常强烈的讯息,温热而焦灼。
这或许就是我第一次接近常笑紧闭的房门时,感受到的异样。
我快速走到他的身边,趁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弯下腰拍了一下他的右手。
其实只有刹那,短得可以当作幻觉。
闪着白光的石头顺着我的手指,安静地没入常笑的掌心。
我松开手。
一切发生得太快太急,但我想,有一个人,已经没有时间再等。
有那么一个瞬间,常笑或许感觉到自己的手心似乎有一点微微的热气扫过,但随之而来的,会是他的脑袋里突然嗡的一下,有什么东西,像积蓄了许久的洪水的大坝,带着千军万马奔腾的声音,化为粉尘。
似乎无法思考发生了什么事,他全身颤抖着,感受着那种压倒性的情绪在他的身体里翻卷,带着无数种陌生而又似曾相识的强烈情绪……冲击着他的躯壳。
他的身体失去了任何事物的支撑,如同在巨浪里旋转的船舶,越抖越厉害,越抖越狂乱。
这些,都是把光重新还给主人后,会出现的反应过程。
米浆曾经给我描述过这个过程,虽然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他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想要对他人施暴然后了却自己残生的目的,也忘记了向我发问,只用双手颤抖着抱住自己的头,慢慢蹲到地上,逐渐发出一声声崩溃般的号啕。
眼泪,像突然开启的喷泉般,疯狂地从心里、眼里涌出。
争先恐后。
被放开后的女人表情复杂地看着常笑的变化,渐渐地,她的眼里出现了一些愤怒和疯狂的神色。
“你是谁?”她恶狠狠地提着厚重的长裙摆冲向我。
她毕竟老了,我只微侧了一下身便避过了她,弯腰去架起常笑的肩。
“没有时间了,常笑,你现在跟我来,铃铛她想要见你。”
“你对他做了什么?为什么他能哭得这么痛快?你是什么人,你站住!”唐兰依然不死心地拖着她的长裙在身后追赶嘶吼。
我没有去窥探她的故事,但我想,她的光,大概已经永远变成石头了吧。
她只能永远这样绝望又空虚地生活着,不明白为什么爱,也不明白为什么恨,不明白有什么快乐,甚至无法痛快地哭出声音——她活得如同行尸,并且再也不能得到像常笑一样悔过的机会了。
6.
“晚了。”
我突然有了某种预感,加快脚步向着大榕树跑去。
“常笑,快!铃铛要消失了!”
我的话在普通人听来,是多么荒谬可笑啊,我甚至没有时间向常笑多解释一句,但是他没有丝毫犹豫,或许,能够再见到铃铛这个可能,即使是一个明显的骗局,也能够令他放下所有武器和防备,成为像他们初遇时一样的单纯。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选择将光还给他,应该是正确的。
他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一个曾经错过又不够勇敢坚强的普通人。
他形象全无地、跌跌撞撞地跟在我身后。
忽然,一阵温柔的风,不知从何处而起,还带着一点榕树叶的清新香气,如同爱人的手,轻轻地,拂过了我们的面颊。
我蓦然停住脚步,回过头来。
常笑也跟着我一个止步,但他毕竟身体虚弱,猛烈晃了几晃,他竟然没有倒下,只是一脸狼狈的茫然。
“风!那阵风!”我喊起来。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怎样描述,但我能感知到,那一阵突如其来的微风,就是即将消失的铃铛。
她的心愿已经完成,支撑她多年的惊人执念已经消失,她再也没有能量维持她哪怕是一点微光的灵体,她即将彻底消失在这个世间。
仿佛带着最后的恋恋不舍,最后的深情关怀,最初的干净动心。
那微微的风,在常笑的面颊上,小小地盘旋,然后无声地,消失在远方。
“我已经原谅你了……常笑,再见了……”
我不确认那是幻觉还是我真的听见了一个陌生少女的声音,这是我第一次听见铃铛的声音。
风里,仿佛传来少女金色铃铛般的欢笑,仿佛所有的悲伤都不曾发生,仿佛他们如同初见。
常笑痴了一般定在当场。
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猜测,他也听见了铃铛那一句最后的告别。
但这分明是不可能的。
只是,如果那样强烈的爱与不舍,曾经创造了十年的奇迹,那么还有什么特别的情形不可能发生呢?
我宁愿相信常笑,他真的明白了,听见了。
我原谅你了,常笑。
曾经认真爱过,只要得到一次你真心忏悔的眼泪,终能得到原谅。
爱是世间最简单的事,是人们的欲望将它粉饰得复杂。
“她已经消失了。”我遗憾地说。
“对不起……铃铛……对不起……”
十年前就该说出口的忏悔,却因为懦弱一再逃避,此刻终于可以在泪水里倾吐。
做错事的人,一度想走向深渊,甚至化身为魔,所以扔掉了自己内心的光。
然而,她一直在等他。
原来她等了这么久,只是想要他,原谅他自己。
死去的人,应该得到安息。现在,她终于安息了。
长发蓬乱、脸色惨白的男人,像个婴孩一样蜷缩在大树下,在毫无形象地剧烈哭泣里,咳出大团大团的污血来。
我没有去劝阻他,鼻尖那种酸涩的感觉,我死死地忍着。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一颗光。
它是每个人最珍贵的愿望和秘密。
人们自己都多半不知道它的存在,而我,不但具有解读每个人的光的能力,就连失去了光的人,我也可以读出他空荡荡的心里的残余记忆。
简单地说,只要我愿意,我就能知道每个人心底的秘密。
这个能力是不是很酷呢?
但是,八岁那年,我在父亲身上第一次使用了这个能力后,却被自己吓到了。
他的心里,饱含着对妈妈的思念,还有,对我的憎恶。
那颗心里,充满了空荡荡的冷和黑。而那时,我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只是害怕得发抖,几乎昏了过去。
那是一个在故事里也想象不出的寒冷的冬天,路上没有小狗,一切都好像被冰封了起来,什么声音也没有,好像时间再也不会往前走。
后来,我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被罚跪在雪地里,几乎冻死,是米浆救下了我,给了我新的人生起点。
那一年,我醒来后对米浆说:
如果我是个普通的孩子,那该多好啊。
我就不会知道父亲对我冷漠的外表下,希望我彻底消失的可怕真相。
也不会知道原来我降生于这个世界,会是一个无法选择的错误。
所以,我再也不想使用这个能力了,如果我消失了能让父亲开心一点,那么我就选择消失。
但是米浆笑着说:“有一天你会知道,你的能力可以让很多人重新得到温暖,如果你变成一个寒冷的人,很多人都会遭殃呢。”
我对她的话似懂非懂,但我选择了相信。
她给我下了一碗牛肉面,她说这是她最拿手的了,那碗面是我吃过的最温暖的面,热气熏得我眼泪直流。
米浆转过身去逗糊糊,假装没有看见。
后来,我就和米浆、糊糊一起,生活在了那个叫蜗牛小镇的地方。
那里春天会开满漂亮的花,白云和乌云一见面就会打架,树上成熟的果子掉下来,有时砸中树下睡着的小狗的头,到了晚饭的时间,漂亮的路灯和满街的饭菜香都让人沉醉。
渐渐地,我的个子像拔节的树苗,飞快地超过了米浆。
不知从哪一天起,米浆开始偶尔带我离开蜗牛小镇去世界的各个角落旅行。
她教我使用自身的能力,用时间瓶子,去封印那些随处可见不停在坠落的美丽的光,然后我们把它们带回蜗牛小镇,到了夜里,满屋的时间瓶子都在发光。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有温暖的东西在空气里流淌,那么舒适,那么安心。
我想,米浆说的是对的,她一直都是对的,爱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爱就是想让你变得幸福起来,是人们总想把它变得复杂。
第二天早上,太阳已经升了起来。
但常笑仍然安静地躺在没有灯的房间里。
所有的窗帘都被严密地拉上,只凭着一点投射在柔软棉布上晨起的明和黄昏的暗来判断时间的流逝。
已经是立夏过后,但他仍然盖着厚厚的棉被。
睁着眼睛,冷汗汩汩,浑浑噩噩,头痛欲裂。
推门而入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地看见,除了常笑,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一袭黑色,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瞳孔,连遮住大半面孔的口罩也是黑的,仿佛从地狱里走出来的召唤者,透着一种不真实的瘆人气息。
他正在对常笑说话。
“十年前,我妹妹死了以后,我就告诉过你,这一生,我一定要让你过得生不如死。”
“我确实过得生不如死。”常笑虚弱地回答,看来,他们是旧识。
“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你的光应该十年前就被我取走了,为什么现在还在你的身体里?铃铛怎么消失了?”黑衣人一步步逼向常笑的床。
但常笑显然比他更加迷茫。
他甚至听不懂这些问题。
没有一个问题,是他能够回答得出来的。
“常笑,起来了!”
我走过去把窗子一把推开,阳光像潮水一样涌进来。黑衣人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而常笑的眼睛,似乎闪过了一线光亮。
“今天的天气真好……”他喃喃地说。
“是的,好天气,我们一起下楼去吃阿念的牛肉面吧!”我邀请他。
黑衣人没有来得及对我做出什么反应,因为,我推开窗的一瞬,他已经看见了在窗外欢快盘旋的糊糊。
地图奇鸟,尾生三翎,世间珍罕。
这是我刚才进门前决定安排的小小试探。
黑衣人能够立刻察觉常笑的心里已经有了光,那么,他很有可能,也具有某些异能,最有可能的,就是他也是一个时间旅行者。
而如果他也是时间旅行者,或者我能够想象得到为什么会在常笑和铃铛身上,发生那些奇怪的不寻常的事情。
如果他是时间旅行者,就一定会被突然出现的糊糊吸引,因为米浆说过,拥有一只地图鸟,是所有行走于世界微末角落的时间旅行者的梦想。
现在,他果然上当了。
看着他突然暴起追出房间的身影。
我轻松地敲了敲常笑的床沿,再次强调道:“走呀,去吃面呀。”
热乎乎的面线进入胃里,常笑颤抖般呼出一口气。
我想,他已经有很久,没有体会过这些细碎的感觉了。
温柔的老板娘有着珍贵的做面手艺,窗外的阳光很温暖,已经可以只穿单衣,院子里的树亭亭玉立,有白色的小猫在墙头睡觉。
鹤息真是一个安静的小镇,安静得像美好的流年。
我也愉快地吃完了一碗面。
“常笑,去看病吧。”我头也不抬地对对面的人说。
还有没有说完的话,我想,他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自事发开始,便没有再多追问我一句为什么便能得知。
去看看病,然后争取好好活下去。
有时去听听歌唱,有时去大醉一场,有时拼命追赶梦,有时去河边看灯火。
会哭会笑,会怀念会悲伤,有希望也有失望,清楚自己的方向,并且能够走向它。
像铃铛希望的那样。
常笑离开鹤息的那天下午,我没有去送他。
我远远地看了他一眼,看到他站在火车站里,右手轻轻捂着胸口,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再阴暗、慌张。
善良的姑娘铃铛用十年的等待,只为赠他一句原谅。
而他唯一能回报的,就是带着她留住的光,认真地活下去,继续他们曾经一起有过的梦想。
这一刻,他消瘦的脸上,终于现出一点当年的意气与坚强。
远处,银白色的火车一声长鸣,打破了这宁静,渐渐驶进站内。
常笑头也不回地走向火车,他神情疲惫,但眼神温柔。
7.
“糊糊!快!”
“唧!唧唧!”
我跟在糊糊的身后,使出我全身的力气向前奔跑。
我后悔了。
我应该想到的,米浆给我捎来了信息,让我来鹤息做这件事,她就有可能出现在附近。
而刚才的那个黑衣人,他绝非善类。十年前,一定就是他,动用了时间旅行者的禁术,将铃铛的灵魂困在了榕树上。
他行事诡异,令人齿寒。
这一点,从糊糊冲回来时,向我表示它见到了米浆,但却并非欣喜的情绪而是焦急的求助,也可以得到证实。
米浆很可能与黑衣人相遇,而且遇到了危险。
而我,竟然不在她的身旁。
风在我的身后呼啸,把我的衣服吹得鼓鼓胀胀。
我用尽全力奔跑,前方出现的,竟然是唐家大宅。
铃铛曾经栖身过的老榕树依然枝叶繁盛,它像沉得住气的老人,长出了一身悠长的智慧,却学会了不言不语。
而米浆和黑衣人,已经不见了。
·第一卷完·